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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一般由專人處理,一般分為客服部和專項風控部,一般員工不參與公司的糾紛解決。 如果你是客服人員,按照你平時的工作職責,真誠服務上線,如果有任何問題直接向公司提出,如果是風控部門,比如法務部,就要針對各類糾紛制定風險防範工作流程,及時有效地處理糾紛, 時刻評估糾紛產生的法律風險,收集材料,做好應對訴訟或主動提起訴訟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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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查明產品是否確實是公司的產品,是否有假冒嫌疑。
二、如果確實是本公司的產品,是否在保修期內,是否在保修範圍內。
第三,產品的質量是公司的責任還是運輸商和銷售商的責任,是否是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
一旦把上述問題弄清楚了,問題就基本可以解決了。
第四,如果客戶已經向有關部門(如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注意收集有利於公司的證據。
公司的信譽很重要,如果確實是公司的責任,應該盡快向客戶賠償和道歉。 雖然不是公司的責任,但如果對客戶進行賠償,給公司造成小損失,也可以主動賠償,有利於公司的生產和發展。 作為公司的領導者,我絕對想做同樣的事情。
我的建議符合你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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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產品確實存在問題,您應道歉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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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有問題很正常,作為管理者,我們需要做的就是通過管理來減少員工的問題:首先,當員工出現質量問題時,我們要問自己幾個問題:
1.操作有標準嗎?
2、有標準的員工是否認真執行標準?
3.標準有問題嗎? 這是強調標準的問題,首先要建立執行標準,標準的建立要準確、有效、獨特; 其次,員工要認真執行我們的標準,標準要執行得獨一無二、準確無誤; 二、操作過程中的防錯 1、是乙個人會犯錯誤,這是不可避免的,我們管理者要想辦法做好防錯,保證員工一不小心,犯錯後就不能完成任務,或者任務自動停止; 2、不要總是想著員工有多優秀,而要想辦法讓我們的員工非常簡單,通過管理實現我們的工作要求,降低對員工技能和精力的高要求和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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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約定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等於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該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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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修訂的《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因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時,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四種方式解決:
1)當事人可以通過談判進行談判。
所謂“協商”,是指雙方在平等、自願、相互理解、相互通融的基礎上,根據事實、法律、政策解決爭端。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談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雙方的地位應完全平等,一方不得使用威脅、恐嚇等手段脅迫另一方做出違背自己意願的不真實的決定,同時, 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談判的結果需要雙方有意識地履行,如果其中一方違背或不履行協議,可以尋求其他解決方案。
(二)當事人可以採取調解方式。
“調解”是指當事人自願將爭議提交第三方進行調解。 調解一般可分為民事調解和國家行政機關調解兩種。 調解也是在雙方平等、自願、相互理解、相互讓步的基礎上,基於事實、法律和政策,調解結果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需要雙方自覺履行才能實現,如果一方當事人悔改或不履行約定,另一方只能採取其他方式解決。
3)當事人不願通過談判或調解解決的,或者通過談判、調解無法達成和解的,可以按照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仲裁”是指國家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和法律規定的程式對爭議進行裁決的活動。 從以上概念可以看出,裁判與談判、調解的區別在於以下幾點:
1、提交仲裁的前提是當事人必須事先達成協議提交仲裁;
2、國家仲裁機構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三、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當事人必須按照仲裁裁決的規定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規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四)當事人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產品質量引起的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式立案,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事實,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有關法律作出判決, 民事訴訟案件採用二審終審制度,當事人對本院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以第二審法院的判決為終審判決,終審判決不執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本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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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客戶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客戶肯定會抱怨你,客戶服務的原則是保護客戶和公司的利益。 如果質量問題確實建議不要先回覆客戶,可以告知客戶您的問題是我第一次遇到,我會將您的問題反饋給總部,並在48小時內給您答覆,然後立即將情況反映給領導或總部相關部門給出解決方案。 如果不是產品質量問題,並且沒有與消費者法相衝突,則果斷地將最終解決方案告知客戶。
一定要跟蹤到位,有時候客服人員可能無法按照客戶的意願解決客戶的問題,但只要跟蹤到位,反饋資訊及時傳達給客戶,你的責任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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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實際情況,對於質量糾紛,屬於侵權行為的,由侵權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質量糾紛屬於違約責任的,由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履行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侵權引起的訴訟具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被告人住所地或者履行合同地人民法院對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具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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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認證,又稱合格評定,是管理世界產品質量和數量的有效方法。 質量認證按認證物件分為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兩大類; 根據認證的作用,可分為安全認證和合格認證。 >>>More
首先,產品質量糾紛必須發生在合同領域,產品侵權責任僅基於合同的一般前提,而不是以合同關係的存在作為產品侵權責任發生的必要前提。 產品質量糾紛是以原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必要前提的,沒有合同就沒有產品質量糾紛。 但是,一方面,產品的侵權責任不是由合同關係引起的,這種侵權是由客體造成的,而不是行為造成的損害; 另一方面,和雲產品侵權的很多受害者並不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 >>>More
1.色差是質量問題嗎?
這個問題必須分為兩部分。 單面運動木地板的色差是自然現象。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生產運動木地板的主要原料是實木原料。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