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在訂婚後失蹤,我可以拿回彩禮嗎?

發布 社會 2024-05-09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從法律上講,你有法律依據,儘管你送的禮金是禮物。 而且,金錢屬於動產,動產產權的轉讓是標的物的轉讓。 錢已經給了。

    但在這裡,我們的獎金可以看作是一種“有條件的禮物”,你之所以會“給”獎金,是因為你想結婚,結婚是有條件的,現在你的女朋友走了,婚姻就沒完了,獎金必須退還。 理論上不用擔心,等女方還禮金,畢竟女方先跑,那邊的父母先拿禮金也不是什麼光榮的事情。 所以,等一會兒,看看女人的父母會怎麼做。

    如果趕時間,那就去找女方父母商量一下,可以拿回來,如果他們堅持不給或者耍流氓說你的禮金是你自願給的,你的女朋友是你的泡泡,那麼你可以找官司解決問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當事人要求返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經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已登記結婚,但不同居。

    3)因支付彩禮,導致支付人生活困難。

    符合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應以離婚為前提。

    2、男女雙方僅完成訂婚儀式,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男方可以依照上述法律第一款的規定要求返還彩禮。

    如果雙方已登記結婚但未同居,如果雙方離婚,丈夫有權要求返還彩禮。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但男女提出離婚,而男方作為彩禮的支付人,可以證明彩禮的支付給他或她自己造成了困難,他也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司法解釋中,“支付人因支付彩禮而生活困難”是指支付人因支付彩禮而經濟狀況不能滿足當地最低生活保障。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解釋二二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宗恆法律網 貴竹律師。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已登記結婚,但尚未同居; 男方因婚前支付彩禮而生活困難; 彩禮應退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三橋。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訂婚後,可以退還彩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還彩禮:男女已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同居; 乙個男人在婚前買了彩禮,導致男人的生活很困難; 這名婦女沒有登記結婚。

    前兩種情況必須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雙方未辦理親屬結婚登記手續的;

    2、當事人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在付款前付款,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

    前款第(項)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訂婚彩禮可以退還。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訂婚彩禮可以退還。 當事人按照慣例要求退還給圖梁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和自我放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視情況而定:1、若確定屬於下列情形,雙方可能下葬並想回來,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 並且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導致付款人在生活中遇到困難。2.如無此情形,則不予退換貨。

    《民法典》第1042 68條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段拉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彩禮可以退還,彩禮是中國古代的婚禮習俗之一,又稱訂婚禮、嫁妝禮、嫁妝禮等。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一)。

    第5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光榮。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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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5-09

當然不一樣,生活中會有很多微妙的變化,我個人認為訂婚其實是在正式結婚的家庭適應過程中,這樣你才能學會處理這個家庭的關係,這個時候如果你做錯了什麼,沒有人會責怪你, 不過結婚後就不一樣了,至於你後面說的細節,這個不是很重要,但一定要用心,能做到最好,因為你的一舉一動都關係到這個家庭的溫情指數! >>>More

18個回答2024-05-09

不知道你家有什麼習俗,如果女方主動退婚,她會退回禮金,如果男方提出先退婚,那麼女方就不用退禮金了,希望能幫到你。

6個回答2024-05-09

訂婚後多久沒有固定的時間,主要看自己的實際情況,有些人認為夫妻最好在訂婚後一兩個月或半年內結婚。 總之,就看新人怎麼想了。 >>>More

6個回答2024-05-09

離婚後,如果女方的戶口留在當地,並且還得到了當地部門的許可,當然可以享受當地的優惠政策,前提是當地政府必須同意她留在當地的戶口,因為她的戶口一直留在當地,她也是本地人, 她一定會喜歡當地的政策。

27個回答2024-05-09

這取決於您的習俗。 還有房東說的4-5w禮金是送給對方的,那麼對方是嫁妝嗎? 換句話說,如果你不結婚,那就是在賣東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