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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不要這樣做。
如果他真的喜歡你,為什麼不和女朋友分手,然後選擇你呢?你有沒有想過?
但是,如果你有能力度過你的青春,那就揮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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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懷孕,然後要求他結婚。 如果他說是,你就成功了。
如果他想讓你墮胎,建議你離開他,想躲多遠就躲多遠!
有句話說得好,怎麼說呢,好像“清水無魚,人賤無無敵”,要不要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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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她女朋友把他盯得很緊,從這句話中你就知道,第一:她的女朋友可能和你一樣喜歡他,第二:他的女朋友看得那麼緊,他還有時間看著你,分散你的注意力,唉。
我覺得這個男人不是很好,而且他又不是已婚的人,他喜歡誰就跟誰說話,你為什麼要乙隻腳踩兩條船,如果他喜歡你,他自然會和那個女人分手,和你說話,但他什麼都沒做,這是什麼意思, 你以為他真的喜歡你嗎?像乙個人不是這樣的,你以為這樣的男人就算搶也能做到嗎,說不定他跟你說話,什麼時候他身後還有另乙個人,對於乙個不專一,或者沒抱太大希望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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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那個女人愛上別人。
是不是很緊繃?
難道那個男人不忍心丟下你們兩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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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這樣的男人抓住了,只能證明你比女人強,然後,你就不怕有一天他會和別人走,所以讓我們再找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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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不要害怕你不能挖到角落!
只要你好好揮動你的鋤頭!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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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壞的人又出現了,我呼籲廣大人民群眾譴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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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決定! 敢於愛恨,為了幸福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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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它。 這說明這個人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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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勸你要小心。
首先,你能保證他真的愛你嗎? 有些男人只是佔有慾強。 乙個人有很多女人,可以在朋友面前炫耀。
第二,在別人面前,他是她的男朋友。 也許你很受歡迎,你的一些朋友認為你是對的。 但它總會讓別人認為你是乙個更像人的人
順其自然,我對情況也不太了解,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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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成為晚輩,你相信命運嗎? 如果你真的搶走了他,那意味著什麼? 總有一天,他還是會把注意力轉向別人。 如果他喜歡你,他會做出決定。
如果你想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那麼這種幸福的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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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應該責怪自己,為什麼要扮演破壞別人感情的人!
然後你很愚蠢,但由於那個男人的一點謹慎,你傷害了兩個女人。
最後,如果你不能忍受這一點,如果你有信心,就讓男人選擇乙個。 你自己掂量一下,這種事情我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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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 那傢伙不是很好,我們再找乙個。 不好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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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真的喜歡你,他會跟著你,而且由於他和他的前女友仍然很友好,這證明他對你來說只是暫時的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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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現在他可以這樣對待自己的女朋友,很難保證你以後會成為他真正的女朋友,不會這樣對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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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道德問題,沒有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在到達Faye之前,婚姻已經解除。
那你就要對你的女朋友好,在那個對手面前表現出你對你的女朋友有多好,讓他去死,不要在乎別人,對你的女朋友好一點,相信你的女朋友,相信你沒有看錯人,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這種事情在朋友中間時有發生,呵呵,同情你的無奈,不過你愛他,就讓他去吧,畢竟沒什麼大不了的,有條件再買乙個,或者你告訴他你要去網咖聊天,讓他擔心你, 讓他怕你碰到網友,所以當然是為了愛情,忍受愛情的痛苦,呵呵
有句話說得好,名花雖有主,但也要鬆土。 其實感情是不能強迫的,如果他對你沒有感情,那也不好,不是扭瓜不甜。 想想看,只要它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