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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如您沒有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您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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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評估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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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過程分為三個步驟: 1、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申請可以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以由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
2、勞動能力考核。 3.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時應享受的待遇和補救措施。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動盪的歲月。
2)在下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悶熱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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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職工或其用人單位應當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工傷鑑定申請;
2、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龐翔將對材料進行審查;
3、審核材料齊全後,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鑑定;
4、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工傷認定辦法》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勞動者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勞動事故事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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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殘疾評估的過程。
1. 應用。 2.支付鑑定費。 3、接到滑木通知,按本人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指定的醫療鑑定第一帶機構進行鑑定。 4、20個工作日內拿到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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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廳獲取工傷申請識別表,並詳細填寫**,包括要求企業蓋章同意受傷人員。
2、申請人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委託的**律師應當在下列期限內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a) 在終止醫療之前已經進行醫療的,應當在醫療終止後30日內提出申請。
b) 醫療治療結束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認定工傷後30日內提出申請。
c) 舊傷鑑定申請應在疾病發生後和疾病結束前提交。
3、因病或非工作殘疾申請評定等鑑定的,應當在相關期限內申請。
4、勞動能力鑑定結束後一年,受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殘疾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審查鑑定。被評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評估人應當已完成工傷最短醫療期限,病情相對穩定; 如果用人單位單獨申請,被評估人應已完成工傷的最長醫療期限,且病情相對穩定。 如果傷害嚴重,也可以由社會保障部門轉介給勞動能力評估委員會進行殘疾評估。
根據工傷鑑定結果,工傷人員因工傷造成的相關損失可以得到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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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工傷致殘的員工,在醫療結束後,應攜帶材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
2、鑑定人應每週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工病傷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膠片、化驗表、心電圖等相關診斷資料及《職工傷病傷殘勞動鑑定批准書》。
1.微笑並觸控浮渣。
二、三、五進行鑑定。
3、鑑定所經鑑定專家確認鑑定人攜帶的材料後,應繳納鑑定費200元。 如果材料不完整,我們將進行診斷,然後進行識別。
4.鑑定辦公室應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議,作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告。
5、自鑑定材料收到登記之日起15日內,本單位勞務管理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收到的所有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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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程式: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資料庫; 從公司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資料庫中隨機抽取3-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 勞動能力鑑定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必要時可延長30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因虛構租金發生工傷,傷情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對其勞動能力進行鑑定。
第23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待遇等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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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有乙個鑑定委員會,你去那裡提交資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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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您的雇主在診斷出事故或職業病後30天內向您報告,如果雇主拒絕申報,您可以自行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申請工傷認定時,需提供以下五種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承諾書和工傷史宣告,申請表和承諾書上需要有用人單位的公章; 您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即病歷卡、X光片報告、出院總結; 您的個人身份證件和您雇主的營業執照。
勞動行政部門將在收到申請後15日內進行複核,並在複核後60日內發出工傷認定結論通知,並通知您和您的用人單位。 傷勢穩定後,如仍有影響工作能力的殘疾,可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交勞動能力鑑定書,評估殘疾程度,然後根據評估的殘疾程度向當地社保中心申請治療複審,並按殘疾等級領取工傷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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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向當地社保局工傷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申請(一般情況下,公司應由代理人提供),向工傷部門提交所需資訊,然後等待60天左右才能收到工傷認定。
收到工傷證明後3個月,填寫加蓋單位公章的《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攜帶住院病歷、5寸工傷**、身份證影印件、工傷證明影印件及影印件乙份,報社保工傷部門。
社保工傷部門會把你的資訊送到當地醫院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醫院會給你乙個**,然後你就可以做殘疾等級鑑定了。
這是我們這邊的流程,每個地方的規定可能略有不同,但都差不多,所以咱們給大家參考一下,還是要諮詢當地的工傷部門。
1.“牙槽骨損傷長4cm,脫牙4顆以上”為9級殘疾。 如果您已經申請了殘疾評估,請耐心等待,結果將在 60 天內提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