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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把你當成愛人,如果你不在乎你到底造成的悲劇,那麼你就會繼續和他在一起。
如果你不想讓悲劇發生,你就立刻離開他,去另乙個城市,不要相信他能和妻子離婚,得到你,那是做夢,不現實,想想你的體重,還是他妻子和孩子的體重?
就算他娶了你,他還是會有別人的,不要執著。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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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其自然吧,這樣的男人不值得。 為了你,他背叛了他的妻子。 你也可以為了別人而背叛你。 沒有什麼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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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太亂了,離開他吧。 你要為這個不值得的人毀了你的一生嗎? 再過兩三年,就不是時間問題了,不要固執。 一樓是對的,好吧,讓我們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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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問題是。 你確定你是唯一乙個發現他有妻子半年多的人嗎?
如果你甚至不確定這一點,好孩子...... 幾年後,當你長大後,你會明白,現在對你說什麼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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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分開吧,沒什麼好想的,現在有老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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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一記耳光,毫不猶豫地離開他。 鄙視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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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半年比一輩子還長嗎? 我希望那個女孩是懂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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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欠債,首先女方之前主動拿出錢,男方在提出分手後強迫男方寫欠條,女方瞞著男方,先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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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願的,她知道自己有家庭,還做這樣的事情,違背良心,真是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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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數。 這樣的借條是站不住腳的。 因為她先在情感上欺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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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被迫寫借條,你傻,這是合法的,騙你的青春和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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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愛她,她也愛你,那就和她離婚,然後你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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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見過蝸牛屋嗎? 文章所扮演的角色就是這種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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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男人心裡的結放不下! 除非這個人能完全忘記影子,否則後果是無法預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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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面子,但我非常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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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根本不,他只是把她當成洗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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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鍋不要掉蓋子,有時間做愛。 這就是你朋友目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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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他適合生活,也就是說他還是乙個比較老實的人,不真誠就很難說自己喜歡這種東西了,所以要花時間和他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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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能當老婆,你就對女人滿意了,就應該老實一點,不要花哨的人,這樣你就不會說諂媚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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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恪守女人德1,算了,讓人補償這種人,實在是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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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 給一根頭髮! 那個女人說她打了她,她打了嗎?! 而且沒有證據! 而且他們不遵守女性的道德! 反正都是黃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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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這數十萬美元被拿走的名字。 只說女方從男方那裡拿走了10多萬,太籠統了。 是偷竊,是借貸,是有條件的還是無條件的贈送?
如果是偷竊,可以向公安局舉報; 如果是借來的,您可以起訴法院要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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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騙了男方幾十萬,那麼可以報警處理追回,如果是兩個人在一起,男方自願給女方錢,那就是願意打架,願意受苦,是無法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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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被女方騙了10萬多元,那麼男方可以報警處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男方自願給女方錢,這樣幾十萬就追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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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問老公就行了,很簡單,可以提前跟女方打個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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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法律程式,除非你們之間有單獨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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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找到這個女人的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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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男子被他的妻子 2 發現但這一次,對方答應了,誰也沒人當真。 (雙贏)。
有家庭的男女分手,女方對男小輩沒什麼興趣,所以分手是最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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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男方比較認真,因為他要離婚,和女方在一起需要勇氣,既然他求婚了,就說明他對女方是真心的,而女方的不同意,說明他不打算永遠和他在一起,估計男方有點失望, 而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傷心,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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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以夫妻的名義在一起,就不構成重婚,起訴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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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離婚了,男方有家庭,他們已經在一起三年了,女方要求分手很正常,男方還想讓老婆告女方,他生病了,應該是他老婆告你們倆,男方要坐牢嗎? 重婚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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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屬於那種比較消極的人。 性格也比較內向。
不安全。 這種人對感情持懷疑態度。 處理方面也是被動的。
話雖如此。 但好處是這種人不會被打擾。 如果他明確表示他喜歡你,他確實喜歡你。
和這種人交往會很累。 因為他在情感上就像個孩子。 它不會被處理。
如果你真的喜歡他,就忍耐他。 至於能走多遠,就看你了 如果感情不深,就分手吧。 因為根據你說的,在這個過程中你很難快樂。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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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只看短時間內片面的事情,你要從長處多方面觀察,你不能盲目地想著自己的努力,如果你說他不在乎小事,他在小事上不主動,他會全身心地投入到大事或重要的事情上, 這些都是比較大的男人。
而如果你對你冷淡了很久,覺得你很久不重要了,那麼你可以直接拉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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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諷刺地證明自己還是關心你的,不然你打不吵對他來說並不重要,但是男人的態度確實有問題,如果還想和他在一起,就說出來,多溝通也解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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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能證明他不值得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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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的寶貝。
這一切都與吃糖果有關。
如果你不能吃糖,你會哭的。
而且他說話的時候根本不考慮對方的感受,這比較自私。
相處會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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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你,......大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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