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著公司是公司直接發工資,跟著中介是中間人工資,公司給中間人12元一小時,中間人給暑期工每小時10元
-
各有優勢:大中介:1、規範化管理,能夠更詳細地了解某項工作; 然而,所學知識的範圍相對較窄; 2、品牌優勢,可降低銷售難度; 3、業務簡單,是面向流程的事情,上手快,但接觸的工作面很窄,侷限於乙個方面。
4、企業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小中介:1、業務範圍廣,學識比較全面,但不規範、系統化; 2、操作靈活,帶出了最佳等方面的優勢,也降低了銷售難度; 3、只要做得好,就能被估價、被重用,這是大型中介無法比擬的; 4、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只要對自己嚴於律己,不作所為,認真核對資訊,熱心服務,你就會和公司一起成長。
5、企業抗風險能力差。 總體而言,小型中介機構更具挑戰性。 建議:
先去一家大型中介公司,工作一段時間,在完全熟悉了業務和負責的相關流程後,再按照大中介的流程去小中介,小中介的工作會逐步處理,同時也會被提拔和重用。
-
不靠譜的,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應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 勞動合同證明時,證明部門應當保留乙份副本。 由於各地情況不同,應根據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的要求確定擬簽訂的勞動合同數量,並保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至少乙份。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規定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是否合理只簽訂乙份勞動合同,雙方都需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合同要一式兩份甚至多份,一式兩份簽訂合同,如果一方變更合同,另一方難以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很容易引起糾紛,公司只簽了勞動合同,只要勞動合同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 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有效,職工有權要求單位向職工提供乙份副本,如果公司拒絕提供,職工可以反饋給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綜上所述,就是關於公司是否只有乙份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並提醒大家,在確定勞動關係時,最好保留乙份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作為雙方維權的證據,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
如果暑期工和經紀人簽訂合同,不給你合同,這種工作是不靠譜的,因為在我們的工作過程中,如果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必須簽合同,因為簽合同是我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如果你不簽合同,也就是說你的工作不是正式的,那麼對你未來的維權沒有好處。
-
當你去打暑期工時,為什麼中介要給你簽合同? 經紀人不是公司的人,應該是和你簽合同的公司,是中間的中介,只是為了幫你找工作。 合同應該是每一方乙份,如果你沒有得到這樣的工作,它根本不可靠。
-
絕對不靠譜,怎麼能簽合同不走底,不去這樣的工作也沒關係,暑期工的需求量還是很大的,多嘗試總能找到合適可靠的工作。
-
既然是合同,雙方都應該有他的副本。 不給你肯定是不正常的,這樣的工作也不是很靠譜。
-
總結。 如果您沒有全勤,代理將不會彌補您的費用。
如果廠家直接來招工,會節省很多成本,因為中介人會得到一半的利潤,這樣他就會拉頭的腦袋,數頭的頭,所以廠家的招聘需要人事部門招收的難度,而不是中介招工的輪次, 我希望你保持警惕,我希望這種幫助能恢復給你,我希望你有。
我想問問那個說12塊錢的中介,說乙個爭論小時,然後簽了9塊錢的合同,然後3塊錢就能彌補你之間的差額,他真的能彌補嗎。
這是有例程的。
如果您沒有全勤,代理將不會彌補您的費用。
你全勤嗎?
可以,只要符合合同要求即可。
那不好,不要相信,這都是關於合同協議的。
還有我去了他家,等我叫我叫哪個大隊長**來接,然後負責人說等車到,我等了5個小時,然後李小凳說他問了工廠,工廠搬不出宿舍, 明天可以安排,帶我們去酒店,說到時候他會幫我報銷他。後來,他說,如果明天不能安排工廠,他可能會回家。
這種人是坑人,建議趕緊換,不要折騰。
好的,謝謝。
-
法律分析:非法、暑期用工是典型的勞動合同,不產生《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關係,但派遣是指勞務派遣。 Sail 修改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是指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對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職工在成長發展時期的特點,以及在益宇部門接受教育的需要而採取的專項勞動保護措施。
-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的規定,足額、及時地支付勞動報酬; 因此,暑期工也應該得到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算。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批准。
-
這是一封解答利差問題的信,如果能輕鬆找到乙份暑期工作,就得自己解決,很多公司暑期工作都有高峰和低谷,和知道訊息的人,可以借這個訊息充當中介,所以這就是資訊缺口的根源, 所以沒有問題,而且很多學生都是比較封閉的資訊,如果不用考慮這麼複雜的事情,做普通的工作就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了,所以,這就是中介存在的意義,中介可以穩定地把人員帶到甲方,這也是乙個比較安全的點, 而且比甲方自己管理要好。
-
法律分析:非法、暑期工是典型的勞動合同,不產生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難以沒收的勞動關係,但派遣是指勞務派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 未成年勞動者是指年滿十六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對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在成長發育時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而採取的專項勞動保護措施。
-
合同的無效性是嚴格確定的,與中介人簽訂的合同在正常情況下是有效的,中介人是為農民工提供廉潔、誠實的服務。 試用期只能由雙方商定,不能由一方商定。 如果雙方之間沒有約定,將被視為沒有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