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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減少準備金的賬戶結構如下:貸方增加,借方減少。 例:
1、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減值的,按存貨可變現淨值與成本的差額記入“資產減值”賬戶的借方,記入“存貨減少準備”賬戶的貸方。
二、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存貨價值後來收回的,應當記入“存貨貶值準備金”的賬目,並按照原計提的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增加的數額記入貸方。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的製成品或者商品,生產過程中的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材料或者提供勞務。 庫存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確認:
1)與存貨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庫存成本可以可靠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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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賬戶分為借方和貸方,賬戶的左側是借方,右側是貸方。
1)資產類別(不包括“累計折舊”、“壞賬準備”、“存貨折舊準備”等負資產賬戶)。
在資產類別賬戶中,借方增加,貸方減少,餘額一般是借方。
資產類別賬戶的期末餘額 = 當期期期初餘額借方發生 - 當期貸方發生。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等權益賬戶貸記較多,借方較多,餘額一般記入貸方。 資產類別中的“壞賬準備”、“累計折舊”、“存貨價值下降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負資產賬戶也是如此。
期末貸方餘額 = 期初貸方餘額 + 當前貸方金額 - 當前借方金額。
收入賬戶:與權益賬戶類似,貸方增加,借方減少。 但是,收益賬戶應在每期末結轉,發生的全部金額將轉入“當年利潤”,因此期末後沒有餘額。
費用(成本)科目:與資產科目的結構相同,與收入科目相反,借方增加,貸方減少。 通常的餘額應該在賬戶的借方,結轉期末餘額後,賬戶中一般沒有餘額,如果有餘額,期末餘額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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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減少準備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存貨減少準備金=存貨數量(單成本價-不含稅市場價格)。
內容擴充套件:如果計算結果為正數,則表示存貨可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價,存在虧損,因此按該數額計提存貨下降準備,如果為負數,則無需計提。
1.降價的第一條規定:
借款:資產減值損失——存貨減值損失(成本——可變現價值淨值)。
貸方: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商品(成本-可變現淨值)。
2.第n條價格下跌準備金:(即每次必須將賬面價值調整為當前**市場價值下的價值)。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可變現淨值與成本之間的差額——“存貨減值準備”賬戶的原始餘額)。
貸方: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 x 商品(可變現淨值與成本之間的差額——“存貨減少準備金”賬戶的原始餘額)。
3.下行的反轉如下:
借方: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商品A(“存貨下降準備金”賬戶的原始餘額與低於成本的可變現淨值之間的差額)。
貸方:資產減值損失(“存貨減值準備”賬戶的原始餘額與低於成本的可變現淨值之間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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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減少準備是指由於存貨損壞、全部或部分存貨報廢,或銷售**低於中期末或年末成本而無法收回的部分存貨成本, 等,應當按單項存貨專案成本與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提取,並計入存貨減少損失。
本期應計的存貨下降準備金數額=期末存貨減少準備金的應付餘額——期初存貨減少準備金的應付餘額——本期結轉的存貨減少準備金數額。
存貨減少津貼賬戶用於核算企業提取的存貨減少準備金。 存貨準備是指在會計期末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時,根據成本與可變現淨值之間的差額,用於抵銷存貨賬面價值的會計專案。 簡單地說,這是對減少部分的審慎處理,因為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低於原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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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
該帳戶可以有餘額。
首先,明確了存貨遞減準備金的含義,存貨可變現淨值低於存貨成本,表明存貨價值下降。 如果價值高於成本,則庫存下降準備金將全額衝回並結清。 如果存貨在提取折舊準備**後仍已折舊,則需要將存貨折舊備抵轉為本期損益。
例如,成本為1000元,可變現淨值僅為800元,即價格下降200元。 那麼存貨下降準備金賬戶此時應該有200元的貸方餘額。
第一種情況:之後,存貸款的可變現淨值上公升到900元,存貨下降可以逆轉回100元。 之後,存貨可變現淨值上公升到1000元,存貨需要清零。
第二種情況:如果企業在200元存貨下降後全部撤出存貨,那麼就需要將200元存貨價格下降準備金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擴充套件材料。 估價方法。
1.成本法。
它是指期末庫存的實際採購成本、橡膠痕跡或製造成本。
列在資產負債表上。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簡單易行,保證了會計資訊的可靠性:缺點是存貨市場價值為**時,會導致資產膨脹,不符合會計審慎原則。
2、市場價格法是指期末存貨按市場**在資產負債表上列出。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可以反映存貨的實際價值,有助於提高會計資訊的有用性; 缺點是收集市場價格資料的工作量太大,不方便實際操作,當庫存市場價格上漲時,也會導致當期利潤膨脹。
3、成本與市場價格較低法是指將存貨在會計期末的成本與市場價格進行比較,以兩者中較低者為依據進行存貨計價,即當存貨成本低於市場價格時,按成本計價; 當市場價格低於成本時,按市場價格計價。 這裡的成本是指採購或生產時存貨的實際成本,即存貨的賬面價值。
市場價格與成本相比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市場銷售**,它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規定,一般採用重置成本。
和可變現淨值。 其中,重置成本是指在現有條件下回購同一存貨應付的總費用,可變現淨值是指存貨的預計售價減去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完工時擬發生的預計成本。
以及相關稅項後的金額。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
