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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讓我們看看A有多愛你。
如果你不讓A和B知道對方,我覺得你可以直接告訴他,你對他沒有感情了,想和好分手,然後至少乙個月都不要讓他聯絡你!
如果他不想分手,那你也要堅持下去! 不要讓他找到你!
然後如果他真的想找你,而且是乙個月後,那麼你也可以告訴他你已經有男朋友了(b)!!
絕對,絕對,絕對,不要遇到他們兩個!
我認為你應該盡快做出決定,如果他們發現,你隨時都會失去兩個。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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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傷害了他,不管你說什麼,都會傷害他很多,所以還是盡快說出來比較好,越疼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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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迅速收拾爛攤子,否則A和B到時候就不高興了。
直接告訴A,你喜歡別人,別人可以給自己更多的幸福,如果他真的愛你,就應該祝福你,讓你去追逐你的幸福...... 如果真的不起作用,請更改您的手機號碼並切斷與 A 的聯絡。 你一定是狠心的,因為你的狠心對對方更多的是傷害,明白嗎?
我跟你說,我不是說分手不痛苦,不管是什麼原因,只要結果是分手,就必然是痛苦的,你沒有僥倖心理,因為我吃過虧,我有經驗...... 這很痛苦。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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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談論什麼?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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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你的感情很脆弱,不要傷了他的心,或者直接告訴他,我相信他會理解你的,希望你能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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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複雜,如果你做錯了,A和B都會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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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上的事情直接說是件好事。
欺騙是最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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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他你愛上了別人,僅此而已。
不要再試圖用鈍刀切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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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說該死的,以後說該死的一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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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他的性格,因為三年後你一定認識他了。 當然,建議說實話,還不如想想怎麼說。 祝福你們!
你一定不能背棄和你在一起四年的人,你不能為了片刻的新鮮感而放棄對你真正好的人,如果你愛和你在一起四年的人,不要背叛,如果你不愛,請放棄他, 因為我相信他很愛你,你傷害不了他,所以如果你不愛,請放棄和你在一起四年的人,沒有人強迫你,這種事情只有你自己知道,但一次又一次,紙上肯定裝不住火, 當他知道的時候,會很傷心和難過,你傷害的不僅僅是乙個人,甚至可能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如果你不愛,你會被要求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