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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圖紙上沒有標明可以按規範要求設定,一般牆體長度在4m以上,必須加裝結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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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混凝土牆(柱)分隔的直段長度:120(或100)厚牆超過,180(或190)厚牆超過5m時,在間隔內加混凝土結構柱。
分開。 (或100)厚牆:當牆體高度小於或等於3公尺時,開口寬度小於或等於,如不滿足,應加裝結構柱或鋼筋混凝土。
水平繫梁。 (或190)厚牆:當牆體高度小於或等於4m時,開口寬度小於或等於,如不滿足,應加建結構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繫梁。 牆角沒有框架柱。
在不同厚度牆體的交界處,應設定結構柱。
4、當牆體長度超過5m(或牆體長度超過樓層高度的2倍)時,應在牆體長度的中間設定結構柱(如有孔,則在孔的邊緣)。
結構柱設定注意事項:
結構柱應與環梁相關聯。
連線,結構柱的縱向加固。
環梁應貫穿,保證結構柱的縱向鋼筋貫穿上下,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增加整體剛性,才能發揮結構柱和環梁的作用,要知道結構柱一般設計在房間的四個角, 樓梯的四個角,以及房子的角落。
另外,結構柱的設計數量,一般根據房屋的高度、底部的壓力或當地條件是否屬於多城鎮地區等,一旦保證了房屋的質量,同時應該注意的是,如果結構柱設定在外牆的四個角, 需要在外牆上拉伸乙個開間,其他情況下,應將外縱牆和相應的橫牆拉通,截面高度應大於等於四塊表皮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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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範性要求,如下:
一、結構柱的設定。
《結構柱選址規定》要求,無論樓層數和房屋強度如何,都應在外牆的四個角處,在交錯部分的橫牆與外縱牆的交界處,在較大開口的兩側設定結構柱, 在大房間的內牆和外牆的交界處。
二、結構柱的結構。
1.結構柱應與環梁連線,結構柱的縱向鋼筋應穿過環梁,以保證結構柱的縱向鋼筋上下連線。 對於隔間上有環梁的房屋,應在沒有環梁的地板上設定加固磚帶。
只有當結構柱設定在外牆的四角處時,才應在外牆上伸出開間,其他情況下,應將外縱牆和相應的橫牆拉過,截面高度不應小於四層磚,砂漿強度不應低於M5級。
2.結構柱與牆體的交界處應建成馬齒形,並應沿牆體高度每隔500公釐,設定2 6雷切爾鋼筋,每邊伸入牆體不小於1公尺或延伸至孔口邊緣。
3.結構柱的最小截面可為240-180公釐,房屋四角的結構柱可適當增大截面尺寸,施工時應先建後澆築柱,結構柱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應不低於C15,鋼筋等級一般為1級鋼, 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20mm,不得小於15mm,且不應大於25mm。 縱向鋼筋應為4-12,箍筋間距不大於250mm,立柱上下端應適當加密; 7度6層以上,8度5層以上,9度結構柱縱向加固應採用4 14層,箍筋間距不大於200mm。
在環梁與結構柱的交界處,應將環梁鋼筋放置在結構柱鋼筋的內側,即將結構柱視為環梁的支撐,有利於結構。
4.結構柱不能單獨設定,而應伸入地面500mm,宜在柱根處設定厚度為120mm的混凝土座,並將立柱的垂直鋼筋錨固在座內,有利於抗震和方便施工。 當有基礎環梁時,結構柱的垂直鋼筋可以錨固在室外地面以下50mm的基礎環梁上。
如果基礎環梁高於室外地面(室內外高差較大),則結構柱仍應在室外地面以下延伸500mm,並在柱根處設定厚度為120mm的混凝土座。 當牆體附著在管溝上時,結構柱的深度應大於溝槽的深度。
3.結構柱的加固。
1.結構柱的縱向鋼筋應不小於4 12,側柱和角柱應不小於4 14。 當7度超過6層時,當8度超過5層時,當9度為縱向加固時,應採用4 14。
結構柱豎向受力鋼筋直徑應不小於16mm。 結構柱的豎向受力鋼筋應錨固在基礎梁和樓板環梁上,並應滿足受拉鋼筋的錨固要求。
2.結構柱箍筋最小直徑為6,間距不應大於250mm,箍筋間距在立柱上下端大於等於H 6(h為層高)且大於等於450mm的範圍內加密至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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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柱的設定要求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涉及砌體結構、框架填充牆和抗震設計。
砌體結構設計規範(GB50003-2011)。
10 2 4 各類磚砌房屋的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柱(以下簡稱結構柱)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物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的有關規定設定纖維前,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結構柱的設定位置應符合表10規定;
2 對於陽台式和單面陽台式房屋,應根據房屋的樓層數增加樓層數,如表10所示2 4 要求陸青市設定結構柱,單側廊道兩側縱向牆應視為外牆;
3 對於橫牆較少的房屋,應根據表 10 2 4 的要求,根據房屋增加的樓層數設定結構柱。 橫牆較少的房屋為遊廊式或者單側廊式時,應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要求設定結構柱; 但是,當6度不超過4層、7度不超過3層、8度不超過2層時,應按兩層的層數處理;
4、對於每層水平牆較少的房屋,應根據層數設定結構柱,並增加兩層;
5.使用蒸壓石灰砂普通磚和蒸壓粉煤灰普通磚的立式砌體房屋,當砌體的抗剪強度僅達到普通粘土磚砌體(普通砂漿砌體)的70時,應按本條第1款第4款的要求加層數設定結構柱; 但是,當6度不超過4層、7度不超過3層、8度不超過2層時,應按兩層的層數處理;
