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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婚假只有3天,而你婚假少的原因是你不晚婚,晚婚是15天。 對了,11號有7天的假期,加上10天的婚假,結婚就夠了。 當然,如果你去度蜜月,這還不夠。
如果你想請假,你只能和你的主管協商。 這項法律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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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關於婚假的時間規定,我已經詳細詢問了相關資訊:
1、婚假1-3天。 1980年,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關於職工婚喪假、旅遊假有關問題的通知》(〔1980〕老總信字第29號),其中規定:“職工結婚時,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以給予結婚假1至3天。
2.適量的出差假。 〔1980〕《老宗信字》第29號)規定,結婚時雙方不在同一地點工作的,可以按照旅行距離給予旅行假。
3. 20天晚婚假。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男女初婚按法定結婚年齡(男性為22歲)推遲3年以上; 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婚假應增加20天。
如果你不是四川人,你也可以檢視你所在省份關於晚婚假的規定,這些規定可以在你所在省份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法規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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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等一兩年,再過十天就到了晚婚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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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它,我該怎麼辦?
然後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因為公司的做法是非法的,你也可以向當地工商局舉報。 婚假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但從職場的角度來看,我們需要看看老闆不認可的原因。
這個問題太片面了。 我有這種在外工作的經驗。 如果我不同意領導的請假,我該怎麼辦?
其實這個時候,我們應該冷靜地從老闆的角度思考,如何讓請假的客觀理由讓老闆欣然同意。 總之,用激烈的言辭達不到目的,會適得其反! 如果公司裡只有幾個人,你這幾天休的婚假,也是公司忙的幾天。
那麼,如果這個婚假能和老闆協調一下。
如果純粹是個人,可以直接行使其合法權益。 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具體工作是什麼,這種問題一般不會發生在國企或民營企業。 畢竟結婚日期是提前定好的,工作再重要,也可以早點準備,不存在有人離開公司關門的問題。
大事的原則,小事的作風,遇到事情時積極的態度,尋求幫助,並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如果公司裡只有幾個人,你這幾天休的婚假,也是公司忙的幾天。 那麼,如果這個婚假能和老闆協調一下。
如果你故意找茬,直接向你的上級請假。 如果你不贊成,那就找個家,辭職離開。 沒有人性,這家公司就沒有未來。
如果公司正處於繁忙的業務時期,而你的職位更重要,所以領導拒絕批准,那就和領導協商。 利用假期前幾天,暫時帶某人到您的崗位上工作。 離開時,開啟手機,聽不懂再打電話,以免耽誤。
事實上,任何離開公司的人仍然可以回頭。 另外,如果這段時間公司真的很忙,建議晚點調整結婚後的蜜月時間,因為員工和公司需要相互了解。 只有相互考慮和理解,公司才能走得更遠,才能在公司得到更好的發展。
如果您在國家機構、國有企業或公共事業單位工作,除了最多 3 天的婚假外,您還將獲得晚婚獎勵。
休息 7 天。 晚婚者在某鎮居住但無工作,或者是民營企業家,居委會或鎮**一般會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 如果晚婚的人是民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會給他們放婚假,和國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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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可以反映給上級領導,如果還是不給婚假,我建議你可以直接選擇哥哥休年假或者直接請假,等自己婚禮辦完後,可以反映給相關部門,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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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準備相關材料去勞動局找淮襪勞動仲裁委員會,因為公司的行為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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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批准,我建議你應該對公司提出投訴,畢竟公司這樣做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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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即使公司不批准員工的婚假申請,員工也可以請假,如果員工以此為由想終止勞動關係,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做出相關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應當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足六個月的,向配膠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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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公司不按照規定給員工婚假,員工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協商和解。
法律依據:祁憲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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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但從職場的角度來看,我們應該看看老闆不認可的原因。 這是乙個片面的問題。
我有這個在外面工作的經驗,不同意領導請假怎麼辦? 其實這個時候,你應該冷靜地站在老闆的心裡想一想,如何讓離開的客觀理由讓老闆爽快地答應,總之,你不能用激烈的王室話語來達到目的,會適得其反!
如果公司裡只有幾個人,你請的婚假對公司來說就是忙碌的幾天。 所以這個婚假就要和老闆溝通,看看能不能互相協調。
如果純粹是個人恩怨帶到工作上,那麼您可以直接行使您的合法權利。
不知道你具體是幹什麼工作的,一般這種問題在國企或者民營企業都不會發生,畢竟結婚日期是提前定好的,工作再重要,也可以提前準備,出城也沒關門這回事。 大事重原則,小事重作風,遇到事情要有積極的態度,尋求幫助,想辦法解決。
如果公司裡只有幾個人,你請的婚假對公司來說就是忙碌的幾天。 所以這個婚假就要和老闆溝通,看看能不能互相協調。 如果你是故意找核果的茬,那就直接向上級領導請假,如果還是不批准,那就找下乙個家,辭職就走,這種不人道的公司是沒有前途的。
如果公司業務繁忙,而你的職位更重要,所以領導不批准,那就和領導商量一下,趁著休假前幾天,暫時帶乙個人來做你的職位,你把手機開著,不懂得再給你打電話,這樣就沒有耽誤了, 事實上,公司可以對任何離開的人開放。另外,如果這段時間公司確實很忙,建議結婚後再晚一點調整蜜月時間,因為員工和公司需要相互了解、相互考慮、相互理解,公司才能走得更遠,才能在公司得到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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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公司的做法是非法的,你也可以向當地工商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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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違法行為,所以你可以把這件事舉報給勞動局,然後拿著當初籤的勞動合同向公司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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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去相應的勞務機構維權,公司的做法不正確,一定要及時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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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每個員工都享有婚假的權利,我國的《勞動法》對此也有明確規定。 但是,如果公司不給婚假怎麼辦? 在這裡,我們整理了與婚假相關的法律知識。
如果你的公司已經向你明確表示你不能休婚假,你最好冷靜地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談判。 如果您的婚假條件符合《勞動法》的要求,那麼您完全可以自由地為此辯護。 您甚至可以告訴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您的要求是合法且合規的。
相關法律。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旅遊假問題的規定(1980年2月20日公布),國有企業職工結婚時,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給予1-3天結婚假。 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地點工作,一方需要到另一方所在地結婚,企業也應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員工出差假。
在員工休婚假、旅遊假期間,企業應相應支付工資。 其餘的褲子在路上打電話給員工支付公共汽車和船費等,全部由員工自己支付。 目前,國家尚未對非國有企業職工的婚假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關於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人員的法律地位與初婚職工同等,用人單位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再婚職工與初婚職工同等的婚假待遇。
不想結婚,當然是自私的,因為這是你對婚姻的不負責任,不想結婚就不處理物件,不結婚就是對別人不負責任,你是自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