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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非常糾結的問題。 夫妻之間的終生戀情。 這很難說。
關鍵是 10 年前。 剛知道。 首先,你應該因為你丈夫的不忠和你最好的朋友的背叛而受到譴責。
你仍然必須面對現實。 現在是家庭和孩子。 由你來做出乙個艱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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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你老公現在關係很好,把對方當成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就忘掉他的過去,把兒子當成你的孩子一樣對待,如果你們關係不好,你忘不了,那麼你可以選擇放棄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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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丈夫和你最好的朋友有乙個兒子,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那麼你自己怎麼看呢? 畢竟已經十年了,應該想清楚是離婚還是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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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沒心沒肺了,你老公和最好的朋友十年前生了乙個兒子。 你的心太大了。 這是乙個原則問題。 這樣的人。 如果你不和他離婚,你對他做了什麼? 他心裡根本沒有你。 想一想並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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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看你夫妻關係好不好了,關係好不好,畢竟是你老公的兒子,你要繼續活下去,但你老公不應該把你藏了這麼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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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現在對你好嗎? 如果它很好,那就很好。 畢竟,這都是過去的事了,但你不應該對你的孩子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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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在想,你是小王維持這個家,還是想離開這個家。 不能接受,他可以動用他的力氣,你就得和你的兒子離婚。 為了我的孩子,你還是要守護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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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丈夫對你很好,很體貼,十年前就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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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沒有找到,我受不了,我受不了,我沒有離開孩子的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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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這樣的渣男老公,拿到錢,早點走,堅強一點,沒有過不去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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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讓你停止尋找你的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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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盜反女友,現在你不知道該怎麼辦,你自告自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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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糊塗,既然存在,就假裝不知道,你最好的朋友是什麼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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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被懷疑為重婚,但最好委託律師幫忙具體分析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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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你最好的朋友沒有結婚證,這不是重婚,不違法,這只是一種道德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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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結婚四年了,你為什麼不登記,不登記,孩子怎麼能有出生證明,傻丫頭,現在別誤會,讓男人選擇,要麼他離婚娶這個四歲孩子的媽媽,要麼這個媽媽辭職,覺得孩子有問題,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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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的女朋友沒有結婚證,法律也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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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是事實上的婚姻,而且一定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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