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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的問題就是所謂的成本問題。 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分離帶來了信任關係,這導致了三種成本。 所謂剩餘損失,只是公司個人利益造成的所謂剩餘損失之一。
** 對成本的第一次研究是在上世紀70年代,美國兩位學者Jensen和Meckling。
與成本相關的風險有兩個: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道德風險是指乙個不屬於法律和行政責任的問題,而只是乙個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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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問這個問題的時候,你自己並沒有這種違紀違法犯罪的感覺,其實區分它們之間的關係有很多法律依據。 而且由於不同的條件和由此產生的後果是有限的,你提供的條件根本不夠充分,也許你在隱瞞一些東西,也許你對你公司的問題感到茫然。 其實,只要公司是用來謀取私利的,至少會損害公司的利益,違紀、違法、犯罪的關係是法庭的事情,但如果你是公司的老闆,我覺得有必要把這些人收拾乾淨, 當然,你也可以看一本《囚徒困境》的書,裡面講了很多解決問題的方法,比如用小私人利益換取公司的大利益,也可以在某個時間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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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利用公司收錢,難免會冒用公司的名義、錢財、財物,這肯定是違反公司規定的,而且肯定是違法的。 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因為一件小事而失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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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有本事就行 沒本事想做就不行,能行的時候不要太囂張,免得別人抓你的辮子 當今社會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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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了解,如果公司禁止小費和回扣是違法的,如果公司發現,可以依法懲罰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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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是一家公司,它就是私人的。
一般不是犯罪。
但是,金額很大,可以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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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灰色收入不一定違法,灰色收入是一種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收入,是一種間接或變相獲得的賄賂行為,應予以消除; 一是合理但不受管制的收入,應當加以規範和管理。 灰色收入是指不明、未記錄、不納稅、不准申報的個人的隱性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較大的,可以責令國家工作人員作出說明,不能說明的,視同違法所得,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別特別大的,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收回財產的差額。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存款,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申報。 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當然,取悅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你要提公升自己的個性和魅力,順便照顧好自己的愛情,這樣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現在我已經過了聽見見的年齡,我更加注重愛情的真相,我覺得那些飛蛾撲火,大部分的愛情都有一種模糊的顏色,就像一層霧,讓人看不清真相。 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如果追求太多,只會以迷茫和痛苦收場。 >>>More
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如果你想在公司裡有存在感,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你是否能給別人帶來價值,這個價值是廣義上的價值,包括情感價值和幫助價值,情感價值意味著你必須首先能夠調動所有人或群體中某些人的情緒, 這樣他們才能因為你而產生情緒波動,而這種波動沒有你就不會發生,這樣你存在的價值就得到了證明,當你在某個時刻不在的時候,他們就不會體驗到這種價值。自然會想到你,這是一種存在感,其次是幫助的價值,這個比較簡單直接,就是你能給別人帶來什麼幫助,最好不是每個人都能幫忙,這樣你就有了“使用價值”,自然會有人一直想著你,這也是一種感。
工程師主要負責:
新產品的外觀和結構設計、包裝設計、測試、認證跟進,新產品工作指導書和工藝流程圖等質量檔案的制定,以及新產品生產的跟進,直至首次批量生產結束,然後將相關資訊傳遞給生產部門,完成乙個專案的開發(反之, 工程師的工作先於公司的所有工作)。 >>>More
辭職了,我以前在一家公司就是這樣,我工作很勤奮,但是我辛苦了一年,總是拿不到相應的報酬,然後我真的覺得委屈,果斷辭職了。 你要知道,你是來打工的,不是來給他家當保姆的,如果這樣加薪的話,雖然現在找工作不容易,但是這種工作對你來說沒什麼可學的,我們不要求高薪,至少要和你付的工資成正比, 但是你在這裡得不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你看不到未來,所以為什麼要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