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不承認勞動關係,而只承認勞動關係,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5-01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不管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動關係,雙方都要有合同作為證據! 嘴巴是沒有根據的。 法院審查證據。 這並不是說你可以說任何你想說的話。 沒有合同的證據,法院不會接受。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原告不予承認,勞動關係僅承認勞動關係。 有勞動合同嗎? 這是一塊嗎? 現象?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原告不承認勞動,我只承認勞動關係。 這可以由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調解和決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凡事要用證據,沒有證據,就是兩方的事情。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由於原告本人不承認勞動關係,因此起訴被告是無稽之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找證據,用事實說話。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即成立勞動關係: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應當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

    3)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雇主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3)職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用人單位應當對第(一)、(三)、(四)項所述相關檔案承擔舉證責任。

    在勞動仲裁中,舉證責任不在於主張權利主張者,用人單位也有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提供證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將支援您的主張。 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也可以起訴法院,並相信會有公正的判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的,可以憑能證明當事人憑用工時要求簽訂的勞動合同向公司提供勞動的原始材料提起訴訟,經公司規章允許,也可以向有關單位、部門申請調查取證, 並要求同事在受僱期間提供證人證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訴訟請求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所必需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證據。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承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確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以下檔案: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名冊)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支付記錄;

    2、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身份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檔案;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 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因此,勞動者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從上述方面證明或確認。 在司法實踐中,也可以利用公司的業務交易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1、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 也就是說,在合同期滿前,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約定解除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未履行的權利義務不再履行。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這是《勞動法》規定的情況。 主要有兩種方案:

    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行政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開除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以外的原因解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

    3、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4、終止企業經濟裁員和富餘員工辭職。 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的終止導致勞動關係的自然終止。 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解除條件發生時終止。

    2.勞動關係的舉證責任。

    1、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在實踐中,只要勞動者提供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向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支援,仲裁機構就會將其作為勞動案件受理。 用人單位否認雙方勞動關係的,應當提供證據。

    2. 就事實勞動關係而言,引起勞動爭議的證據主要有六種型別:

    1)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名冊);

    (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3)《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4)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5)考勤記錄;

    6)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勞動者只需出示三四種材料中的任何一種,即可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僱傭關係。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嘗試提供其他能夠證明其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材料或要求其同事提供證人證言。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嘗試提供其他能夠證明其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材料或要求其同事提供證人證言。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五)因勞動賠償、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前補償而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相關回答
19個回答2024-05-01

由於用人單位承認了工傷,也意味著它承認了你的僱傭事實,相當於承認了你們之間的僱傭關係。 >>>More

11個回答2024-05-01

第一,救人是一種高尚的正義和勇敢的行為,我不在乎別人的評價,往往很多英雄救人卻悄無聲息地離開,說明救人的偉大,第二,救人雖然不看得失,但如果被救人不承認,會讓大家不寒而慄, 為了保持社會的正能量,救助者可以選擇報警、向**報案,讓相關部門調查取證,查明事實,以此來促善懲惡,揭露奸詐小人的醜陋面目。

21個回答2024-05-01

她願意接受你所有的物質,但她拒絕你自己的感受,這不是她對你人民的愛的貨幣! 像你這樣的男人面前的女人,通常會在你失望的時候給你希望,然後你就會滿足女人的要求。 身邊多乙個這樣的男人,對女人來說是一件好事! >>>More

12個回答2024-05-01

在美國家庭中,有一種稱為“3分鐘隔離”的方法,通常適用於3歲以下的幼兒。 >>>More

17個回答2024-05-01

分招收是教育部為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高等職業教育體系所做的努力高等教育多元化的選拔和錄取機制,學歷得到國家認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