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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雙方當事人和證人進行記錄。
(二)公安機關委託公安法醫鑑定中心出具傷害鑑定書。
(三)經鑑定為較輕及以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調解。
4、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罰; 調解協議不成的,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對違法犯罪人處以刑事拘留、治安拘留、罰款、警告等處罰。
5.當事人對公安機關的處罰有疑問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提出復議。
根據你所說的雙方都“破碎”,傷害應該被評估為“輕微”。 如果調解未達成協議,犯罪者(即你們雙方)將被公安機關拘留。 拘留期限一般不超過15日,罰款不超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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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還著急? 這種事情一般都是私下做的,一般都沒問題。。對治安影響嚴重的或者較大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規定,拘留不超過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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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警察? 沒用。 直接找人上門,把你打倒,直到你的面板破了。 那就高高興興地回家過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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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刑事案件。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執行。
它通常關閉 15 天。
在罰款方面,估計不到500。
但是,醫療費用屬於民事案件,您應該可以選擇私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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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做乙個筆記,然後建議你私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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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打架造成輕傷,涉嫌犯罪的,派出所立案偵查,輕傷的,情節依行政拘留。 派出所對賠償責任進行調解,協商不成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處罰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聯合起來毆打、毆打或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人身或者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拘役。
第二百三十四條 犯前款第二款罪,致人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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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派出所裡,賢慧建議衝突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那麼雙方將首先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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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一天發生戰爭,派出所將如何處理? 大多數時候是勸說,好吧,和平解決,嚴重的罰款可以被拘留 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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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通常是協調的。 然後,如果情況嚴重,您可能會被拘留。 通常情況就是這樣,如果存在人命的可能性,那麼就涉及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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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會依法處理,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理,打架必定會受到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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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傷害的輕重來判斷,如果傷勢較輕,將受到教育賠償的批評,如果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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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因此,如果調解失敗,公安機關將按照上述規定對受害人進行處罰,然後通知雙方當事人就相關民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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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對於打架鬥毆,報警後,派出所會立即派出警力制止打架,然後將雙方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逃跑等客觀原因不能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調查取證,向被害人說明情況,並依法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集鬥毆的,對參與鬥毆的首領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頭目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打架;
2)聚眾鬥毆,人數眾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主要交通幹道聚眾鬥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4)武裝人群戰鬥。群眾聚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打架鬥毆、因民事糾紛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停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沒有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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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打入派出所,可能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並因刑事責任被行政拘留、罰款、追究刑事責任,視案件具體情況而定。 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或者從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身上摘取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違背本人事先意願摘取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本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近親屬意願摘取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金;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這說明你太在乎別人對你的看法了,這也反映出你缺乏自信,相信自己,世界那麼大,就是這樣的人,每個人都是最特別的,要有自信。
非常非常非常煩人,非常煩人別人逼我吃飯,如果飯桌上遇到乙個喜歡喋喋不休地談論別人食物量的人,只是微笑,真誠友好的微笑,畢竟他可能會羨慕你不吃胖或者你瘦,這是心態的問題, 但如果你告訴他你最近一直忌諱,如果他還在嘮叨,那就是他的大腦不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