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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們,不要誤導你們的小朋友。 公司董事不一定是公司的股東。
董事分為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內部董事是公司內部的員工或高管,通常擁有股份。 外部董事又分為獨立董事和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必須是公司的非股東,不得與公司有利益關係; 非獨立董事一般由外部組織任命為公司董事會成員,其組織持有公司股份,但不一定個人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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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作為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公司、企業和經營活動的指揮和管理,負責並向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報告。 董事會必須執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決定。 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董事通過行使董事權來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決策,因此公司董事的遴選應根據公司的發展業務方向和公司的未來發展,經過綜合考慮,並根據董事的身份, 它們分為員工董事和非員工董事,生成方法如下:
1、一般公司中,非職工董事由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任命;
2、屬於職工董事的,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37條。
第40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或者不履行職責的,由副董事長主持; 董事會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或者不履行職責的,應當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提名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董事會的,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開股東大會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沒有監事會的公司監事會召集並主持會議; 監事會、監事不召集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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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董事都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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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董事持有該公司的股份,則只能設立一名董事。 最多可設立5名監事,無需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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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董事不需要是公司的股東。 根據有關規定,董事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無須是公司的股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設監事會,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股東人數少或者規模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一到兩名監事,而不設監事會。
第108條.
董事會有5至19名成員。
董事會可以包括公司員工的代表。 董事會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的任期適用於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職權,適用於公司董事會的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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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會不要求您必須是公司的股東。 董事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無須是公司的股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44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由三到十三名成員組成; 但是,除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外。 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單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應當包括公司職工代表;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能在董事會中有員工代表。 董事會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應設董事長一人,並可設副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只是司法部的一項部門規章,是為滿足當時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要而制定的,因此有其侷限性。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對律師個人從事商業活動沒有限制。 法律限制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務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從事商業活動,因為他們的特殊身份會導致濫用權力,損害國家利益和職位的完整性。
執行董事不一定是股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章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 第二節 組織結構 第五十一條 股東人數少或者規模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執行董事,可以不設董事會。 執行董事也可以擔任公司經理。 >>>More
需要。 但這也取決於。
一般情況下,股東在足額繳納出資後無需承擔公司債務,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債務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的企業法人,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