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同居四年,對方突然住院,對方離開是不是錯了?

發布 社會 2024-04-22
6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兩人同居4年,對方突然住院,對方離開。 這意味著沒有責任感,兩個人既然享受幸福,也必須一起承受痛苦和困難。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兩個人同居四年,然後乙個住院,另乙個要照顧他,是不是一點感情都沒有? 說著就走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覺得對方離開肯定是不對的。 為什麼對方住院了,他會毫不猶豫地離開? 只能說這樣的人太冷漠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哈嘍,朋友們!

    法律上沒有錯,沒有婚姻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在道德上是應該受到譴責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想你們倆已經在一起生活了4年,但是你們並不相愛,如果你們真的愛對方,就算對方住院了,那你們也絕對不會離開他,應該陪在他身邊,照顧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在一起4年了,對方希望對方離開,雖然沒什麼不對,但太狠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兩個人已經同居了4年,在對方突然住院的情況下,我認為一方離開並沒有什麼過錯,但他能承受一些心理或道德上的譴責嗎?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你對這件事情還有感情,你可以在這個時候最困難的時候離開他。 考慮,他的心是無法接受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說明離開的一方太無趣了,兩個人怎麼可能在一起生活了四年,還生病了,你卻突然離開了,這叫什麼?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當然,這在法律上沒有錯,但我認為在人類的溫暖和道德方面是錯誤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們同居4年了,乙個伴侶在他住院的時候就這樣離開他一定是不對的,開心的時候可以在一起,為什麼他生病的時候你不在身邊照顧他呢?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沒有錯,因為對每個人來說,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做出自己的選擇,而對你來說,這只是同居關係,而不是婚姻關係,所以這個時候沒有義務互相照顧,所以不要去想。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感情會這樣揉來蹭去,最後稜角會被撫平,它們會走到一起。 如果你有這些感覺,那就說明你們還沒有揉在一起,你還要經歷磨難。 時間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遇到這樣的事情,對方確實錯了,四年的感情不能說一走就走。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當然沒有錯,我不想再在一起了,我想分手離開,誰誰對誰錯,感情上的事情不好。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兩個人既然在一起這麼久了,如果不能照顧對方,那就說明他們之間的感情是虛假的。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看來他們已經認識四年了,感情還是不牢固。 這叫做災難來臨時單獨飛行。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四年,對方突然出現,對方不應該離開,而應該分享幸福和希望。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四年,對方突然住院了,對方也走了,其實不能說有什麼不對勁,只能說沒有真情實感。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無論如何,沒有註冊。 你只要趁他不在的時候搬出去。 如果飛簡訊告訴他。

    雖然你養了他4年,但這4年,你浪費了青春,你過得怎麼樣? 如果他向你索要賠償,你就告訴你這件事,然後你拍下你被毆打的傷情,看看誰是對的。 不要給錢。

    或者你搬出去一段時間......入住酒店···之後,他在家裡換了鎖,卻進不去,也找不到你......把他趕走。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叫捲心菜,讓狗吃......很遺憾......咱們分開吧,我們要速拆,把手機號QQ號和所有能聯絡到的東西都換掉......然後速度消失了····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絕對不會這樣娶你......你太便宜了......如果你仔細想想,我錯了......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你跟他四年了,第乙個月就應該走了,沒有法律保障,所以不能告他,這種人最好離他遠點,最好不要和他同城,不然會有危險。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你心裡有答案。 分手後告他,最多可以告他暴力,就算被判刑,也不能判幾年,而且啊,姐姐,你好像不注意收集證據,很難起訴。 如果他不認識你的父母和他在哪裡工作,請不要擔心。

    什麼都知道就分了,別去告狀,當然不能給錢,因為按照你的描述,這個人是個無賴,而且有很多無賴的事情。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遇到這樣的人,只能說你很倒霉,錢肯定不會給他,估計這樣的人會纏著你,你還是要盡快離開,你就是個混蛋,他沒有本事,如果遇到乙個橫向的人, 我覺得他也不放屁。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頭暈,你怎麼和這樣的男人呆了這麼久? 為什麼不早點放手呢? 不要再愛了。 盡快分手,他不能告訴你怎麼滴,告他很麻煩,不告,咱們談判,狠心,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頭暈! 什麼年齡,什麼東西! 你喜歡他什麼? 我想,他能給你的是性,哪個男人給不了? 你可以起訴他騷擾。 他無理取鬧,110歲。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你們倆都沒結婚,有什麼理由起訴他?

