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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符合該州的夫妻法,您可以合法地要求您賠償和子女撫養費,直到年底。
《夫妻法》規定,只要對所有人進行公證,或者你們同居三年以上,即使你們沒有收到結婚證,也可以被視為合法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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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實婚姻現在不被承認。 你們的關係被認為是同居關係。 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與非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即撫養權、繼承父母遺產權和贍養費等。
雖然你的婚姻是不合法的,但孩子和父母作為非婚生子女之間的父母關係是合法的。
作為法定監護人,有義務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撫養和管理被監護人,保管監護人的財產,代表監護人行使民事權利。
如果孩子同意,可以要求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支付一定數額的子女撫養費。 如果協商失敗,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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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拿到證了怎麼辦,他這樣對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它拉下來,然後找個好男人結婚,然後把孩子放在戶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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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是非婚生的,如果是男方進行親子鑑定,即使你沒有合法的夫妻關係,他還是要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他基本上會輸掉官司。 但如果你利用你的孩子來脅迫他娶你,恐怕你以後的生活就要受苦了,很多家庭會因為家暴而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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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的路過 每個人的路都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 所以結果也是你自己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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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同情你! 你的男人可以說他對你沒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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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婚姻; 但沒有結婚證並不影響監護權的歸屬,孩子的監護權屬於父母,是強制性的,也是必要的。 所生子女受法律保護,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同居期間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發生糾紛的,法院可以基於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監護權的糾紛,向法院單獨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解除同居關係的簡單訴訟。
根據《民法典》第1049條的規定,男女結婚的,均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依照本法規定,應當進行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完成婚姻登記的,應當補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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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將判給未婚或未分手的孩子,通常由以下情況決定: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 但是,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也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母親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適合與其同住;
2)母親有撫養子女的條件,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對子女的健康成長無不良影響的;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將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作出判決,主要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道德品質和教育狀況。 法院會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最符合孩子健康發展利益的一方。
3. 如果父母之間對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與父親或母親生活發生爭議,應考慮兒童的意見。
財產不能不結婚分割,具體如下:
1、沒有結婚證,就不可能以對方的名義繼承和分割財產,因為沒有取得結婚證,他們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彼此之間沒有合法的權利和義務;
2、無結婚證同居的,分居時兩人達成共識的,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3.如果財產要分割,除非另一方願意或已寫遺囑指定繼承。
綜上所述,未婚分手的孩子,法律會判給誰,一般要看情況,如果孩子無證分居,法律會判斷撫養孩子最合適的一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簡單明瞭。
1.有效。 2、如果金額巨大,且未在期限內償還或根本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超越民事行為---報警。 >>>More
我先談談第二點1:我先談談孩子,雖然你的父母在法律上不是夫妻,但根據《婚姻法》第25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傷害或歧視他們。 您的姐妹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監護權和繼承權),任何人不得剝奪或歧視她們。 >>>More
本協議受法律保護,如果對方不向您出售,即不辦理轉讓,違約方將按照合同約定賠償無害方10000元。 您購買的是使用權房屋,即公租房,轉讓所有權時需要徵得業主的同意,否則可能無法轉讓所有權,這意味著如果業主不同意,您的合同就無法履行,或者賣方可能認為自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這也是買賣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