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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收到結婚證後完成的,婚禮祝酒的錢不需要退還,因為它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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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應該退還婚禮祝酒的錢,因為那是你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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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正常的話,是不可能回來的,但是如果有出軌的婚姻,肯定是要回來的,其次,有一種說法是時間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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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你應該在離婚時退還婚禮祝酒詞的錢嗎? 結婚的時候,你拿不回來,因為你沒有錢買結婚的祝酒詞,現在你離婚了,只能用它作為婚禮前的祝酒詞的錢,你想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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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之前的事情就不能再提了,那樣的話,彩禮就不退了,人家還是會和你睡的! 不要太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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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不一樣的事,我們不能住在一起,離婚是乙個人的人生大事,結婚的時候我還在乎吐司的錢,更何況是誰給的吐司錢,我不記得多少錢了,怎麼退? 想要撤退,只能算了,純屬憤怒和毀滅,沒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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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剛結婚離婚,是騙人! 如果是出軌的婚姻,那你就得回來,如果結婚後要離婚,那就不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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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太小心,可以退彩禮已經不錯了,吐司的錢不需要,人家不也敬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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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說,結婚是事實,都是自願的,離婚是另一回事,所以沒有應該和不應該是什麼這回事,也不符合理性,所以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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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拿到結婚證,這不是閉關,如果是屏婚,就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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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是否應退還婚禮祝酒費的問題沒有明確規定。 就看你們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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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時有財產分割,不知道包括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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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把這些錢都包括進去,這太挑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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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離婚了,人都走了,你想幹嘛,什麼都不想要,就搖搖頭就走,去尋找新的生活,新的感覺,期待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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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男女沒有拿到結婚證,所以在法律上沒有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而只是普通的戀愛和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之間沒有離婚。 現在男女想分居可以直接分居,想嫁誰就嫁誰,不會因為辦過宴會、舉行過婚宴就被認定為合法結婚。 返還彩禮有一定的條件,人民法院支援返還彩禮的情形如下:
1.如果雙方沒有登記結婚,則他們沒有結婚;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 3.
婚前支付彩禮會給支付者帶來困難。 彩禮必須是彩禮,彩禮必須以當地習俗為依據,以結婚為目的,沒有這些財產就不需要退還。 在法律上,婚姻欺詐是指以婚姻為誘餌,騙取他人財產的行為。
因為沒有婚姻欺詐罪,如果構成婚姻欺詐罪,一般作為欺詐罪處理。 一般的解決方案是起訴離婚。 如果一方仍然以同居為目的利用婚姻索取更多的財產,或者一方家庭意識薄弱,對婚姻不負責任,導致雙方無法共同生活,一般不能被定性為欺詐婚姻。
如果覺得對方出軌,建議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專業司法機關認定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第五條 (一)當事人要求將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返還青壽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三)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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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是不可退款的,但符合法律要求可以要求退款。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 3.
婚前支付的款項會給付款人帶來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無效,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雙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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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 一般情況下,贈與金是男方在結婚時送給女方的彩禮,離婚時無需返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付款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不說,肯定會有下次,不過你要注意方式和手段,最好把他叫進屋裡單獨和他談談,這種情況不對。 並告訴他,只要他做了壞事,他就會永遠被人知道。 俗話說,人不知道,不懂就做不到。 >>>More
您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很好地傳達這一點。 婚姻無非是愛、性和責任。 夫妻相處的方式,社會關係和朋友的方式,包容、理解、溝通,都沒有什麼不同。 >>>More
多說一點,做乙個抱怨者。
我覺得老公對我和我的孩子還是很有感情的,但他真的不是乙個很有責任心的人,也不是乙個懂得操持家庭的人。 可能與他自己的原生家庭有關,他從小就失去了母親,繼母對他不是很好,父親一直四處奔波,很少在家,他可能從小就沒有享受過完整的家庭生活,所以他不明白乙個完整的家庭有多重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