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的監護權而戰,如果你為孩子的監護權而戰

發布 社會 2024-05-03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母親有很大的優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在夫妻離婚、爭奪子女撫養權的案件中,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夫妻雙方可以就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談判,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會根據具體經濟情況作出公正的判決, 生育力、生長環境等實際情況。但是,對於未滿兩歲的兒童,應遵循母親直接監護的原則,並應尊重年滿八歲的兒童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約定由父親直接撫養未滿二周歲的子女,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46條.

    年滿二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要求直接贍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撫養父母一方: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顯然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父母有其他子女;

    4)由於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不適合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

    第47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獨居多年,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孫子女, 父母直接撫養子女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第48條.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第5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真正不利影響的;

    3)年滿8周歲,願意與有能力撫養他的另一方父母同住的孩子;

    4)有其他正當理由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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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個回答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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