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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盈餘,行政費用的一般核銷。
在存貨損失的情況下,需要找出原因,並根據原因計入費用或營業外費用。
庫存損失或損壞:
借款:待處置財產的損失或溢位。
信用:庫存商品等
經管理部門報批後,根據存貨滅失、損壞的原因,處理下列情形:因計量、收貨錯誤、管理不善造成存貨短缺的,應先扣除殘料價值、可追回的保險賠償金和過失人的賠償金, 淨虧損計入管理費用;因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存貨損壞的,應先扣除處置所得(如殘料價值)、可追回的保險賠償金和過失方賠償金,淨損失計入營業外費用。
借方: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或負責人。
借款:管理費用。
借款:營業外費用(自然災害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存貨損壞) 貸方:待處置的財產損失和超額。
貸方:應交稅額-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額。
對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購貨時原已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計入存貨損失存貨,應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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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因“異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損失或損壞應轉出不可抵扣的增值稅。 更全面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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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損益的會計處理。
1、當公司存貨過剩時:
借用:原材料。
信用:未決財產損失和溢位。
審批處理後:
借款:待處置財產的損失或溢位。
貸方:管理費用。
2、當公司存貨出現赤字時:
借款:待處置財產的損失或溢位。
信用:原材料。
審批處理後:
借款: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
管理費用(一般運營虧損)。
非營業費用——非常損失(意外災害等非常損失)。
信用:未決財產損失和溢位。
需要注意的是,當存貨丟失時,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變、盜竊或損失丟失,則需要將存貨損失的進項稅額轉出。
擬處置的財產損失和盈餘是資產類別賬戶,對企業在財產盤點過程中確定的各種財產和材料的損益進行核算。 待處理的財產損失和盈餘為過渡性賬戶,期末一般無餘額,其餘額已進入當期損益表,進入損益表。 待處理的財產損失和超額賬戶通常設定兩個活躍賬戶,即"待定固定資產損失或超值"、"流動資產的未決損失和多付".
擬處置財產的損失或超額與報批前的資產直接相關,與報批後的當期損失和超額直接相關。
存貨的損益可以用管理費用來抵消嗎?
首先,存貨的正利潤和持平利潤一般是由於收發的計量或計算錯誤造成的,可以通過管理費用來抵消。
企業在財產盤點中的盤點,根據"庫存庫存報表"對於所列金額,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用:原材料。
周轉材料。 庫存專案等
貸方: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超額 待處理的流動資產的損失和超額。
盈餘盤點通常是由於企業每日收發的計量或計算錯誤造成的,盈餘的盤點可以抵銷管理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款:待處置的財產損失和溢位 待處置資產的損失和溢位。
貸方:管理費用。
其次,存貨損失案例較多,審批後記錄以下兩種情況"管理費用科目"
1)屬於定額內的損失和存貨每日收發貨計量誤差,即正常損失,經核准後轉入管理費用
借款:管理費用。
貸方: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超額 待處理的流動資產的損失和超額。
2)其他無法追回的損失,經批准後記入貸方"管理費用科目"
借款:管理費用。
貸方: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超額 待處理的流動資產的損失和超額。
因此,存貨利潤可以被管理費用抵消,在某些情況下,存貨損失可以計入管理費用。
上面彙編的資訊內容就是我們的目標"存貨損益的會計處理方法是什麼? "這個問題的詳細答案。 當我們盤點公司的存貨時,有時會有利潤,有時會有損益。
無論是盈利還是虧損,都需要進行相應的核算,可以根據以上資訊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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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損失原因,在以下情形中處理:
1)缺口在定額內因自然磨損造成,計入管理費用;
2)因收發計量錯誤和管理不善造成短缺或損壞的,扣除保險公司及過失人可追償賠償金及剩餘物料價值後的淨損失,計入管理費用。其中,因管理不善而被盜、丟失、發霉、變質的存貨,相應的進項稅額不從銷項稅額中扣除,轉出;
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汽車倒塌的,扣除保險公司及過失人的可追償賠償金及剩餘材料價值後的淨損失,計入停業費用。
2 會計分錄。
1)當你發現自己在賠錢時。
借款:待處置財產的損失或溢位。
信用:原材料。
應納稅 - 應付增值稅 ** 此禪出)。
2)報告審批。
它是由自然損失引起的固定金額內的損失。
借款:管理費用。
信用:未決財產損失和溢位。
它是由於傳送和接收的計量、核算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損失。
借:原材料(殘餘物)。
其他應收賬款(保險、責任人賠償)。
信用:未決財產損失和溢位。
是因自然災害或事故造成的存貨損失(因疫情嚴重導致停工的損失記入營業外費用)。
借:原材料(殘餘物)。
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和應付賠償)。
營業外費用虧損嚴重。
信用:未決財產損失和溢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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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實際存貨數量小於科目中記錄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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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進行盤點盤點時,應當編制盤點報表,作為盤點盤點的原始憑證。 將實際存貨記錄數與存貨賬簿記錄核對後,如果賬面存貨小於實際存貨,則為存貨利潤; 相反,這是庫存的損失。 為在財產存貨中反映企業確定的各種存貨的損益,企業應設立待處置的財產損失和超額賬戶,借方登記存貨損耗、損毀金額和存貨利潤轉售金額,貸方登記存貨利潤金額和存貨損失轉售金額。
企業存貨中各種存貨的損益,應當在期末結賬前處理,期末處理後,本賬不應有餘額。 當企業有存貨盈餘時,從原材料中扣除'存貨商品等賬目記入擬處理的財產損失和超額部分——流動資產損失和擬處理的超額賬目; 經管理許可權報批後,一般將管理費用核銷,即借方處理財產損失和超額賬目,記入管理費用賬目。
企業發生存貨損失或損壞時,將擬處置財產的損失和超出部分——擬處置流動資產的損失和多餘賬目記入貸方,記入原材料、存貨商品的賬目。 根據增值稅規定,存貨損失或者殘損存貨涉及不能抵扣的相關進項稅額的,也應當轉出相應的進項稅額。
對於正常的存貨虧損,會計處理相當於稅法,直接從當年利潤中扣除; 對於存貨的異常損失,會計核算分為兩種情況,直接扣除當年的利潤,即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扣除保險公司的賠償後,非營業費用,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貨物盜竊、霉變、變質等損失,扣除相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後, 它包含在管理費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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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存貨盈利時,應及時將存貨記入賬目,並調整實際存貨賬簿數量。 盈餘存貨按其重置成本入賬,借方:原材料等,貸方:待處置財產的損失和超額——待處置的流動資產的損失和超額。
存貨出現赤字時,應借入:待處置財產的損失和盈餘——待處置流動資產的損失和超額,貸方:原材料缺貨,貨物存貨。
如果原材料、製成品和商品按計畫成本(或銷售價格)核算,則成本差額(或商品購銷差額)也應同時結轉。 如果涉及增值稅,也應相應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2008)規定,盈餘存貨按其重置成本入賬,通過“財產損失和應處理盈餘”會計核算,經管理許可權批准後核銷當期管理費用。 ”
根據會計制度,存貨應定期盤點,至少每年一次。 盤點結果與賬簿記錄不一致的,應當在處理年終賬目前查明原因,經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會議或者企業管理許可權的類似機構批准後,在年終賬目之前處理賬目。盈餘存貨由當期管理費用抵銷; 存貨損失,扣除妻子或保險公司的賠償金和殘值等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於特殊損失的,計入營業外費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