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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成年後,他或她不能再見到他的繼父,但如果繼父已經履行了養活自己的責任,那麼將來將支付贍養費,包括撫養繼父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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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監護權是針對未成年人的,但父母有義務在孩子年老時撫養他們,當然只有在關係不好的情況下才能給予贍養費。 但在街上遇到這個東西是偶然的,不是想看還是不想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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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孩子都是大人了,所以他一定有自己的思維方式,如果他想做什麼,我認為他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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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看不到,但如果法律要求你支付撫養費,你仍然必須履行這項義務。 但這是你自己的自由,如果你不想見面,你可以用其他方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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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區分你是否承擔了贍養義務,如果另一方對你負有贍養義務...... 不,我想不是; 如果你沒有義務支援你,你們就不應該見面。
再說了,你的腿很長,所以如果你不能去很遠的地方,你就不需要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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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們之間的關係,如果見不到自己的母親,會處於什麼樣的境地,多年的養育恩典沒有功勞和努力! 當然,如果在成長過程中發生過暴力事件,你不必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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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情不好,見面有衝突,最好不要看,這樣你們可以獨立,不能見對方,但又忘不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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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關係不好,他沒有撫養你,見面時還不如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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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繼父最起碼的尊重,也是乙個人最基本的禮儀常識。 即使彼此之間有衝突,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解決問題,作為晚輩,你應該給你的繼父相應的禮儀。
如果繼父有責任盡其所能撫養女兒,則孩子有義務贍養父母。
當你和繼父相處時,你應該真誠,像對待自己的父親一樣對待對方。 只有用心換真心,才能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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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如果你不想看到它,你就不會看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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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見不到繼父了,我覺得如果你們的關係太僵硬,那就沒必要見面了,如果關係好,那就繼續聯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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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項法律有滿足的要求,而且他們都是成年人,所以他們不必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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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雖然從法律上講,你的繼父也是你的父親,但是關係不好,兩個人是不相容的,雖然你們在法律關係上還是有父子或父女關係的,但是如果實在相處不來,可以去相關法務部門解除父女合同,或者等法律生效後, 從法律意義上講,不存在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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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成年後與繼父關係不好,可以斷絕與繼父的關係嗎? 我如何看待騎它? 你看到了什麼樣的關係?
如果她把你養大,你就不能和他斷絕女朋友關係。 如果他沒有撫養女兒,而且啊,我覺得斷絕關係是可以的,如果沒有父母差不多,那你就得騎上去看看是什麼原因,就看是什麼了,能不能這麼果斷地去做。 aqui te 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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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孩子和父母之間的關係與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是不同的。
你的父母是否盡了贍養你的責任? 你有虐待問題嗎? 是不是太過分了,比如因為賭債鉅額,要求孩子賠償,這給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如果沒有,無論你們的關係如何,您都有義務支援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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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係沒有通過法律程式解除,繼父母仍然有權要求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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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什麼。 如果他們對不起你,你可以開啟法律來保護自己,然後斷絕關係。 如果你只是想簡單地斷絕關係,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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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說法是,那些沒有生下你並撫養你的人可以得到斷指的獎勵。 畢竟是支援你的人,那你為什麼要斷絕關係呢? 委婉地說,即使他們對你不好,沒有他們,你可能沒有成年的機會。
如果真的很煩人,最好少聯絡。 個人理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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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只要符合法律,孩子成年後有自己的選擇,畢竟和繼父母沒有血緣關係,所以應該法律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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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如果你因為特殊原因不斷絕關係,你會受到道德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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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要看法律層面是否同意,在道德上大多數人都不同意,所以對得起自己的心是好的。 我們看過太多的故事,也參與過,經歷過網路暴力,不要在乎別人怎麼看,這句話太輕了,很難實現,贍養父母是義務和責任,如果他們不友善,你也可以冤枉,乾脆斷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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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把你養長大並不容易,看你個人的意願,繼父母也有養育你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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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們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
這也取決於您在註冊時的年齡。
一般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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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它真的不相容,而且不能強迫,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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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但雙方都同意。 警察會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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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育了你,你要獨自飛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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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可以補充你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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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乙個不講道理的繼父真的很煩人,你可以告訴媽,讓媽和他溝通,如果還是不行,你可以報警,讓警察出面幫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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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態度本身就不是很好,所謂的巷子後壩不願意聽,其實我們判斷一件事情是合理的,如果你確實站在你繼父這邊,我們都應該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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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解決問題,我會把我的頭髮倒過來洗! 說白了,你就是想讓別人站在你這邊,覺得就算你錯了,你也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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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是成年人,那你就要用成年人的方式解決問題,迴避不是解決辦法,直接給他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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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讓媽和他離婚,這樣你和他之間就完全沒有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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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他很長。 你可以慢慢地和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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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繼父騷擾孩子,可以考慮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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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乙個不講道理的繼父時,你可以找到你的母親和他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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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其實你可以鄭重警告他,如果不行,你也可以報警,這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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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報警說他想騷擾你,只要說你還要騷擾他很久,如果你喝醉了,他們可以直接去,警察會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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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就交給媽媽來處理,孩子只要離得遠一點就行了,不然的話,媽媽就會處於尷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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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 如果他對你好,我想你可以再聯絡他,如果沒事,對你不好,打擾了你的生活,我覺得你可以選擇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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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是探視權嗎? 