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闆應該賠償我在工作時開車時突然腦溢血嗎?

發布 社會 2024-04-30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突發性腦出血要看是否與工作有關,如果不是工作引起的,單位不負責。

    但是,如果工作中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沒有搶救,即使是與工作有關的死亡,單位也會賠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雖然是工作時間內突發性腦溢血,但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的“,不能認定為工傷,因此不能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雇主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他們可以依法享受疾病或非工傷的福利。

    雇主還可以提供必要的人道主義援助或經濟援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這是由您的受試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並且雇主及時將患者送往醫院履行保護義務,則不需要賠償。

    應注意不要將正規企業職工享受的工傷待遇等同於普通勞動關係的勞動。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首先,如果你的伴侶在開車時突然腦溢血,如果他為老闆工作,那麼老闆有工傷保險,那麼你可以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屬於工傷,既然是工傷,就應該通過工傷保險來賠償,當然,如果老闆不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老闆就要賠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當然,會有補償。 你可以直接起訴老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在工作中突然出現腦溢血,老闆應該給予一定的賠償,他們有保險可以賠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個老闆是完全**的,如果死亡,全額賠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然,當你在工作中出現腦溢血時,你應該得到賠償,這也應該是工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應該進行賠償,這種情況是工傷,需要追究公司的責任。 即使沒有保險,企業也需要對最終負責。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應該申請工傷鑑定,看看是否可以算是工傷,然後再談賠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應該有補償。 最好的工作是所有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它不是工傷,是自然病,也不是工傷。 單位不予賠償,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屬於工傷保險,屬於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鄰居吵架,去勸他賠償突然腦溢血,他沒有賠償的義務,但他可以提供道義上的慰問。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你在工作時開車時腦出血,老闆肯定要賠償。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你在工作時開車時突然腦出血,這是工傷,老闆應該賠償你。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總結。 司機突發腦溢血,用人單位負責。 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此外,如果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受到傷害,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即受傷的勞動者不能申請工傷,然後獲得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提供勞務的一方因勞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接受勞務的一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接受服務的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提供服務的一方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的賠償。 提供服務的一方因服務遭受損害的,應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勞務提供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提供者有權要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要求勞務接受者賠償。 勞動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尋求賠償。

    謝謝。 我看你不必回答。

    司機突發腦溢血,用人單位負責。 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此外,如果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受到傷害,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即受傷的勞動者不能申請工傷,然後獲得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勞務提供方因勞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勞務接受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制止模仿者。

    受送達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提供服務的一方追討賠償,以配合或重大過失為由。 勞務提供方因勞務遭受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勞務提供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提供者有權要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要求勞務接受者賠償。

    勞動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尋求賠償。

    讀錯。 然後我們現在出院了,老闆也沒來看。

    那麼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你可以起訴它。

    我丈夫在開車拉貨時突然腦溢血。 老闆說他付不起意外保險。

    不管有沒有保險,這都屬於老闆的僱傭,老闆負責。

    它也在上班的路上。

    起訴安全嗎?現在已經花了很多錢。

    起訴是有保證的! 就業的證據仍然存在。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總結。 老闆不應該對為老闆開車時突然腦出血負責。

    老闆不應該對為老闆開車時突然腦出血負責。

    好。 如果在48小時內死亡無效,可以說是工傷。 無論如何,即使洩漏不能被認定為工傷,那麼你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而且,您可以通過法律諮詢欄詢問律師,這將很清楚。

    然而,開車時腦溢血的速度減慢了,但他負責將他送往醫院搶救。

    你不是律師嗎?

    如果有爭議,實際上是找律師。

    結果,他突然去世了。 這裡**也說要了解情況。

    然而,當老闆上下班時,他在工作中受傷了。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屬於保險中的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有異議的,由國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屬於保險中的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

    將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帶到市、區社保辦(醫保辦)審批,到外地備案;

    機器打字費用的原始清單;

    住院病歷有效影印件1份(加蓋醫院印章);

    身份證影印件1份。

    就診報銷程式:

    攜帶患者身份證、兩張一寸彩色**、新農合醫療證明到縣聯合管理辦公室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攜帶患者的身份證、新農合醫療證明和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出院後,應向患者報銷其身份證(或戶口簿)、新農合醫療證明、病歷影印件、住院結算單(部分以發票形式)、住院費用清單和轉診備案程式。

    注:參與合作的農民工,在工作地點就醫的,可先就醫,在住院期間或出院後到縣聯合管理辦公室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醫療單位必須是當地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否則不予報銷。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要看你怎麼回答醫院,如果你說有駕照的司機在開車,那麼責任就是即使你有駕照,你也可以有車險和醫療保險。 如果你說你是無駕照駕駛,那麼你先有駕照就必須扣駕照,這在交通法規中是違法行為,不屬於汽車保險的範圍。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一看你買了什麼樣的保險,二看實際的事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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