    從你所說的話來看,你不可避免地會離開,你是否想給他留下一筆錢完全取決於你的意願,而不是他的要求。

    如果對方無緣無故糾纏,可以及時報警,但如果起訴,一般會沒有足夠的證據立案。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你可以先和他談判,如果他堅持要你賠償他,我建議你請當地婦聯幫忙解決問題。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這樣的人無法治癒......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不要告狀,畢竟我曾經愛過。 但要分手,必須徹底。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有必要斷然停止同居!!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父母雙方婚生子女相同的待遇。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法律不承認未能獲得結婚證的情況。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新年快樂,吉祥快樂

  35.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既然是同居,兩位老人肯定沒有辦理結婚手續,法律也不承認兩人是夫妻關係。 如果不是夫妻,則任何一方都不能享有和繼承另一方的任何財產權,另一方無權繼承已故配偶的任何財產權,除非他或她生前立下遺囑,說明他或她有權將其全部財產權繼承給另一方。 既然男方也有哥哥,自然要按法定繼承順序排在第一位。

    與女人無關。

  36.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不可能,必須有合法的結婚證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繼承法規定繼承的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沒有結婚證就不能繼承。 如果他哥哥有良心,繼承後可以和你分享一點。

  37.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沒有結婚證的女方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她不能繼承男方的遺產,繼承的只能是對方的兄弟或直系親屬,但可以申請賠償,畢竟你已經住了4年半了,可以按照保姆的**申請, 別無他法。

  38.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如果你有結婚證,你就有權利,如果你沒有,就足夠了。 還有乙個哥哥繼承了。

  39. 匿名使用者2024-01-01

    如果你沒有結婚,沒有結婚證就不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但是你住了這麼久可以談判,你應該可以得到一些。

  40. 匿名使用者2023-12-31

    如果婚姻沒有登記,法律不會支援這樣的行為,只能說他的孩子出於人道主義原因不會給對方一定的補償。 水果。

  41. 匿名使用者2023-12-30

    沒有結婚證的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換句話說,婦女無權繼續。 但考慮到他們已經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他們可以得到適當的補償!

  42. 匿名使用者2023-12-29

    如果他們拿不到證明,從法律上講是沒有賠償的,畢瑾可以陪他四年,他可以和他們的家人協商,得到適當的賠償。

  43. 匿名使用者2023-12-28

    如果不報名,基本沒有拿到賠償的希望,但可以和家人協商,給或多或少的積分,這是合理的,不合法的。

  44. 匿名使用者2023-12-27

    從法律上講,不存在繼承權,接受繼承是合理的。

  45. 匿名使用者2023-12-26

    同居是一種非法的私隱生活,人身受法律保護。 無權享受意外福利。 賠償金應該歸哥哥所有。

  46. 匿名使用者2023-12-25

    我想你們倆已經同居四年半了,看看你們倆有沒有結婚證? 如果你沒有得到它,那麼你必須諮詢律師,看看你是否能得到一半的家庭財產,我們不知道具體情況。

  47. 匿名使用者2023-12-24

    我們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雙方都註冊了嗎? 如果您註冊,您可以獲得補償。 按理說,你可以和這個人談判。 你也可以得到其中的一些。

