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傷問題20,請問工傷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4-11
2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個人上一年年收入的平均值是個人的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按2010年標準給予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上一年度總面積平均月工資,向勞動者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殘疾勞動補助金。 )

    2、如公司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可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從2008年開始計算,補償3個月工資。

    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關的工傷賠償和經濟補償金,不同意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程度後,作為確認賠償的依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二是索賠的主要範圍包括工傷醫療、一次性傷殘津貼、住院膳食補貼、輔助器具、就醫期間原工資福利、生活護理費等。

    三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合同關係的情況下,雇主沒有過錯,不需要承擔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適用於你悶悶不樂的孫子的情況。 建議線上搜尋。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承包人不具備施工資質的,由發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勞動關係和老徵勞動關係很難區分,但必須加以區分,建議您仲裁勞動關係。

    因為如果與工廠有勞動關係,那麼他的工傷可以作為工傷處理,他可以進一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景昊門申請工傷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賠償。

    如果與工廠的關係只是勞動關係,那麼他的傷害只能按照民法處理,他必須根據各自的責任到法院申請人身傷害賠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醫生的證明去證明你是因為受傷造成的,現在的狀況是幹襯衫,這種一般起訴的可能性比較大,車間主任不讓舉報,你不能不舉報,這是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車間主任不讓你找官可以當師傅, 畢竟身體是最重要的,現在有些人自私自利,不管是生是死。希望你能度過難關。 悔改的源泉。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能否認定為工傷,必須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申請工傷認定的,需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協調區域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當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鑑定),然後根據鑑定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因工傷引起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提。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爭議發生後60天。

    如果您需要幫助,可以將我新增到聊天中。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你朋友的情況如你提到的,應該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如果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將被視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乙個人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

    你的朋友和他的老闆已經訂立了事實上的僱傭合同,所以他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應該作為工傷處理,與工傷同等對待。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屬於工傷,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後48小時內死亡,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無效的,視為工傷。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04年工傷可以申請工傷保險,但有可能單位當時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所以沒有申報,因為當時工傷保險規定剛剛實施。 你可以問雇主當時是否是工傷保險,有沒有為你父親申報工傷認定。 如果申報,許多費用都由保險支付,包括醫療費用和 10 級傷員六個月的工資。

    如果不申報也沒關係,已經確定為10級,也就是已經認定了。 雇主應該承認你父親的工傷,只要這一點沒有爭議。 只要是工傷,應該享受的待遇是一樣的,但如果工傷保險沒有申報,則必須由單位支付。

    單位拒不出面的,保留相關工傷證明和鑑定結論。 可以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說明情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至於現在的月薪,就看你父親還在工作與否了,如果你有10級殘疾,就不需要辭職,也就是說,如果你辭職了,就沒有工資了。 當然,如果確實因工傷不能工作,可以到工傷保險定點醫院進行檢查,出具醫療證明,申請停工停薪,或申請換崗。 這個具體情況因地略有不同,所以建議你帶上父親工傷的相關資料,諮詢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工傷的醫療期限一般為12個月,盧恆的特殊情況經勞動能力歧視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期滿後仍需帶薪陪爐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在這種情況下,主要原因是它有點長。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您好: 1、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將支付工傷醫療費用。

    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部分,可按比例報銷。

    3、工傷申請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申請工傷,另一種是申請工傷。 關注受傷員工的申請流程:

    到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獲取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攜帶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勞動合同檔案及身份證件、醫院出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填寫工傷認定時間申請表、 地點、事故原因和雇員的受傷程度,有時是證明人。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告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勞動者疑似用人單位在崗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認定結論作出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將安排對工傷等級、停工期限、工傷穩定後的自理能力進行鑑定,一般在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

    一旦得出這一結論,就可以計算出工傷賠償金的金額。

    祝你好運**!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工傷保險福利 保險** 支付]《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域外的醫療食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於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乙個月內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認定為工傷的,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承擔。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工傷有處理規則,不能選擇申請或不申請費用報銷。 雇主必須申請工傷認定,以避免將來出現麻煩。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首先,補償不需要由公司支付,而是由社會保障支付。 除非你要承擔民事責任。 否則,工傷當然不適用。

    其次,如果工傷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等錢是用人單位出的,社保會向用人單位索要這些材料,用人單位必須提供,不是用人單位可以隱瞞或解決不解決的事情,也不是要不要工資單的單方面行為。 畢竟,該單位有工資單記錄。 當然,另一方面,雇主有義務向雇員提供工資單明細。

    第三,如果你要承擔民事責任,應該有法律權威,或者有律師,或者其他機構或個人向單位提出索賠,會比你個人更有權力。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最好申請勞動仲裁或威脅要向法院起訴。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 你的朋友買了社保嗎?

    如果你買了社保,大部分費用都是由社保支付的,如果你不買,所有應該由社保支付的費用都由工廠支付。

    2、你說的面試試用期是乙個月,也就是說,現在的工作不到乙個月。 續簽試用期? 法律規定,只能商定乙個試用期。

    3、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工廠應當到勞動部門報告工傷情況,如不申報的,員工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報告。

    4、正如你所說,工廠申報工傷需要提供勞動關係證明,要求你的朋友簽字這個檔案的目的,可能就是申報工傷。 最好能提供內容來續訂試用期。

    5. 請您的朋友保留工作卡、工資單、考勤和其他證據(如果有),以防萬一。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只要存在勞動關係,無論是否簽訂合同,都必須承擔責任。 此外,如果您不簽訂僱傭合同,您將獲得雙倍工資。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不能超過。 您可以忽略工廠的此請求。 再說了,就算續簽試用期,我個人也不覺得對櫻花廠有利,因為工廠需要做出補償凳子的回答(這個時候,和合同沒什麼關係)。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工傷處理程式]《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工傷認定:發生意外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不予認定工傷的申請雇主所在地。

    2、工傷醫療期間,職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工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經鑑定殘疾等級後,應當暫停原治療,工傷職工在停工期滿後仍需**的,應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傷殘鑑定:經治療、挖掘、治療後,傷情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自理能力障礙程度的分級鑑定。

    4、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傷殘程度,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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