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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簡單。
如果你父親的房子是在婚前買的,那麼它就屬於你父親的私有財產。 你父親去世後,財產分為五部分:你的份額、你繼母的份額、你兄弟的遺孀份額和你祖父母的份額。
那麼你必須擁有這部分遺產的所有權,這是財產權,沒有訴訟時效,你可以起訴,並且可以獲得證據。
如果房屋是在婚後購買的(即婚姻登記的開始),或者雙方共同支付了購房費用,那麼房屋應分為:繼母的一半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另一半根據上述繼承。
關於子女撫養費,你的繼母仍然對你負有贍養義務,因為你的繼母和你父親的婚姻關係在你父親去世時仍然存在。 但是,贍養費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即兩年,即除非您有證據表明您已經追求贍養費超過十年,否則兩年前的贍養費不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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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養:部分。
1、您的親生母親已經去世,如果您的父親再婚,您與父親或繼母生活在一起,您父親去世後仍應承擔撫養繼母的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27條的規定。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不得有虐待或歧視。
繼父、繼母與由繼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在父親與繼母結婚期間,繼母與你同住並教育你,你與繼母的關係應受《婚姻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規定管轄,這種關係不再受到你父親死亡的婚姻的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您的繼母應該負責您的撫養。
第。 2.如果父親再婚後沒有與父親或繼母同住,那麼只有父親有撫養義務,父親去世後繼母沒有義務撫養你。
關於繼承:
1.如果房子是你父親和繼母在婚前購買的,它應該屬於你父親在婚前的個人財產。 父親去世後,在沒有遺囑繼承的情況下,您和您的祖父母、繼母、繼母和父親所生的兒子享有繼承權,他們的份額一般是平等的。
第。 2.如果該房屋是您父親和繼母在婚後購買的,則該房屋應屬於您父親和繼母的共同財產。 你父親去世後,你的繼母擁有房子的一半權利。
剩下的一半是你父親的遺產,分配方式與上述第一種情況相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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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法律依據。
第八條 繼承糾紛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但是,如果自繼承開始以來已超過二十年,則不得提起進一步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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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是夫妻房,則為父親和繼母的共同財產,平分後的剩餘1 2將在繼母、您和繼母的兒子之間平分。 由於你和你的繼母之間沒有監護關係,她不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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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子女撫養費,房子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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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婚前財產,在任何時候都不會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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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A 同意,是的; 如果 A 不同意,則不行!
由於AB之間因侵權而發生糾紛,甲應賠償乙,乙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但不能擅自占有甲的財產,因為未經甲同意占有甲的財產是違法的。 如果乙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確保他能夠獲得賠償,法院將扣押甲的財產,但他不能自行對甲的財產進行任何處置。
法律依據:民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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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交警判責任書是一回事,對方欠你錢。
對方抵押你的車是另一回事。
抵押貸款不能用作確定責任的還款形式。 但對方欠你錢,你們倆可以簽訂抵押協議還債。
如果對方不同意這種做法,你只能等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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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提出保全申請,汽車將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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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產的轉讓必須公平,地契上戶主的姓名應更改為房屋委員會。
具體方法詳見《房屋登記管理辦法》。
2.您家族的遺產份額如下(我以兩處的全部財產為例)。
二姨從小就傳給別人,沒有履行贍養義務,也沒有參與遺產分配。
如果財產是你祖母留下的,那麼你的母親、叔叔、嬸嬸將共同繼承,份額是平分的,每人1 3,沒有履行贍養義務的人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麼你母親已經去世了 1 3 兩處房產 1 2 兩份是你父親的共同財產,不參與分配 你父親的份額是 1 6 + 1 3*1 2 * 1 3 = 4 18 你和你哥哥有 1 3 * 1 2 * 1 3 = 1 18 由於你哥哥沒有履行贍養義務, 他可以少分享或不分享 如果你的兄弟參與分配 1 18 那麼他需要歸還贍養費 如果他不分享你的份額 2 18 如果你的父親給你他的份額 所以你將繼承媽從你祖母那裡繼承的東西,即 1 3
如果兩處房產的所有人是你的母親,而你叔叔和嬸嬸當時放棄了繼承權,或者沒有證據證明該財產是你祖母的遺產,那麼你母親單獨繼承,你母親去世,你父親的份額是夫妻共同財產+繼承收入 1 2+1 2*1 3=4 6 你和你兄弟的份額是 1 6 因為你的兄弟沒有履行他的贍養義務,他可以少分享或不分享 如果你的兄弟參與分配1 6 他需要歸還贍養費 如果他不分享你的份額,你的份額是 1 3 如果你的父親給你份額 所以你要繼承媽從你祖母那裡繼承的東西, 這是兩個屬性。
如果父親還活著,如果父親去世,你和你哥哥一起繼承父親的份額,你母親的原來繼承份額仍然有效,因為你哥哥沒有履行贍養義務,你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你的兄弟參與分配, 他需要歸還贍養費,如果你不分享,你的份額將是你之前的份額+父親的份額。
根據《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當因繼承等因素影響房產所有權的共有人時,應當進行公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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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財產的所有者是丈夫,則沒有特別約定,它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情況下,妻子有權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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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丈夫和母親各出錢一半買房。
在離婚的情況下,房子的一半屬於丈夫的母親,另一半屬於丈夫和妻子(因為這是在婚姻期間,無論妻子是否出錢)。
因此,妻子有權要求分割財產,但只能分割屬於丈夫的一半。 這是法律要求。
除非夫妻雙方在購房前或購房後約定不分割財產,否則他們當然無權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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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問題:夫妻雙方在生存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那麼丈夫的份額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平分。
問題2:如果丈夫不想把房子給妻子,那麼他需要證明這筆錢是你的婚前財產,並且是他用這筆錢買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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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擔心。 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借據寫成賭債,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借據不是賭債,並且在您向法院提交答覆時得到確認,法院也將駁回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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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是否因賭債而受法律保護是值得商榷的。
1、VT為單向閘流體,當在陰極K和柵極G之間加有效觸發電壓時(不同型別閘流體的觸發電壓不一定相同),VT就會被觸發並導通,VT導通後,只要VT的陽極A和陰極K之間的工作電壓保持不變, 即使觸發電壓消失,VT仍將保持導通狀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