存貨應按成本和可變現淨值中的較低者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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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存貨價值下降的準備金,應該說存貨價值下降的準備金是存貨價值的保險差額,是流動資產,不是存貨。
存貨減少津貼賬戶用於核算企業提取的存貨減少準備金。 是指在過渡期末或年末,如果存貨損壞、存貨全部或部分陳舊或銷售額**低於成本等,則根據單個存貨專案成本與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提取無法收回的部分存貨成本, 並計入庫存下降損失。
存貨減少準備金的貸方表示資產價值減少,借方表示資產減值已收回,屬於資產類目。 當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低於其成本時,差額即為存貨減少的應計準備金。 存貨價值下降備抵的貸方餘額反映了存貨可變現淨值低於其成本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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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應該包括在內,它只是乙個準備,不包括在清單中。 存貨減值準備金與資產減值損失-存貨減值準備相同。
一起,包含在利潤或虧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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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價值下降準備: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按成本和可變現淨值的較低者計量。 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應當為存貨價值的下降計提準備。
可變現淨值的計算依據是估計的銷售價格減去進一步加工的成本和銷售稅。 如果庫存不需要加工和直接銷售,則可變現淨值是通過從估計銷售價格中減去銷售稅來確定的。 如果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則計提減值:
從資產減值損失 - 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賬戶借方,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記入貸方。 存貨可變現價值淨值恢復的,應當撤銷原準備金,但轉抵金額應當限於原價格下降準備金。
存貨折減準備金的轉回,是指前期存貨價值減記的影響因素消失的,減記金額應當在原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的金額內恢復並衝回,衝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存貨減少準備金的會計分錄結轉:借方:存貨減少準備; 信用:
主營業務成本; 在結轉時,需要按比例計算。 對因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轉移的存貨,也應當結轉已計提的存貨減少準備。 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折減準備的,按轉出存貨、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情況轉出存貨的成本與轉出存貨前該類別存貨成本的比例結轉相應的存貨折減準備。
補充資料:存貨減少準備金,是指在中期末或者年末因存貨損毀、存貨全部或部分報廢,或者低於成本的銷售**而無法收回的存貨成本部分,按單項存貨專案成本與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提取, 並計入庫存下降損失。它是當存貨的可變現價值低於原始成本時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
具體操作: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企業應計提存貨折減準備。 企業一般應根據單個存貨專案計提存貨減少準備。
即在資產負債表日,公司將各存貨專案的成本與其可變現淨值逐一比較,並在較低水平計量存貨。 如果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則兩者之間的差額為存貨減少的應計準備金。 企業計提的存貨減少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
對於大量單價較低的存貨,可按存貨類別計提存量減少準備。 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線有關的存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最終用途或目的,並且難以與其他物料分開計量,可以合併為存貨減少準備; 存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最終用途或目的,並且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這意味著存貨所處的經濟、法律和市場環境是相同的,具有相同的風險和回報,因此可以將它們結合起來,為存貨下降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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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減少準備是指由於存貨損壞、存貨全部或部分報廢,或者銷售低於中期末或年末成本而無法收回的部分存貨成本, 等,應當按單項存貨專案成本與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提取,並按存貨價格下跌損失計算。在資產負債表日,當存貨空成本小於可變現淨值時,存貨按成本計量; 當存貨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時,按可變現淨值計量存貨,同時根據成本與可變現淨值的差額計算存貨下降準備金,計算當期損益。
是否需要對庫存進行價格損失收費,取決於庫存的所有權是否屬於企業,庫存是否處於加工或使用狀態。 所有所有權不屬於公司的存貨,如委託貨物等,無需提供存貨價格損失; 所有存貨在加工或使用過程中不需要核算存貨價格損失,如委託加工材料,庫存產品的實物形態和數量不易確定,低價值耗材在使用中價值低,已攤銷為成本。
企業存貨價值下降的準備金通過存貨價值下降準備金的核算進行核算。 該科目可以按庫存專案或類別進行詳細核算。 本賬戶末尾的貸方餘額反映了已提取但尚未轉售的存貨價值下降的準備金。
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減值的,應當根據存貨可變現淨值與成本的差額記入資產減值損失賬戶的借方,存貨減值準備賬戶貸記。
因為成本和可變現淨值是按單次存貨比較的,所以期末可以根據各存貨品種補足或轉回存貨減少準備金,對於存貨A,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應計入的存貨減少準備金為10-8=2萬元, 因為之前已經撥備了1萬元,所以可以應計1萬元,借款:資產減值損失-存貨下降準備1 >>>More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2008)規定,盈餘存貨按其重置成本入賬,通過“財產損失和應處理盈餘”會計核算,經管理許可權批准後核銷當期管理費用。 ”
根據會計制度,存貨應定期盤點,至少每年一次。 盤點結果與賬簿記錄不一致的,應當在處理年終賬目前查明原因,經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會議或者企業管理許可權的類似機構批准後,在年終賬目之前處理賬目。盈餘存貨由當期管理費用抵銷; 存貨損失,扣除妻子或保險公司的賠償金和殘值等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於特殊損失的,計入營業外費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