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購房合同上沒有寫上簽字日期,開發商故意幾年不備案是違約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種情況算作開發商違約。 只要對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了相關的合同義務,就不能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但法律規定,如果賣方未取得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書,則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無效。

    法律分析購買合同已經簽署並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是有條件和有效期的合同。 例如,買房合同上必須有付款日期和交貨日期,根據日常習慣,簽約時間必須早於付款時間和交貨時間。 採購合同中包括的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位置、型別、房間數量、結構、質量、面積、配套裝置等; 3、房屋價格的數額和估價標準由國家統一的,執行國家法定規定,如不統一,買賣雙方參照評估情況進行談判; 四、付款的時間和方式等; 5、房屋竣工和交付日期; 6、關於房屋產權轉讓、登記等手續的有關規定; 7、違約責任; 8、其他當事人約定的事項,如合同生效條件、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等; 9. 合同的日期、地點、簽字人等。 簽訂正式的購買合同,在建議的時間和地點,買方準備好所有憑證,並與開發商或商人正式簽訂購買合同。 預售合同期房和**合同現房的區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兩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因一方當事人違約,造成對方人身權益或者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實在算不上,因為購買合同上沒有日期,說明這份合同的要素不完整,基本上是無效的合同。 由於是無效合同,因此不存在違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開發商不提出違約申請,具體時間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確定。 只要對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相關合同義務,就不能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但賣方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無效,但如果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是在訴訟前取得的, 合同可能被視為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已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b)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根據預售商品房的計算,專案開發建設投入的資金已達到專案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確定了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收益必須用於相關專案的建設。

    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約能力;

    2.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具有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得到滿足或限期完成;

    5、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經批准、登記等手續,並辦理完畢合同的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拿出你的合同,翻到違約條款的頁面,裡面是否有明確的約定,如果不提交,30就算違約? 是的,然後數數,不,然後不數。

    再看約定的違約處理方式,就是支付違約金。

    或者可以退房嗎? 如果沒有明確寫明30天未申報視為違約,可以搬出或解除合同,那麼即使你起訴開發商,法院也不會支援你搬出的主張,但法院會支援你向開發商提出的違約金要求。

    根據合同法

    它規定,由於雙方已經約定了搬出的具體條件,並且買方有證據證明該條件是真實的,買方可以通知開發商終止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業主起訴,即使開發商推諉搪塞,法院也會予以支援。

    離境違約金: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和法律規定,本協議優先。 因此,合同約定違約責任並約定違約金具體金額的,以合同為準; 如無約定,將依法處理,如交納定金。

    如果一方違反合同,押金將不予退還; 如果收取押金的一方拖欠押金,押金將被退還兩次。

    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則根據各自過錯的程度分擔。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違約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如果違約金過高,您也可以要求減少賠償金額。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開發商不備案,將被視為違約。 只要對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相關合同義務,就不能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但賣方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無效,但如果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是在訴訟前取得的, 合同可能被視為有效。

    購房注意事項如下:

    1.避免沉積陷阱。 在支付購房定金時,要注意看是定金還是定金,通常定金是不可退還的,定金是可以退的,所以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區分兩者的區別;

    2、買房的時候要注意房子的面積,去現場看看,不要只看樣板房,因為通常樣板房的面積會比較大,花紋會更好;

    3.核實房屋的產權。 在買房時,要注意房屋的產權,尤其是購買二手房時,需要知道房屋是否有公共產權人,所有產權人都需要簽署並同意購房合同才有效;

    4.檢查房屋的質量。 買房時,要到施工現場檢查一下在建的房子是否不好,用的建築材料是否不達標;

    5.驗證開發人員的實力。 在買房時,要注意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選擇有五項完整證書的開發商,分別是《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鎮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 實行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 商品房預售,開發商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證,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第七條 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檔案(影印件)和材料: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申請表;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4)證明開發建設資金佔專案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

    5)施工合同及施工進度說明;

    6)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和交付日期,並附有預售商品房的分層平面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簽訂採購合同的日期一般對展期沒有任何影響。

    1、購房後30天內拿到購房合同:買方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開發商必須將合同拿到房管局備案,但由於開發商在去房管局集中備案之前,往往手頭積累了一定數量的合同, 但最長的不應超過30天;

    2、自《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當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

    3、根據買方提供的資訊的完整性,房地產登記部門可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登記備案手續。 對符合備案條件的,由房地產登記部門查詢,並在房地產市場資訊網公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9條 雙方應當按照協議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開發商未提交檔案被開發商視為違約。 只要對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相關合同義務,就不能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但法律規定,如果出賣方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則與買方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無效, 但如在訴訟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合同可能視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因一方違約導致對方當事人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1. 不在網上簽字就全額買房有什麼後果?

    如果不在網上簽字就全額買房,很容易出現一套房子賣兩次或一套多賣一次的情況,買房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簽訂合同後,買賣雙方應到房屋管理辦公室備案,然後在網上公示。 房屋管理辦公室會給買家乙個線上簽名號碼,您可以通過該號碼線上檢視房屋資訊。

    2、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避免沉積陷阱。 在支付購房定金時,要注意看是定金還是定金,通常定金是不可退還的,定金是可以退的,所以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區分兩者的區別;

    2、買房的時候要注意房子的面積,去現場看看,不要只看樣板房,因為通常樣板房的面積會比較大,花紋會更好;

    3.核實房屋的產權。 在買房的時候,要注意房子的產權,特別是買二手房的時候,需要知道房子是否有公有產權人,所有產權人都需要簽字同意購房合同才有效。

    4.檢查房屋的質量。 買房時,要到建築工地檢查一下,看看在建的房子是否不好,用的建築材料是否不達標。

    5.驗證開發人員的實力。 在買房時,要注意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選擇有五項完整證書的開發商,分別是《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開發商未備案,被開發商視為違約。 只要對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相關合同義務,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但法律規定賣方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無效, 但如在訴訟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合同可能視為有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因當事人違約而造成對方人身權益受到損害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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