  48. 匿名使用者2023-12-23

    女方沒有獲得的權利,因為他們沒有結婚,只是處於同居關係中,而獲得的權利應該是哥哥,如果關係好的話,可以和女方協商一部分,決定權在哥哥手中。

  49. 匿名使用者2023-12-22

    沒有它就沒有同居,但與它就沒有同居。 如果你結婚了,你就擁有了它,它應該分配給男人的兄弟。

  50. 匿名使用者2023-12-21

    如果同居四年半後沒有合法結婚,也就是沒有結婚登記,事故賠償就是女方沒有繼承權,應該屬於老爺子的哥哥。

  51. 匿名使用者2023-12-20

    在當今社會,你們同居多久,只看你們有沒有結婚證,如果沒有,就是違法的,沒有法律效力就什麼都得不到

  52. 匿名使用者2023-12-19

    同居四年半? 你要是想讓我看到兩個人不走登記手續就在一起了,如果辦完登記手續,那不叫同居,對吧,如果是這樣的話,你不能把錢給她,給她也是對她的感激之情,我是這樣看的, 不知道你怎麼看?

  53. 匿名使用者2023-12-18

    如果他們有結婚證,那麼女方可以得到她的賠償,否則,她沒有權利。

  54. 匿名使用者2023-12-17

    同居四年半不是獲得的權利,如果有結婚證,就有鎖的權利,現在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沒有保障,頂多和哥哥商量一下。

  55. 匿名使用者2023-12-16

    同居和結婚不一樣! 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關係,所以按照法律是不可能的,南方有個哥哥,只能看他哥哥能不能上風,你照顧他四年半,你有一定的補償!

  56. 匿名使用者2023-12-15

    對不起,真相會讓你失望的。

  57. 匿名使用者2023-12-14

    愛了乙個人之後再愛她,就像我們不能選擇父母一樣。 所以,既然愛乙個人,就不僅僅是愛她的長處,更是要包容她的缺點,同時接受她的過去。

  58. 匿名使用者2023-12-13

    你最好分手,你不在乎就不問,心裡有影子就沒有幸福,你還沒結婚,心裡沒有壓力,一切都好,結婚生子的時候,有壓力就天吵架。

  59. 匿名使用者2023-12-12

    誠懇,我對你是真心的,我真的很想和你在一起,我性格很好,你可以考慮一下,但不要傷害其他女生的心。

  60. 匿名使用者2023-12-11

    那不是你女朋友的最後一段感情嗎? 一切都過去了! 再說了,你現在不是已經承認她是你的女朋友了嗎?

    這意味著你已經在心裡接受了它! 跟著你的心來決定! 每個人都有過去!

    如果你沉溺於她的過去,你就不會快樂! 不要做乙個吝嗇的人! 畢竟,那已經是過去了!

  61. 匿名使用者2023-12-10

    如果你是乙個真正愛你的女朋友,那麼也要接受她的過去。 你也可以考慮一下,如果你和別人生活了四年,然後分手了,你的女朋友會不會接受。 你不能改變過去,但你可以改變未來。

    但你現在要確定的是,你是不是真的愛她,是否想和她一起生活,否則即使她不和任何人生活,你和她也沒有未來。

  62. 匿名使用者2023-12-09

    你愛她的現在和未來,而不是過去,再說了,她的過去是**,你身邊會有什麼樣的女人。

  63. 匿名使用者2023-12-08

    如果她前男友的家離你家太近,不要接受,離得遠也沒關係,否則你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64. 匿名使用者2023-12-07

    有清潔習慣也沒關係,有些人真的接受不了。。。我是保守的。

  65. 匿名使用者2023-12-06

    愛他就是容忍他的一切,以前不是重點,關鍵是未來人不完美,誰沒有做錯什麼,

  66. 匿名使用者2023-12-05

    這取決於你,我也有同樣的問題,但我也接受它,主要取決於她對你有什麼樣的情感,而這個問題會隨著你們兩個人的關係慢慢消失。

  67. 匿名使用者2023-12-04

    你太好笑了,哪個規律說哪個女人會守著你,那是別人不認識你之前,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也不出去鬼混,誰談戀愛沒拍過幾次。

  68. 匿名使用者2023-12-03

    問問自己你是否在乎。 既然你出來問,你就是不確定。 沒有過去的人,關鍵是你選擇,以後有人別有用心要說這個,你能抗拒嗎? 愛就選,不要後悔你的選擇。 否則,它就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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