6、對於層層錯開的多層房屋,應在錯層部分設定牆體,並在其與其他牆體的交界處設定結構柱; 在劈裂部分的錯層樓板位置應設定現澆鋼筋混凝土環梁; 當房屋的樓層數不少於4層時,底層1層和4層交錯部分中間的結構柱間距不應大於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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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牆體長度超過5公尺時,牆體頂部與梁(板)應有舊鋼筋拉接頭,當繫帶頂部施工困難時,可在砌體填充牆內設定結構柱,間距為5公尺);當牆體長度超過樓層高度的2倍時,建議設定結構柱; 當牆體高度超過4公尺時,應設定混凝土現澆帶,與立柱連線並沿牆體延伸,具有半高或開門的上層蒙皮。
1.當牆壁長度超過5m,或超過地板高度的兩倍時。
2.在牆的拐角處。
3.砌體T型交界處。
4、門窗開口尺寸大於等於公尺,小於一公尺的需要設定結構柱。 )。
5、應在護牆上設定結構柱。
1、環梁應在水平面上連續布置,形成閉合形狀。
2、環梁牆體的厚度應與體的厚度相同; 當壁厚不小於240mm時,其寬度應不小於壁厚的三分之二,環梁高度不應小於120mm。
3、縱向應設定4根不小於10mm的鋼筋。
4、馬鐙間距不宜大於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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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柱。 設定要求為:應根據房屋的層數增加陽台式和單側走廊式的多層房屋,然後按下錶的要求設定結構柱,單面走廊兩側的縱向牆應視為外牆。
對於水平牆較少的房屋,應根據房屋的樓層數增加樓層數,然後根據下表的要求設定結構柱。 橫牆較少的房屋為外廊式或單側廊式時,應當同時按第二條第二款的要求設定結構柱; 但是,當6度不超過4層、7度不超過3層、8度不超過2層時,應按兩層的層數處理;
對於每層水平牆很少的房屋,應根據層數設定結構柱,並增加兩層。 使用蒸壓的石灰砂磚。
砌體房屋,當砌體的抗剪強度。
當僅達到普通粘土磚砌體的70%時,應按第1-4款的要求,按附加層的層數設定結構柱; 但是,當6度不超過4層、7度不超過3層、8度不超過2層時,應按兩層的層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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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底層或中層虛擬填充牆體,結構柱設定在牆體長度超過5公尺或樓層高度2倍的中間分支處,中段後柱距應小於5公尺。
2、屋面護牆,在牆體長度超過一公尺的中段設定結構柱,中間分割槽後的柱距不應小於一公尺。
填充牆屬於砌體,《砌體結構設計規範》和《建築物抗震設計規範》對填充牆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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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內結構柱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根據抗震規範的要求,結構柱主要布置在抗震牆內。
2、120(或100)厚的牆體當牆體高度小於或等於3公尺時,開口寬度小於等於,如不滿足,應加裝結構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繫梁。
(或190)厚牆體時,牆體高度小於或等於4m,開口寬度小於等於,如不滿足,應加裝結構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繫梁。
4、當牆角和不同厚度牆的交界處沒有框架柱時,應設定結構柱。
5、當牆體長度超過5m(或牆體長度超過樓層高度的2倍)時,應將結構柱設定在牆體長度的中間(有孔時在孔的邊緣)。
6、結構柱應設定在較大開口的兩側和無約束牆的端部,結構柱和牆體拉桿應為2 6@500,並沿牆體全高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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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柱的設定有什麼要求? 現澆混凝土結構柱應根據砌體結構體系、砌體型別、結構或構件的受力或穩定性要求等功能或結構要求,設定在牆體的指定部位; 對於開間荷載大或樓層高度較高、基丘、樓層大於等於8層的磚石結構房屋,應按下列要求設定結構柱:(1)牆體兩端; (2)兩側開口較大; (3)房屋縱橫牆的交界處; (4)結構柱的間距,當考慮結構柱根據復合牆的受力時,或考慮結構柱提高牆體的穩定性時,其間距不應大於4m,其他情況下,不應大於牆高的1、5-2倍和6倍
5)結構柱應與環梁可靠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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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吻,<>
我們很高興回答結構柱設定的要求:當直段長度無混凝土牆(柱)分隔時,當120(或100)厚牆的厚度超過5m,180(或190)牆的厚度超過5m時,增加混凝土結構柱分隔截面; 120(或100)厚的牆體,當牆體高度小於或等於3公尺時,開口寬度小於或等於,如不滿足,應加裝結構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繫梁; 180(或190)厚的牆體,當牆體高度小於或等於4m時,開口寬度小於或等於,如不滿足,應加裝結構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繫梁; 為了增強建築物的整體性和穩定性,鋼筋混凝土混凝土結構柱也應設定在多層磚混結構建築的牆體上,並與每層的環梁連線,形成乙個能抵抗彎曲和剪下的空間框架,這是防止房屋倒塌的有效措施。 答:結構柱設定在外牆的四個角,水平牆與外縱牆交界處交錯部分,較大開口兩側,大房間外牆交界處。
此外,樓層數和房屋的強度不同,對結構柱的設定要求也不一致。 結構柱的最小截面尺寸為240mm180mm,垂直鋼筋多採用4-12箍筋間距不大於250mm。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大部分壁柱也是用磚混凝土砌成的,也叫磚垛,設定在牆上的結構柱一般也可以稱為壁柱,其實壁柱也可以單獨受力! 在這種情況下,取決於你的計算方式,如果你在其中計算它,它是乙個受壓成員!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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