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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羈押人員的,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報送檢察院審查批准; 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刑事拘留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以下,公安機關需要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申請批准逮捕,檢察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羈押人的,應當自羈押之日起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特殊情況下,提交審查批准請求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天。
對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集體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提出審查批准請求的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書面批准逮捕請求之日起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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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干多大了,你很大,汙染也很強,估計持續久了會更重。。。規模小,汙染短或汙染小,頂多會讓你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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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由於小型電鍍車間會構成汙染環境罪,應根據行為的具體情節確定相應的量刑標準,一般不等於3年或3至7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等依法認定的重點保護區內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指定的重要河流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造成大量永久性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造成永久性破壞的;
4)造成多人嚴重傷害或疾病,或造成嚴重殘疾或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並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審判、量刑從重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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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電鍍車間違反規定排放廢物或者其他有毒物質,一般會涉嫌汙染環境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338條是汙染環境罪。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或者罰金;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三十九條 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罪。
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固體廢物傾倒、堆放、處置到國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環境汙染量刑規定。
這種犯罪客觀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和大氣排放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汙染,造成公共和私人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嚴重後果的行為。
1.這種犯罪的實施必須違反國家規定。
2、落實排放、傾倒、處置行為。
3.必須造成環境汙染,造成公共和私人財產的重大損失或人們回歸身體的嚴重後果。
一般環境汙染罪的量刑不超過3年或者3-7年以下有期徒刑,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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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國沒有電鍍環境汙染罪,只有汙染環境罪。 行為人排放、傾倒電鍍汙染物,造成環境嚴重汙染的,犯汙染環境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併罰或者單次罰金; 對行為人汙染行為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汙染環境罪的汙染物可以是放射性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其他有害物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汙染環境罪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或者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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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的量刑結果與經營者的經營時間無關,還必須根據其行為造成的後果來判斷。 所謂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特許經營、專賣商品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營業執照或者批准檔案,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 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違法經營活動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沒收財產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壟斷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營業執照或批准檔案;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或者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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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吞廠內財物價值900萬元,涉案金額巨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處沒收財產。
公職侵吞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產,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同時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指派的在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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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施行的《刑法》(第八修正案)第338條對原《刑法》第338條“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進行了修改,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今年6月19日起施行的《解釋》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了14個嚴重汙染環境標準,符合這14個標準者,均可認定為嚴重汙染環境。
對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要“三責並責”,除了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中,監測發現排放的廢水中含有重金屬汙染物,嚴重危害環境,超過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符合刑事標準。
1. 定義。 非法經營罪是指擅自經營專賣或者專賣商品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營業執照或者批准檔案,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 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 >>>More
至於當事人的非法經營活動是否需要逮捕,檢察機關應根據案件事實作出決定,因無法掌握案件事實而無法回答。 當事人可以參照下列規定,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對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不足以防止危害社會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應當批准或者決定逮捕: 但有必要逮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