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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更改。 到當地政府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進行修改。 但是,當涉及到學生記錄的問題時,就比較麻煩了,所以我希望謹慎一點。
可以修改,但會比較麻煩,可以諮詢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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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你年滿16周歲,可以改名,但因為未滿18周歲,需要你的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不能自行申請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被選中的人的姓氏,因為他或她是由作為法定支援人的法人以外的人支援;
(三)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的。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受制於其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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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一條的規定。
十。 第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應當向需要更改姓名的人更改姓名的派出所提交,需要更改姓名的理由應當在當地派出所戶籍辦公室完整書寫並辦理。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您年滿18周歲,則應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還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依照規定決定、使用、變更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姓名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姓名權受到侵犯損害的公民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恢復名譽,消除影響,並要求道歉。
因此,駁回更名申請,或者限制名稱中引用的詞語,從法律上看,都是對公民姓名權的侵犯,公民可以通過民事或行政訴訟來維護其合法的姓名權。 對16周歲以上公民改名的“嚴格管控”,只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沒有具體的操作標準,涉嫌與《民法通則》相關規定相牴觸,不應具有法律約束力。 公安機關盲目拒絕變更公民姓名,公安機關未能舉證證明變更姓名違法的,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承擔敗訴後果, 公民的姓名變更申請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僅要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 認為公民改名會給戶籍管理、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帶來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改名私權,是錯誤的。 公民姓名變更後,公安機關可以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如實記錄該公民的原名,公民以原名存入、**、支付、領取各項保險費和保險福利金,合同訂立後,需要以新名義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並且只需要到公安機關出具更名證明即可。
更改公民姓名不應對戶籍和安全管理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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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目前法律對可以更改名稱的次數沒有限制,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 未成年人的姓名更改需要失去父母之一在場。 根據規定,公民姓名的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更改姓氏時,其父母或收養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姓名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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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2月25日電(晨報)覺得兒子的名字不合適,想改,但去公安部門辦理時,卻因為孩子年滿16歲而被拒絕。 公安部門解釋說,公民在16歲之前可以改名一次,原則上16歲以後就不申請了。
2月25日,周女士前往淄博高新區科技園派出所,告訴警方,她想給剛滿16歲的兒子改名。 “這不容易做到,16歲以後就不容易了。 一名警官表示,根據相關檔案,公民在16歲之前可以改名一次,年滿16歲後不能改名。
我的很多同事過去都改了名字,為什麼我現在不允許他們來? 周女士對警方的解釋感到困惑。
為此,記者查閱了相關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10號。
七、第十八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必須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據董雲曉律師介紹,拒絕對16歲以上的公民進行姓名變更只是公安機關的內部規定,沒有具體標準,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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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你有戶口簿,為什麼還需要換! 這個名字在你眼裡可能不好聽,但那是你父母的一種期待,名字只是乙個代號,你改成好聽,有人會給你起個昵稱,大家都習慣了,誰來叫你的名字! 無需擔心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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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改變它
而且很麻煩
我想這是因為你在這個部門沒有任何個人關係,所以人們懶得幫忙,所以他們只是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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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可以改變,但改變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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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名相關規定:
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需要變更姓名的,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後變更; 對年滿18周歲的公民,原則上不得更改姓名,有正當理由變更姓名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屬於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須證明變更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批准。 還需要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是指:1.以丈夫為姓氏的婦女去掉丈夫的姓氏,或改名改姓; 2、僧侶、道士、尼姑等恢復俗名,將法定名改為俗名; 3、名稱中含有冷冰冰的字元和**不易被公眾識別的字元; 4、父母離婚時需要改姓; 5.改變收養關係; 6、其他需要更名的情形。
2. 更名的現實:
公民改名受法律保護,但在實踐中很難改名,而且改名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所以公安審批非常嚴格,現在戶籍資訊在微機上聯網,改名需要得到縣區級以上公安機關的批准。 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很難改簽,就算改了重新申請身份證,其他證件也需要改,很麻煩。
三、更名的具體程式:
我提交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同意,單位單位證明同意,在校學生也需提供學校同意的書面材料,並準備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公安機關填寫戶口變更, 而經過審核,沒有發現有不良記錄,然後找派出所所長審批,再去縣級公安機關找戶政科科長審批,再到主管局局長審批,最後回派出所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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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們幼兒園同學的名字在小學時已經改了兩次,初中的另乙個,,,也辦理了手續,辦理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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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個人意願,但改名麻煩,所有戶籍身份證都必須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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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在上學,你可以改變它。
只要你堅持每天打籃球,其實你還處於一種精神狀態 高度不能著急 你要放鬆 不要有太多不良的行為習慣 比如sy會傷害身體 睡眠也是乙個重要因素 確保你每天睡8小時左右 早晚喝一瓶牛奶 最好在中午補充一些營養下午下課最好打籃球 星期天早上起床打籃球 能做到這一點就完美了 這是我總結的方式 絕對不是複製品 是不是在生長期 你每天都想測量一下 是不是很吵 我想每天長長一點 這段時間, 最好不要焦慮 真的,如果你每天都測量它。我告訴我,有時我醒來並測量它,我很高興發現它高了一點。 然後下午,我又去測量了一下,發現又短了,很失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