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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律師: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即離婚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大陸自願離婚的, 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海外華人在中國大陸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內地居民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因此,在雙方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即使男女雙方身處異地,男女雙方也必須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都在外工作,並且不在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地方,則雙方必須返回其中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地方,以協議方式辦理離婚手續。
因此,雙方協議離婚不能在不同的地方辦理,但訴訟離婚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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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離開住所超過一年,現在提出離婚訴訟,原則上適用上述第十二條的規定,但應區分兩種情形:
一是一方在現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另一方應當向一方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
第二,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在現居住地居住不滿一年的,視為無慣常居所,另一方應當向另一方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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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辦理離婚手續嗎?
1.您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1)如果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處置達成協議,雙方只能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有戶籍的地方辦理離婚登記。因此,不可能通過雙方同意離婚的方式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
2)夫妻雙方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在不同的地方處理離婚。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者中國大陸華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通過訴訟辦理離婚手續。
1.提起訴訟。 一般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複核,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一地點居住,則女方必須按照“原告對被告”的原則前往男方的居住地提起訴訟。
申請離婚訴訟時,必須提供以下檔案:
1)離婚申請書(一式三份)。
2)排蒙團戶口。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證、軍官證、士官證、軍文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 接受。 立案大廳審核並符合立案條件,立案批准後,立案法院將發出立案通知書,您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塵橙)。 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 審判。 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交給民事庭審理案件。
4.判斷。 法院通過**審判作出准許或不准予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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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可在其他地方辦理**。 夫妻可以在其他地方辦理離婚手續,但只能通過起訴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1076條的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手續應在婚姻登記處辦理。 但是,有些夫妻常年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和工作,如果協商不成,被告可以在被告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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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都在外工作,他們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具體取決於外出工作的時間。 一般而言,如果被告人離開時間不超過一年,則由被告人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處理。 被告離開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雙方離開居住地超過一年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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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不允許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程式是指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協議離婚程式。 法律規定,離婚登記必須在婚姻登記一方永久登記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如果訴訟離婚滿足了在不同地點的離婚申請,則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獲得離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自願與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自願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海外華人自願中國大陸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根據即將生效的《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機關在三種情況下將不受理雙方的離婚申請。 這三種情況是:1、未達成離婚協議; (二)缺乏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 婚姻登記不是在中國大陸進行的。 >>>More
離婚的程式和程式如下:
1. 應用。 雙方必須親自到其中一方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 申請時,各方應當出示戶口簿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範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