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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不清楚A在爭搶中是否抓住了球,但重心不穩定,所以他隨便把球放下,自己走出球場,然後回到球場撿球,不構成違例,但不能再次運球,否則構成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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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NBA的規則和國際籃球的規則是不一樣的,先說說NBA,在NBA中,這算是違規,算是兩次運球。 但在國際籃球比賽中,沒有違規這樣的事情。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種籃球的正常行為,要看它適合什麼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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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入境有明確的標準。 如果場上只有身體的一小部分,哪怕是乙個腳趾,那麼就被認為是違規。 但如果雙腳完全進入,那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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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沒有將球帶出界外,並且在他進入球場的那一刻他的腳在場上,則不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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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出界之前,把球扔到場地裡3,然後跑進去拿球,這不是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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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我明白你的意思。
在通常的遊戲中。
我們也經常這樣做。
但我會告訴你。
在常規比賽中。
這絕對是違法的。
這應該是兩次運球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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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絕對是犯規,所以算了,你接受它並踩線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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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房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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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沒有暴徒,沒有違反氣缸,那麼一定沒有犯規。 您可能會有身體接觸,但在籃球比賽中,軀幹接觸在公共場所是合法的。 問題是您的氣瓶是否有違規行為(即它是否在公共場所),如果沒有,肯定沒有犯規。
2、如果只是無意的,即他不是面對人,而是面對球,但對球的判斷不夠準確,誤打你的手,那麼就會被認為是不犯規。 但它必須對你的傳球沒有影響,如果它影響了你的傳球,那麼這就是犯規,就像為什麼有時當你射門時球已經在手裡一樣。 如果對方球員在進攻發生時干擾了你的射門或傳球,但如果犯規不影響並且是無意的(不是對球),則不構成犯規。
如果是故意的,那一定是犯規,可能會因為身體犯規或技術犯規而被吹哨。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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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計算在內。 2 這要看他打手的輕重程度,一般輕的不算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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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是好球,沒有犯規!
至於第二個,就很惡意了,給他乙個技術犯規,如果不是很重,就應該吃個啞巴,下個球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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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位的不同,第乙個不計算第二個。
所謂“人氣”,是指與他人的關係。
人氣好是指人際關係好,人氣差是指人際關係差。 只有人氣好,才有好生活,人氣好才能促進人的身心健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