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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這個問題,《民法典》明確規定,如果已經形成繼父關係,生母與繼父離婚不影響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2條規定:“繼父、繼母與由繼子女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規定。
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第1069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或者婚後生活。 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會因父母關係發生變化而終止。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與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一致的,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並沒有因親生父親或母親與繼母、繼父離婚而改變。 親生父親或母親與繼母或繼父離婚後,繼父母仍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繼子女的義務。 繼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繼承對方的財產。
繼子女也有義務贍養他們的繼父母。 繼父母和子女不得相互歧視或虐待。 未成年繼子女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繼父母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總之,如果已經建立了繼父母-子女關係,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離婚不影響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無論繼父母是否仍在同乙個戶籍中,均不影響繼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相應權利義務, 相應的權利義務仍然存在。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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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世界中有很多這樣的情況。 生母和繼父離婚了,繼子女還在戶口,繼子女和繼父的關係應該還是父子關係,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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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親生母親和繼父離婚了,所以你最終和你的親生母親在一起了嗎? 還是你和你的繼父談過? 無論你最終與誰交談,都必須將你的戶口改成戶口,或者你可以建立自己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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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更改戶籍資訊,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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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和繼子女可以形成監護關係。 繼子女尚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不具備獨立生活(例如在學校)的能力和條件,並與繼父母一起生活。 由繼父母撫養、教育的,或者沒有共同生活過,但繼父母承擔全部或者部分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在親屬關係上,除了是姻親之外,也是法律上虛構的血緣關係,可以形成贍養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2條:不得虐待、歧視繼父母、繼子女。 繼父、繼母與由繼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如果你今天不說,明天也會說同樣的話,這只是時間問題。 對於現在該怎麼辦,就看你選擇什麼了,是果斷選擇離婚,還是不想離婚,如果真的沒有感情,不需要考慮太多因素,因為就算你不情願,也還是會走到崩潰的地步,如果你不想離婚, 那麼你應該正確地解決你的分歧和問題。
首先,對證明書的書寫格式沒有統一的規定,只要當事人願意,字跡工整清晰。 其次,由於各地戶籍政策不同,對離婚後雙方的戶籍問題沒有明確細緻的規定。 當事人應根據自身情況和當地戶籍政策想辦法。 >>>More
你的心痛是由習慣和對前世的懷念驅動的。 你必須很清楚你為什麼離婚,如果你不離婚,你仍然會生活在那種悲慘的生活裡。 離婚的你擺脫了束縛,你可以重新選擇自己的生活,不要置身於過去的陰影中,否則你就離婚了,不離婚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