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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反應式為:碳+氧=(點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不完全燃燒)+能量(主要目的是散熱,轉化為釜和釜內物質)不考慮副反應(如燃燒神馬纖維、蛋白質等)。
當反應物的碳完成(不足)時,反應停止,反應中沒有釋放能量。 因此,可以從水壺及其內容物(來自工資)中獲得的能量為 0。
磚木火:碳+氧=(高溫條件下)=能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不完全燃燒),高溫是由摩擦熱產生引起的(物理)。 不考慮副作用。
火上澆油:如果火前油主要是碳,那麼還有其他情況不考慮(比如反應底物一開始不是碳,油裡還有一些其他成分等等,如果你有興趣自己寫的話)。
澆注前:碳+氧=(點燃)=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未完全燃燒)+能量。
倒油後:碳+氧=(點燃)=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未完全燃燒)+能量。
油 + 氧氣 =(點燃)= 二氧化碳 + 一氧化碳(未完全燃燒)+ 水 + 能源。
水 + 碳 =(高溫)= 一氧化碳 + 氫氣。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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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可燃物以滅火。
鑽木頭生火,使溫度達到可燃物的燃點。
火上澆油 新增易燃物會使燃燒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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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壺底部:去除可燃物質。
鑽木頭生火:摩擦產生熱量。
火上澆油:新增易燃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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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可燃材料鏈並滅火。
鑽木頭生火“——摩擦公升溫,使棚子中可燃材料的溫度達到其燃點。
“火上澆油”——增加可燃物,使燃燒更加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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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紙是去除可燃物,控制物質的燃燒區,從而達到滅火的目的,所以填充:用去除可燃物的方法滅火
鑽柴用火可實現摩擦熱產生,使溫度公升高,達到可燃物的燃點,從而實現優嗭蘆葦的燃燒,所以填充:摩擦熱產生,使溫度達到可燃物的燃點;
在火上加燃料是為了增加易燃可燃物,使燃燒更加有聲有色和旺盛,所以填充:增加易燃物,使燃燒更加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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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水壺底抽工”的意思,就是把鍋底下的柴火除去,除去可燃物,達到滅火的目的;
“鑽柴取火”是因為在鑽木頭時,木頭克服摩擦做功,內能增加,溫度公升高,當溫度達到木材的燃點時,木材燃燒
因此,答案是:清除可燃物可以滅火; 克服摩擦做功,內能增大,溫度公升高,達到大前廳頭部燃點,大頭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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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底“以減少反應物。
鑽木頭取火“摩擦熱產生達到燃點。
火上澆油“會增加易燃反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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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水壺底部汲取工資”——疏散可燃物並滅火。
“鑽木頭生火”——摩擦公升溫,使可燃物的溫度達到其燃點。
“火上澆油”——增加可燃物,使燃燒更加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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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壺底部是一種常用的滅火方法,它利用去除可燃物並抽走鍋底的木柴的原理,使沒有可燃物,起到滅火的作用
雖然它與火和水不相容,但用量太少而無濟於事,既不能覆蓋木柴隔絕空氣,也不能伴隨破壞迅速將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也無法滅火
所以答案是:清除可燃物; 不得讓溫度迅速降至燃點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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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壺底部”是一種常用的滅火方法,它利用的是去除可燃物的原理! 如果將鍋底的木柴移走,就不會有可燃物,起到滅火的作用;
“水與火不相容”是指水通過蒸發和吸熱加熱,使溫度降低,使可燃物的溫度達到燃點溫度以下,使火熄滅。
2kmNO4 = (加熱) MNO2 + O2 (氣體符號) + K2MNO42KCLO3 = (二氧化錳催化劑) 2KCl + 3O2 (氣體符號) 二氧化碳: Ca2CO3 + 2HCl (稀) = 2CaCl2 + CO2 (氣體符號) + H2O >>>More
水可以滅火的事實是由水的物理和化學性質決定的。 水不是可燃物質,水的化學性質穩定,水和火接觸後能吸收火中的大量熱量,使燃燒物質的溫度下降到燃點以下而熄滅,水和火能從火中吸收多少熱量? 如果將1公升水的溫度提高1度,則需要吸收4185焦耳的熱量,如果要使1公升水從25公升到100公升,則需要吸收焦耳熱,如果1公升水完全變成水蒸氣,則需要吸收焦耳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