是離婚後的探視權嗎?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的親生父親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探視您的請求,您的母親和繼父應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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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裡發生了什麼事? 你幾歲了? 現在誰負責您的日常消費? 你的親生父親為你承擔了什麼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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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違法的,任何人都無權阻止自己的親生兒子去見親生父親,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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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違法的,他沒有權利不讓你見你的親生父親,你可以報警,這是你父子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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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自己見親戚,我覺得有點違法,你敢,你看望他的父親是有血緣關係的,誰不讓他見,他也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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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年輕,你的繼父不會讓你借錢,如果你是成年人,這是違法的。 你有權處置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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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離異家庭的父母也有權了解其子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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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干涉。 見到自己的父親是你的權利。 你可以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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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允許。 從法律角度來看,親子關係不能通過自我承認來解除。
我國關於自我承認的規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其中第一條規定:“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明確承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出示證據。 但是,這不適用於涉及身份的案件。
本款明確規定,涉及身份關係的案件追求客觀真實性,不適用自我承認。
目前,我國《民法》、《婚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對宣告父子關係的斷絕沒有具體規定,因此,宣告父子關係的斷絕關係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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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和子女在法律上不能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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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這是允許的,因為成年人可以獨立,但他們仍然要承擔撫養老人的義務。 從道義上講,是不允許承擔孝敬老人的責任的,尤其是對於沒有經濟**的老人,要承擔生活的重擔,不能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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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就算你現在破了,以後父母老了,也沒什麼可依靠的,你也逃避不了責任。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道德上。 我曾經看過乙個真實的故事,乙個養母,在第二任丈夫去世後,不顧自己的養子,再婚了。
再婚後,他沒有孩子,到了老,丈夫去世後,他再也沒有別的依靠,就回來找養子了。 最終,法院還是決定收養乙個兒子作為撫養費。
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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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當你18歲時,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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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中止權利。
義務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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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乙個孩子長大成人時,也要看他的成熟度,沒有對任何人說的話。 孩子長大成人後,一般都不夠成熟,不懂得與人打交道,有時還會做一些可能不夠理性的事情,不管自己的父親和繼父,都會干涉孩子的自由,盲目尊重孩子的意願,這也間接傷害了孩子的未來。 雖然我是成年人,但可以接觸的人和事太少了,不知道如何判斷是非。
所以你要自己判斷,不管是自己的父親還是繼父,只要參考自己的意見,對你有好處的就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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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長大成人時,父親會尊重孩子的意願,因為他對孩子有信心,相信自己的選擇。 而大多數干涉孩子自由的父親,都是害怕孩子不是親生的,害怕失去對孩子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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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認為我們是成年人,可以對自己的事情做出一些決定,他們支援我們,尊重我們,而我們的繼父干涉我們的自由,讓我們叛逆,我們的繼父可能不願意為我們付出代價。 也可能是前者和後者的教育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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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長輩的性格,說不定這個父親的性格比較民主,平和,他覺得自己無論如何都管不了,順從孩子的意願就行了,這個繼父呢,也許他在想自己的孩子,覺得他們不懂事,認為自己的想法錯了, 或者他的性格比較極端,他覺得自己是長輩,應該被管,這要看他具體是什麼,也要看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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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永遠是我們最愛的人,沒有人可以代替,繼父肯定有他的理由,你應該根據自己的想法做出決定,你可以徵求母親的意見,最終決定權在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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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該說,具體要看問題,只要是為了孩子好,為什麼要干涉自由呢? 如果是不良行為,干擾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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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必須詳細分析,因為有些人有強烈的控制欲。 有些人在那裡關心你。 但我認為應該這樣做。 給孩子足夠的空間來干涉她的自由和生活,這應該是過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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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父母在孩子長大成人的時候,不宜過多干涉,父親尊重你是好事,繼父應該看到什麼在干涉(不要對繼父),如果你不接受他的干涉,就跟他說清楚(不要和他吵架,冷靜地說)。 其實換個角度想,你父親尊重你,繼父管教你是有好處的。 文字供參考,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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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是自私的,而父親是真誠的,這是血緣關係,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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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必須更愛自己的孩子,而兩個父親有不同的想法,導致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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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只是看著你長大,有些事情你應該自己決定,你不想再做你自由的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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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利益糾葛,也可能只是不想讓孩子和父親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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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做得不是很好,我覺得他們應該聽自己的,他的方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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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干擾,不管是好是壞,都來自占有,我擁有它,所以我可以決定使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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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家庭的實際情況,因為母親的原因或其他因素等。 如果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發生,影響了家庭的穩定生活,畢竟是乙個聯合的家庭,這本身就是乙個矛盾,等等。
只要孩子同意,就沒有問題。
1.申請人應將申請材料提交給其居住地派出所負責區域的公安機關。 申請材料; 戶籍申請書、子女戶口簿、父親和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父親和母親的結婚證。 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籍專用印章。 >>>More
1. 如何解決子女撫養權糾紛。
1、委託人在離婚時一定要加強離婚和離婚協議的風險防範,在離婚時一定要聘請專業律師幫他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不能一時衝動、盲目,不能放棄不顧孩子未來的成長,要求對方承擔子女撫養費。 無論雙方是通過雙方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庭訴訟離婚,他們都有責任撫養子女。 婚姻關係的結束並不意味著父母撫養子女義務的結束,離婚後雙方仍應有義務為子女的健康成長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和精神關懷。 >>>More
我認為是有的。
由於孩子已經成年,都是一家人,他們有權照顧家庭的財務。 但現在在我國很多家庭中,孩子其實沒有權利,也沒有意識去詢問家庭的經濟狀況。 >>>Mor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對成年子女負有教育和撫養義務:1.喪失工作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收入不足以維持生計的; 2.仍在上學的人; 3.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