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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裁(CEO)是負責企業日常運營和管理的最高階別行政人員,也稱為首席執行官(香港和東南亞)或首席執行官(在日本)。 在香港,大公司和大集團的CEO也被口頭稱為“大班”,這是乙個帶有恭維的尊稱,意思是企業的掌舵人。
嚴格來說,CEO是乙個不恰當的名詞,是英文逐字CEO的直譯,而CEO是CEO最合適的翻譯。 但由於“CEO”一詞在中國大陸廣為流傳,人們慢慢習慣了這個不恰當的稱呼。
CEO的基本職責。
簡而言之,首席執行官對公司董事會負責,通常是董事會成員。 擁有在公司或組織內執行業務管理決策的最終權力。 在較小的公司中,首席執行官可能既是董事會主席又是總裁,但在大公司中,這些角色通常由不同的人擔任,以避免乙個人在業務中擁有過多的角色和權力,也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所有者之間的利益衝突(即 股東)。
首席執行官的主要職責是:
1、對公司所有重大業務和經營事項作出決策,包括財務、業務方向、經營範圍等的增減;
2、參與董事會決策,執行董事會決議;
3、主持公司日常經營活動;
四、與外方簽訂合同或辦理業務;
5、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任免;
6、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經營情況,提交年度報告。
董事會主席在英文中是董事長(準確地說,是董事會主席),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員工的範疇,理論上是指公司管理層擁有一切權力的**。
董事會主席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和代表的性質。 董事長的權力屬於董事會的職責範圍,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不做個人決定,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召開專門委員會會議時享有與其他董事相同的表決權。 總裁和CEO的權力是他力所能及的,只有他乙個人擁有召集董事會和罷免總裁和CEO的最高權力,但他從未擁有過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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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差不多就是這樣。 在中國,說是董事長,外國人說CEO就是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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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意味著他是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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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更大。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組織者,一般是由股東代表選出的代表股東利益,負責監督公司日常經營的人。
CEO是首席執行官,主要負責公司的行政或日常管理,此類公司往往有COO(首席運營官)、CTO(首席技術官)、CFO(首席財務官)等各種職位。 這是因為一些高科技或網路服務公司的業務比較複雜,需要更多的高階管理層來分擔公司的管理任務。
《公司法》關於選舉董事長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三至十三名成員組成; 但是,除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外。
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單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應當包括公司職工代表;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能在董事會中有員工代表。 董事會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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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是公司最大的員工,職業經理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規劃公司的發展,但方案的實施決定權掌握在董事會手中。 並非每家公司都有總裁職位,只有在某些特定公司才有。
CEO是公司某個部門的最高領導,可以是部門的負責人,也可以是公司的最高領導,但他不是老闆,仍然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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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在公司中,首席執行官(CEO)和董事長(Chairman)是兩個不同的職位,具有不同的權力範圍。 一般來說,董事長是公司的最高管理層,負責主持董事會會議,領導公司決策,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首席執行官是公司的執行官,負責制定和執行公司的戰略,管理日常運營,並實現公司的目標。
因此,從職位的角度來看,董事長的權力更大。 但是,這取決於公司的組織結構和內部規定。 在一些公司中,CEO可能擁有更大的權力,例如在一些初創公司中,創始人擔任CEO,擁有絕對的發言權。
CEO或董事長哪個更大。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在公司中,首席執行官(CEO)和董事長(Chairman)是兩個不同的職位,具有不同的權力範圍。 一般來說,董事會主席是公司的最高管理層,負責主持董事會會議,領導公司決策。 首席執行官是公司的執行官,負責制定和平衡公司的戰略,管理日常運營,實現公司的目標。
因此,從職位的角度來看,董事長的權力更大。 但是,這取決於公司的組織結構和內部規定。 在一些公司中,CEO可能擁有更大的權力,例如在一些初創公司中,創始人擔任CEO,擁有絕對的發言權。
需要注意的是,CEO和董事長的職責不同,但兩者必須協調一致,為公司的利益共同努力。 在現代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和董事長通常由公司董事會選舉產生,需要共同制定戰略和管理決策。
孔師傅的老闆魏應舟來自中國台灣。 魏應洲,1954年出生於中國台灣,80年代在台灣彰化接手父親的事業。 1992年8月21日,天津鼎益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在天津塘沽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立,投資800萬美元,“康師傅”成為中國速食麵的代名詞。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