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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這樣想是不對的。
聽你的語氣是你和女朋友有衝突,既然你和對方有衝突,你就應該解決衝突,你不應該用自己的身體作為解決問題的代價,身體是你自己的,就算事後解決了,但你也受傷了, 圖片是什麼?
想出乙個和平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也許你會發現事情更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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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麼問題嗎? 你還用你女朋友的手捅了自己一刀。 你想讓你的女朋友承擔責任嗎? 這會給女朋友帶來心理負擔。 你的女朋友不會和你在一起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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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別想那麼多! 生活是美好的! 女朋友也是! 這個女朋友可能傷害了你,或者更確切地說,你傷害了她! 但這已經是事實了,所以不要太當真! 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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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你的想法,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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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要陷害別人 為了陷害別人,我寧願傷害自己 你也狠心 我希望你跟任何女朋友都過不來 否則你會被你傷害 你太可怕了 有勇氣並不可怕 最可怕的就是有那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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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乙個非常嚴重的受虐狂。 需要心理諮詢。 你可以去當地的諮詢診所找心理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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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在做什麼? 你女朋友的手這麼厲害? 而且你不能那樣傷害你的女朋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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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開什麼玩笑。
手不可能借給你乙個事實。
無聊時多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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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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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死就自己死,為什麼要給別人添負擔,我不明白你腦子裡在想什麼,你不是在毀乙個人,而是毀了兩個家庭。 人只有一次生命,衝動是魔鬼,人活著是為了堅強和負責任,逃避是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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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用刀刺傷別人,你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達到一定嚴重程度的犯罪行為,應當依法懲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或者從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身上摘取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違背本人事先意願摘取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本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近親屬意願摘取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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