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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樹林和林地的所有權沒有爭議。
2.界限是明確的。 標誌明顯,與相鄰單位有邊界識別協議或分配函。
3.該區域和邊界線的登記檔案和樓層資訊與事實相符。
4.相關圖表齊全,資料齊全。
5.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據。
6.收貨部門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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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屬證書的辦理程式。
1、申請:林權單位(或個人)首先提出申請,填寫《林權登記申請表》(由鄉、村兩級簽字,加蓋公章),並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初審:經登記機關初步審查後,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說明理由後退回或要求補充材料。
3、公告:已受理的申請,以村(群)為單位進行公告,公告期限為30日,公告內容應包括申請人、申請權、林地位置(小地名)、面積、四到、樹種、 使用期限等
4、審查:林業主管部門對初步審查受理的申請進行現場調查,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後,繪製林權所在地圖。
5、登記: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登記,異議不予登記。
6、證書簽發:登記後,由登記機關列印填寫,加蓋縣級以上人民**和林業主管部門印章後簽發。
7、歸檔:對已登記和頒發的林權建立林權檔案,檔案材料包括申請表、調查表、公示表、證書登記表等相關備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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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單位或者個人的森林所有者應當向所在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符合下列條件,並提供下列材料:
1.對森林、林地和林地的所有權沒有爭議。
2、邊界清晰,標誌明顯,相鄰單位有認定協議或分配函, 3.將該區域和邊界線的登記檔案和圖紙與現場 4 相結合。相關圖表齊全,資料齊全。
5. 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據。
6、管理部門應當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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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提交申請。 森林、樹林、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向林業站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填寫《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
2. 名單公布。 受理申請後,鄉鎮林業站應填寫《林權登記公告表》,為期10日。
3.現場驗證。 宣布無異議後,縣林業局林業組、鄉林站將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測繪核查(新造林需時2年以上)。
4.名單公布。 現場核查完成後,鄉(鎮)林業站應填寫《林地林權登記就地核查公示表》,並張貼30日。
5. 註冊。 公示無異議後,申請人應準備林權登記發放所需材料:《林權登記申請表》原件影印件及草稿; 《林權登記公示表》和《林地林權登記就地核查公示表》1份; 鄉鎮林業局出具的林木、林地、林地出示證明; 森林、樹林和林地合同; 縣林業調查隊繪製的森林、林地、林地地圖;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6. 頒發證書。 經林業政務服務單位核實後,縣林業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簽署意見,並報縣人民**頒發林權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森林林地的保護、耕種和利用以及森林、林地的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森林資源的保護、培育和利用應當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實行森林資源保護開發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上級人民**應當考核下級人民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目標和森林防火、重大林業病蟲害防治工作的完成情況,並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
當地人民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森林資源保護和開發的需要,建立森林酋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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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屬證書的辦理程式如下:
1、集體或者民營新造林經林業主管部門受理,成活率達80%以上的,森林所有者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材料如下:
1)林權登記申請表(國家林業局統一規定樣式,林權人按地塊填寫申請書,一式三份);
2)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人或者受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的授權委託書;
(三)申請登記的林、林、林地權屬證明;
4)省級人民**林業主管部門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檔案;
5)林權發生變更的,林權人應當向初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單,並依法提交林權登記申請表、林權證明原件及林權變更相關證明檔案。
2、從當地林業信站到現場實測,調查林木種類、位置、四到、位置、坡度、坡度等因素,初審合格後填寫《林權登記申請表》;
3、審核合格後報林業局林業局登記,報市核發《林權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18條。
未承包的集體林地和林地上的林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管理。 經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代表同意並予以公示,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可以依法通過招標方式轉讓; 拍賣、公眾諮詢等
第19條. 林地集體經營權轉讓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林地經營權轉讓合同一般包括轉讓雙方的權利義務、流轉期限、流轉價格和支付方式、流轉期滿後林地上樹木和固定生產設施的處置、違約責任等。
受讓人違反法律或合同規定,對林木、林地造成嚴重損害的,發包方或者承包方有權收回林地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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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林權證書是用來證明林地所有權的合法證書,是受法律保護的,通常是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我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需要按照既定程式頒發證書。一般情況下,申請林權屬證書的程式有:申請、調查、審查、公告、登記和簽發。
1.首先由林權人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林地、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或者林權變更、登出的申請。 填寫《林權登記申請表》,提供林權變更相關材料及申請人身份證明。 2、調查 受理申請後,具有特殊資質的林權登記人員和林權申請人應召集林地周邊周邊林的林權人,對申請林權的林地進行現場核查。
林地經核實後,應繪製林地區位圖,林地區點陣圖和林地邊界應當由申請人和相鄰林地的林權人簽字確認。 然後根據調查計算面積。 3、審核 實地調查結束後,開始對林地申請資訊進行相關審核,審核由林地所在社群、庫房、鄉鎮進行。
4、公告審核合格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將對林權進行登記並發布公告,公告時間為30日,如果在公告期限內沒有異議,則允許登記發放證書,如果在公告期間有異議, 重新驗證。5、登記和頒發證書的公告期後無異議的,簽發林權證書,並加蓋發證機關和證書填寫機關的印章,如果不允許登記申請頒發證書,通常由當地登記機關發出書面通知, 通知將合理,申請材料將退還給申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和林地所有權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發現林權證書有誤、遺漏登記或者遺失、損毀的,相關林權人可以向原林權登記機關申請更正或者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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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申請人在每種情況下提交相關證明:森林所有權單位草案、法定代表人證明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 林權屬屬個人的,提交個人身份證或戶口證明; 共享林權的,林權共有人應當推薦代表申請; 提交代理人個人身份證或戶口證明,並註明共有人姓名,委託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委託書和**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北縣裕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審查,准許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買馬權的行權比例是一比一,也就是說,你每次持有認股權證,行權時可以以3.4元的行權價買入一股馬鋼股份,而你買入這塊認股權證時花了3.5元,那麼行權後這股馬鋼股份的成本價為6.9元, 也就是說,你持有這個馬鋼股份到6.9元,以保護資本。 >>>More
1、寫字樓買賣雙方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房屋所有權證明(由賣方提供)和雙方的合法證明申報交易。 2、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對相關檔案進行審查,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登記、中止登記、不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More
如果找不到自己的房產證,可以去房產登記中心補發,先去房產部門檔案部門拿到掛失登記證明,其次,業主會在指定報紙上刊登帶有掛失證明的公告,如果30天內沒有異議, 失證人將到登記部門申請遺失證登記。最後,業主可以在 10 天後獲得新的地契。
除名稱外,還需要核實企業的組織機構、名稱、法人資訊、股東出資比例等相關資訊。 公司預驗證名稱的流程如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