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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身高並不出眾的鹿晗,每次和大家合影,都會習慣性地踮起腳尖。 鹿晗從來不掩飾自己踮起腳尖的習慣,曾經說過自己個子不夠高,要拍整張臉,所以踮起腳尖看起來很正常,這麼正直的傢伙,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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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與他人交談或傾聽他人時,他會看著他們的眼睛,並且非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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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的負擔幾乎消失了,當我經常在節目中笑得下巴掉下來時,我為表情符號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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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是證人》的拍攝過程中,有一場戲是他和裡面的反派在泳池裡打架的。 天氣很冷,我拍了一整夜。 而且,在拍攝過程中,鹿晗不小心被打了一拳,當大家緊張地過來詢問時,他笑著安慰大家說沒事,並在隨後的新聞發布會上堅稱自己並沒有真的打——但在花絮中,明顯是挨打了,這一刻我覺得喜歡上他,再也不會脫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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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見鐘情,不知不覺地被粉化了,從頭到尾都沒有後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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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冠軍》首映後,他在台上說:“我們走吧。 一臉不情願。 從會場出來,粉絲們都捨不得離開保姆的車外,他也呆了一會兒,向四面八方的粉絲揮手致意。
當一位粉絲問他什麼時候再見到他時,他聽不清,爬上保姆車的邊緣尋找聲音,說:“咦? 然後當他用舒緩的語氣說“很快”時,它是如此溫暖,我喜歡他再也沒有吃過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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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喜歡他的外表,後來我喜歡他的性格。 這個角色真的很受人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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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必須說,你不需要喜歡某人的理由:
從顏值入手,忠於人品,落到才。
就這樣。 不會因為他宣布戀情而失去他的粉絲,因為我們喜歡鹿晗本人,而不是鹿晗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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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綜藝的時候,每一集我都會看,那時候我就成了他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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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虛有禮貌,活潑開朗,不打架,不搶,聰明靈活,愛好廣泛,最重要的是,一張無比帥氣但不咄咄逼人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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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因為外表,然後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越陷越深。。。現在我已經進了坑,我會一直喜歡它,反正我不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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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被迫觀看咆哮的MV,這並不誇張! 一槍拍法,12個人令人眼花繚亂的舞蹈,深深地震撼了我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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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顏值入手,沉淪於天賦,忠於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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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喜歡他唱歌的方式,還有溫柔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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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讓我想像他一樣,過自己的生活,不是那麼複雜,而是非常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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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善良,善良,脾氣好,不會對別人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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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在各個方面都非常討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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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會讓我成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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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喜歡它最近,我從性格開始,陷入性格,最後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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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說話的聲音非常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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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喜歡,鹿晗,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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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鹿的伴侶,越來越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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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