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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提交結婚登記的檔案。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3.婚姻登記手續。
1、男女均需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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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戶口沒有戶口簿的,可以憑身份證辦理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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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就無法獲得結婚證。 這時可以拿著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證,到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注意需要在戶籍證簽發乙個月後拿到結婚證,如果戶籍證簽發時間過長,辦理不了, 它可能必須開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大陸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為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而簽發的法律檔案。 原件一式兩份,男女各乙份,樣式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統一印製,縣、市區、無區市人民加蓋印章, 結婚證必須加貼男女,並加蓋專用鋼章進行婚姻登記。如果結婚證遺失,可以到民政局申請補發。
1) 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的人,並且這種婚姻關係尚未終止。這樣的人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2)未滿結婚年齡者:男性未滿22周歲,女性未滿20周歲。
3)患有不該結婚的身體缺陷。禁止與患有麻風病或其他醫學上被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4)三代以內也不允許與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結婚,通常稱為近親通婚。這與我國倡導的優生學原則背道而馳。
5)對於性無行為能力的人,並不意味著他們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向對方解釋。如果另一方隱瞞此情形而與另一方結婚,婚後夫妻關係破裂,一方請求離婚,離婚應當准予。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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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可以隨母親登記,孩子的母親可以持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婚姻完全由一男一女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強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 婚姻登記後,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按照男女雙方的協議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1051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之之一,婚姻即為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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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乙個人的人生不過是幾張紙,出生證明、畢業證、工作證、結婚證、離婚證、碧湖甚至死亡證明,雖然都是紙,但每一張紙的意義都不一樣,幾張紙的背後,是對這些紙片的尊重, 對它的責任和義務。
結婚證的意義:結婚證可以證明兩個人之間存在婚姻關係,夫妻之間有合法的權利和義務。 對於持有結婚證的人,夫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別人破壞了夫妻關係,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結婚證意味著男女雙方都願意進入婚姻的殿堂,願意承擔婚後的責任,也意味著法律將承認男女之間的關係是合法的夫妻關係。
如果男女雙方不申領結婚證,夫妻之間就沒有法律關係,雙方之間沒有約束力的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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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
親愛的,您好,我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沒有結婚證可以辦理戶口<> 答:您好,詢價後:
你好!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婚姻是一種民事法律關係,只有經過法律程式和手續後才能成立。 所以哦,如果你沒有拿到結婚證,你就不能證明你已經和對方建立了合法的婚姻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您不能直接登記戶口,但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證明您與對方的實際婚姻關係,如提供同居證明、親友證明等,並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轉移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戶口遷移手續的具體要求和程式一般因地區和政策而異,因此建議您前往當地派出所查閱相關資訊並申請。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沒有結婚證可以辦理戶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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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補充:需要注意的是,如您無法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認為提供給您的材料不足以證明您與對方有婚姻關係,易仙將拒絕您的申請。 因此,在申請戶口遷移之前,最好準備足夠的證明材料,以確保流程順利進行。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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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回答您的<>
在中國,未婚夫婦可以通過董召申請戶口,不一定需要獲得結婚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未婚夫婦可以共同申請定居,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未婚證明,即公安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或離婚證明; 房屋證明,即房屋所有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等;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如身份證、滯納金、戶口簿等。
此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未婚夫的年齡應符合當地法定結婚年齡要求; 未婚夫應該已經達成協議,共同生活並有乙個穩定的住所; 未婚夫婦不應有其他婚姻關係; 未婚夫/妻應遵守當地戶籍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孝道和戶籍管理的具體規定會因地區、時間等因素而異,因此建議根據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最好諮詢當地戶籍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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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如果您沒有拿到結婚證,可以辦理戶口,這樣您就可以帶著孩子的出生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孩子的出生登記。 如果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必須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鑑定到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親子鑑定,然後持親子鑑定到派出所申請出生登記。
您好,如果您沒有拿到結婚證,您可以帶著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孩子的出生登記。 如果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應起訴孩子,並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親子鑑定,然後憑親子鑑定到派出所申請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七條規定,子女遲延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看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慣常居住地戶籍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撫養機關應當向戶籍登記部門報送出生登記。
您好,您打算在母親一方還是父親一方註冊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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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寶寶的戶口可以和爸爸或媽媽在一起,去寶寶戶口時,一定要帶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寶寶的出生證明。 對於公安派出所的申請程式,如果父母雙方都是該市居民,嬰兒的父母或監護人應在出生後乙個月內持嬰兒父母的《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母親永久居住的派出所報送出生登記情況(如與父親一起報告出生, 必須出示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1.可以委託他人後期處理檔案嗎?
這是一件大事。 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物品可以由戶主、新生兒的父母等申報,沒有上述人員時,也可以由看護人、鄰居等申報,具體程式可參考如下:
1、申報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 2. 向嬰兒父親或母親永久居住的轄區派出所報告出生登記; 3、當事人可事先向戶口登記地派出所工作人員諮詢,以對方答覆為準。
2、如何到派出所辦理非本地戶口的入戶手續?
1. 在派出所安頓下來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如果一定要去當地公安派出所。
戶籍需要攜帶的檔案有:
1.醫生的出生證明。
2.結婚證。
3、新生嬰兒須提供父親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落戶的未成年人應攜帶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出生指標證明或計畫外生育處罰完成證明。 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或派出所關於不進入家庭原因的證明。
5.其他能夠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據。
2.戶口。 嬰兒出生後,依法在乙個月內進行戶籍登記,當年12月31日前出生並辦理戶籍的,稱為當年出生登記,另外又稱為往年出生登記。
處理的人可以是新生兒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例如,高獨柱說,孤兒的戶口可以由鄰居、社群(村)組織或法定監護人辦理,如果被遺棄或收養,可以由民政部門或合法收養人申請。
如果新生兒被收養,則需要申請《收養登記證明》,如果收養發生在1999年4月1日之前(黑人戶籍補發),則需要事實收養公證書,新生兒是棄嬰,立案後應由民政部門申報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