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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 樓主說應該是專利申請檔案,那你就找個專利**代理機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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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專利申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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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用。 如果是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
2.外觀設計。
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應當以**或**所指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並可採用**或**所指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簡要說明。
三、說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設計產品的名稱。簡要說明中的產品名稱應與請求中的產品名稱相同。
2)設計產品的使用。簡要說明應包括有助於確定產品類別的目的。 對於具有多種用途的產品,簡要說明應說明相關產品的多種用途。
3)設計的設計要點。設計要點是指與現有設計不同的產品的形狀、圖案和組合,或顏色和形狀、圖案或零件的組合。 對設計要點的描述應簡明扼要。
4)指定乙個**或**,以最能表示設計的要點。指定**或**用於出版專利公報。
此外,在簡要說明中還應說明以下情況:
當您請求保護顏色或省略檢視時。 如果設計。
專利保護申請的顏色應在說明中註明。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省略觀點的,申請人通常應說明遺漏的具體原因,如因對稱性或同一性而遺漏; 如果寫起來難,也可以只寫省略某個檢視,例如,如果乙個大型裝置缺少向上看和笑的圖片,可以寫成省略向上的檢視。
同一產品多個近似外觀設計申請單一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應當在簡要說明中指定其中乙個外觀設計為基礎外觀設計。
對於花布、牆紙等平面產品,如有必要,應描述平面產品中雙面連續或四方形連續單元圖案等無限邊界的情況。
對於細長物品,如有必要,應寫明細長物品的長度,並省略細長物品的長度。
如果產品的設計是用透明材料或具有特殊視覺效果的新材料製成的,必要時應在簡要說明中說明。
如果設計產品是成套產品,必要時應註明每個套件對應的產品名稱。 簡要描述不得用於商業術語,也不得用於描述產品的效能和內嵌歌曲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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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提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應當提交申請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 請求書應當載明發明名稱或者實用新型、發明人姓名、申請人姓名、位址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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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利申請的定義。
專利是保護發明專有權的法律形式,這種專有權就是專利權。 它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定有效期內使用、銷售和製造其發明的專有權。 專利申請是申請人在申請時必須提交的技術檔案,以獲得發明創造的專利權。
2.專利申請的種類。
根據專利的性質,專利申請可分為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三種。
3.專利申請的特徵。
無論申請何種型別的專利,都具有以下特徵:一是新穎性,申請專利的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得在國內外出版物上發表或在中國公開使用,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 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與在國內外出版物上發表或在中國公開使用的外觀設計不同或不相似。 這確保了申請專利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具有新穎性。
二、專利申請應當載明發明名稱和實用新型、發明人和申請人的名稱、位址等事項。 三是規範性,專利申請是一種專利申請檔案,應採用統一的格式。 1980年1月14日,中國正式成立國家專利局,並於1984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該法於1985年4月1日生效。
國家專利局統一製作了各類專利申請的首款範本,只需按規定正確填寫,一式兩份即可。 功能與功能專利申請是一種專利申請檔案,它的核心檔案在專利申請檔案中具有一般作用,它整合了專利申請的各個方面,在提交專利申請時,國家專利局根據專利申請進行核實。 為了獲得發明創造的專利,必須向國家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並經過專利申請的必要程式。
4.專利申請的文字結構。
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主要內容:
1.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名稱應具體、適當、簡短;
2、主要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和位址,其他第二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和位址應填寫在以下欄目中;
3、申請人的名稱和位址可以與發明人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如果申請人是乙個單位,則應填寫單位的全稱;
(四)專利機構的名稱、位址、人員姓名;
5、如實填寫申請費及繳費情況;
6、公告、展覽、保密要求;
8、補充檔案清單,包括:**人的委託書、實質申請請求書、優先權宣告等。
9. 上述以外的發明人和申請人。
撰寫申請表的注意事項總結如下:
1.關於發明專利申請需要準備的材料。 應當包括:發明專利申請書、摘要、摘要所附圖、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一式兩份。 >>>More
專利侵權訴訟中的被告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往往做出以下抗辯:被告辯稱其實施的技術是通過技術轉讓合同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 這種抗辯不是針對專利侵權的理由,而只是針對侵權責任的抗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