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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只是司法部的一項部門規章,是為滿足當時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要而制定的,因此有其侷限性。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對律師個人從事商業活動沒有限制。 法律限制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務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從事商業活動,因為他們的特殊身份會導致濫用權力,損害國家利益和職位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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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法律不限制律師個人從事商業活動。 法律限制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例如公務員和國家雇員。
之所以禁止律師從事商業活動,是因為其特殊地位會導致濫用職權,損害國家利益和職務公正,按照普通公民法不禁止的原則,律師從事商業活動,成為股東、董事是理所當然的。
法律分析
監事是公司監督機構的成員,《公司法》要求所有公司都設有監事會或監事會。 其職責是監督公司的財務狀況,防止董事會和高階管理人員濫用職權,侵犯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因此,公司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一般應具備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 監事是良汽公司的常設監督機構。
成員又稱“監事”,負責監察公司財務狀況、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業績以及公司章程確定的其他事項。
訂明的監督職責。 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要的法定監督機構。 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異大,有必要召開股東大會,以防止董事會和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該特別監督機構由選舉產生,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股東人數少或者規模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一到兩名監事,而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公司員工代表的適當比例,其中員工代表的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職工代表應當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批准。
由工人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理事長一人,由全體監事半數以上選舉產生。 監事會主持爐渣空缺。
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責或者不能履行職責的,應當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提名一名監事召集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二條 監事的任期為三年。 監事任期屆滿時,可以連選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連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致使監事會委員人數減少至法定人數以下的,原監事仍應當依法、行政法規執行,直至連任監事就職為止。
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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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只是司法部的一項部門規章,是為滿足當時司法行政部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要而制定的,因此有其侷限性。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對律師個人從事商業活動沒有限制。 法律限制具有特定地位的人,如公務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從事商業活動,因為他們的特殊身份會導致濫用權力,損害國家利益和職位的完整性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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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聽這個,好像沒有明確說不。。
但最好不要那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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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律師可以是公司的股東,但律師事務所不能是公司的股東。 要成為公司的股東,律師必須購買公司的股份,或轉讓其他股東轉讓的股份,並需要支付對價並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第4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返還權、參與重大決策權和管理人員遴選權。
第28條.
股東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認繳出資額。 股東出資的,應當全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東開立的銀行賬戶; 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產權轉讓手續。 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全額繳納外,還應當向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毋庸置疑,最好是看法律書,接受系統的理論學習,但不能只關注法律,實際業務涉及很多其他學科,所以最好復合一點。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