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女方再婚了,孩子的監護權可以改變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0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可以申請改變原孩子的監護權。

    在離婚後的任何時候,如果配偶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重大變化,配偶一方可以要求改變對子女的監護權。 子女撫養權的變更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協議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通過訴訟作出變更判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與孩子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而無法繼續撫養孩子;

    2.與兒童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或虐待兒童,或與兒童同住的一方對兒童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3.年滿10周歲,願意與有能力撫養的另一方同住的未成年子女;

    4.更改還有其他正當理由。

    5.根據上述規定,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權。

    離婚後,誰撫養孩子要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來考慮,在此前提下,夫妻雙方可以協商決定何時離婚,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判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誰在撫養孩子,要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來考慮,如果對方已婚,應該是改變監護範圍的正當理由,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變更監護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子女撫養費問題, 例如他們的撫養能力和支援條件。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子女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應另行提起訴訟。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應當予支援;

    1)與孩子同住,一方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孩子;

    2)與子女同住的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年滿10周歲,願意與另一方同居並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子女;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更改。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此事,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監護權。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夫妻關係也會發生一定的變化,有些夫妻在一起一定年限後會選擇離婚,但是離婚的時候會有很多問題,比如孩子的所有權問題,有些朋友應該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在戰況結婚的時候, 法院將孩子判給了女方,但女方後來選擇再婚,此時男方可以要求撫養權嗎?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收回監護權。

    根據我國第一戰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候,一方或雙方情況有較大變化或有能力支援情況的,可以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請求,一般來說,撫養子女的權利由雙方先協商, 如果協商不成,那麼法院會做出判決,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撫養權的歸屬,一般來說,如果與孩子同住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沒有辦法繼續撫養孩子,法院會判給可以撫養的另一方父母。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乙個問題,那就是如果離婚後,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而雙方對此不能達成良好的協議,那麼就會提起新的訴訟,那麼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女方已經再婚了,別人呢? 作為親生父親,他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裁定孩子的所有權問題,法院也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重新裁決該問題,一般來說,會判給親生父母。

    我們的生活中總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夫妻之間,所以我們必須明白一些道理,那就是我們應該如何用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如何在法律的保護下保護自己的權益。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可以起訴。 提起訴訟是為了改變孩子的撫養權,理由是女方再婚可能會再生乙個孩子,對孩子的影響會更大,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從理論上講,是的。 因為孩子的父母可以爭取撫養權,但如果女方有能力,把孩子照顧好,孩子願意跟著媽媽,那麼就算女方帶著孩子再婚老畢,也是好兄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如果孩子屬於協議離婚的女方,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孩子的監護權。 2、離婚時約定子女由女方撫養的,離婚後,男方仍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變更復壇與子女的監護權,要求子女由男方撫養。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可以,但凡事都以孩子的有利條件為前提,也必須徵求孩子的意見,因為再婚其實就等於放棄了撫養權。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你拿出證據證明孩子不利於與女人一起成長,你就可以爭取監護權。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您好,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建議您先與對方溝通,協商子女撫養費的變更,以及其他相關的子女撫養費和探視時間。 如果實在無法達成共識,可以提起訴訟處理。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法院往往需要明確和正當的理由來改變監護權。 根據我國法律變更監護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方因嚴重疾病或殘疾而無法繼續撫養孩子; 2.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或對子女實施虐待,或與子女同住對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實實在在的不良影響; 3.年滿 8 歲的兒童願意與另一方父母一起生活,並且該父母有正當理由,例如有能力撫養他/她。

    你描述說,因為女方再婚,你想改變孩子的監護權,但如果只是因為對方再婚,沒有其他監護能力和時間條件的變化,一般法院改變監護權的可能性就比較小了。

    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子女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真正不利影響的;

    3)年滿8周歲,願意與有能力撫養他的另一方父母同住的孩子;

    更改還有其他正當理由。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同意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可以先與女方協商,以改變孩子的監護權。 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民法典司法解釋》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與女兒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真正不利影響的;

    (三)年滿八周歲,願意與另一方有能力撫養子女的子女;

    4)有其他正當理由進行更改。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當然,如果她對孩子不好,或者孩子願意跟著你,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改變監護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離婚了,女方又結婚了,女兒的監護權可以換? 女兒的撫養權不能隨便改變,正常情況下必須繼續執行。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是的! 在 18 歲之前,您可以一直這樣做,直到您成為未成年人。 前提是乙個人的經濟能力在各個方面都比女人強。

    法院將根據誰的經濟條件更好,誰更善於陪伴孩子,誰更有能力撫養孩子來同意這一變化。 法院起訴要求改變監護權。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媽媽孫子運氣不好,孩子跟你發展得更好,那麼你可以申請改變,如果改變不了,也是你收回安靜的手活著的合法權利,誰也攔不住!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要改變撫養權,要麼雙方同意瓦解孫尚的名聲,要麼去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改變。 原撫養子女的一方情況發生變化,不再適合撫養子女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女人同意,她可以改變,但如果女人不同意,她就不能改變。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可以去法院起訴,拿回孩子的監護權,這樣比較麻煩。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最好是雙方談判解決。 它應該有效。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它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離婚時的子女監護權可以撤銷。 但是,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有新情況、新理由、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

    3.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0條。

    當事人的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明國家純潔的證據;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主要證據是捏造的;

    (四)對原判、裁定認定的主要事實證據未進行辯論的;

    (五)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變更、拆除審判所需主要證據,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不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裁定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的。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法律分析:離婚時將子女監護權交給男方時,可以改給女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因嚴重疾病、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的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同住的一方確實對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的; (三)年滿10周歲,願意與另一方同居並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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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4-20

它可能會影響。 即使父母離婚,當孩子接受政治審判時,父母雙方都需要接受政治審查。 因為政治審判的主要內容是直系親屬的政治處境和與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而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並沒有因為夫妻關係的解體而消除,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無論他們是由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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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4-20

現在每個人都在經濟上獨立,離婚已經變得司空見慣。 與往年相比,大家都看跌。

6個回答2024-04-20

離婚後,如果女方的戶口留在當地,並且還得到了當地部門的許可,當然可以享受當地的優惠政策,前提是當地政府必須同意她留在當地的戶口,因為她的戶口一直留在當地,她也是本地人, 她一定會喜歡當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