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需要做什麼

發布 財經 2024-05-12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無知! 他看好你的錢,並不是真的愛你! 10年的恩愛,他都算是兒戲了!

    這樣的人還能被信任嗎? 文化差異是人與人之間非常重要的關係! 你現在可以說不在乎了!

    但就算你現在不分手,以後也會因為一些小事而分手! 文化的層次,就是乙個人的內在修養! 你對他說的每一句話,都像雞對鴨子說話,對牛彈豎琴!

    在你們之間思考"感情"它仍然可靠嗎? 為了錢可以輕易分手的人! 不負責任!

    對你的朋友負責! 對你的家庭負責! 對父母負責的人!

    畢竟,你現在很傷心! 感性的東西不是一句話"中止"你可以解決問題!

    相信你一定會遇到乙個值得你真愛的人! 文化、金錢是現代人必須具備的兩樣東西! 你必須在兩者上平等才能擁有真愛!

    希望你遇到乙個更愛你的人! 也希望你找到乙個真正值得你愛的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既然這段時間他有心情,就不要找他,讓雙方都冷靜下來,你越是找死還是吵,他越會覺得自己和你分手了,這個想法是對的;

    由於您的房屋只負責裝修,因此您也可以貢獻部分資金來購買房屋。

    歐和她男朋友在買房這件事上,其實沒有矛盾,我讓他把所有的錢都拿出來,歐也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然後雙方的父母出資一些,他的積蓄比我多,但是沒有我有錢不拿出來, 既然以後要當夫妻,就應該分擔艱辛,不用太擔心,現在家裡的電器都是我掏錢買的,咱們不存在了,必須由他來買所有的電器等等,總之,我以為我需要買, 所以我買了。

    他說分手,我覺得只是生氣了,應該是怪你沒有出來買房,用盡全身力氣,生你的氣,所以我把東西還給你,等你冷靜下來生氣的時候,你應該多哄他,多跟他說甜言蜜語, 什麼“我心裡只有你”、“你是我心目中最重要的”、“回家”等等,讓他生氣,而不是威脅“如果你不回來,我們就分手”的語氣,他越不喜歡你,就越生氣你,他乾脆不回來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乙個連結婚買房都買不起的男人,你要他做嗎?! 他以為你沒錢?! 你還沒恨過他,他有什麼理由恨你?!

    太令人氣憤了! 從你的描述來看,我覺得這個男人是個任性、自私、未長大的孩子,他一次又一次地提出分手,但每次你都承認自己的錯誤! 女孩!

    醒來! 在世界盡頭沒有草的地方,為什麼要把自己吊在樹上?! 擺脫這種......早尋找新的感覺,不要再為這樣的男人浪費青春了!

    沒什麼好懷念的,如果你在這一點上不清醒,你最終會是那個受傷的人! 祝你幸福!

    另外,不要相信算命! 生活,掌握在自己手中!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們倆不合適,這種關係好不好再下去了,你在他的心目裡根本就沒有地位,現在這樣還不如這樣,你買的瓜不甜,你要知道,適合你的才是最好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真的不能在一起,那就分手吧! 以前我和男朋友也是因為買房分手的,我們交往了三年,然後算命先生說我們一點緣分都沒有,雖然算命不可信,但現在到了這個地步,只能怪當初沒有珍惜!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找個算命先生,再算一次,就說死了就不能分開,反正也不是他們第一次騙人了,呵呵,來吧。 我的壞伎倆不會持續太久,而且主要在你身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頭暈目眩,分是最正確的,你還在輾轉反側幹嘛 等你冷靜一點,你就知道現在還不錯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們倆都有不同的價值觀。 即使你們一起堅持下去。 以後會有很多吵架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因為這種事和你分手的男人,不值得留著,他不叫男人!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命運結束了,我真的要放手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放手也是一種幸福!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為這樣的人而死不值得!! 你真的,嘿,世界上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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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5-12

只要掌握了這個技能,背光大片就不再是廣告口號了。

24個回答2024-05-12

如果男人在分手的時候真的不,那麼他肯定不會難過,反而會為自己終於可以擺脫困境,重獲自由而興奮。 >>>More

14個回答2024-05-12

我想我可以做朋友,每個人都可以放手你,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她是不是深深地傷害了你,如果是這樣,就把她忘了,以免引起傷心,和好分手? 你們可以做朋友,她現在主動跟你說話,主動權掌握在你手裡,看看你心裡想什麼。 如果你討厭她,就不要理會她,或者如果你想這樣做就談論她。

7個回答2024-05-12

根據《網際網絡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從事網際網絡資訊服務並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向本省電信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商業性網際網絡資訊服務許可證或者辦理非商業性網際網絡資訊服務備案時,提交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自治區、直轄市、資訊產業部。但是,2014年9月23日,《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廢止和修改若干規定的決定》廢止了《網際網絡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More

5個回答2024-05-12

工廠主要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方式由稅項決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