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兩起案件如何認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發布 社會 2024-05-12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b 因為馬教唆甲偷筆記本,甲也偷了手機,不屬於馬教唆範圍。

    2a 蜘蛛俠盜竊罪變成搶劫 毫無疑問,從表面上看,無法確認是誰掉落了花盆,也無法澄清責任,但實際上存在因果關係,如果蜘蛛俠不偷,花盆永遠不會掉下來,所以他應該被追究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屬於本轄範圍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 認定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其管轄範圍的,由受理單位製作《刑事立案報告書》, 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的。

    受理單位應當出具《不予立案報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有控告人,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七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原決定作出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作出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的,應當在七日以內製作《不立案理由說明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通知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認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人民檢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立案,並將立案決定書送交人民檢察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後,經審查確定應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本轄區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立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本轄、管轄的, 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認定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本職管轄範圍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 認定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有控告人,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 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複核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決定。 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由下級公安機關執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案件嫌疑人是指在檢察機關正式起訴前,認定因涉嫌犯罪被刑事起訴的人。 涉案嫌疑人與罪犯不同,根據無罪推定原則,涉案嫌疑人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否則無罪。

    嫌疑人是做過特定案件的人,具體指向某個人。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的,為共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被脅迫參與犯罪的,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訴案件中,因被認為犯罪而尚未被起訴的人。 包括被舉報、控告、舉報的人,被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查的人員,以及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人員。 一旦提起訴訟,就將其重新命名為“被告”。

    涉案嫌疑人與嫌疑人表達了相同的一般含義。 前者適用廣泛,可用於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而後者只能用於刑事案件。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犯罪嫌疑人又稱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檢察機關正式起訴前,對涉嫌犯罪被刑事起訴的人的認定。 嫌疑人是起訴案件的人,被稱為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

    犯罪嫌疑人有權自首次接受偵查機關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委託辯護人; 在調查期間,只能指定律師作為辯護人。 被告有權隨時聘請辯護人。

    初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請求在羈押期間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情形包括:

    1、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視為犯罪的;

    (二)起訴時效已屆滿;

    (三)經特別赦免令免處罰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的。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依法不起訴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明顯較輕,危害不大的, 它不被視為犯罪;(二)起訴時效已屆滿的; (三)特赦令免予刑事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處理的犯罪,沒有指控或者撤銷指控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

相關回答
20個回答2024-05-12

婚姻中的兩個人必須經常溝通,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解決彼此之間的矛盾,也才能更好地磨合彼此。

20個回答2024-05-12

當然,athlon很多!

L1 和 L2 應該更大,指令集應該更大。 >>>More

6個回答2024-05-12

1 時光荏苒,轉眼五年過去了。昨天,我還是大一新生,今天,我想含著眼淚說:“再見,母校! >>>More

3個回答2024-05-12

如何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工作,一定要學習透徹領會一系列檔案精神,深入基層調查學習了解實際情況,找查查究到底不問私孝的痕跡。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豎起大拇指(在左下角評論),期待你傻傻的點讚,你的努力對我來說很重要,你的支援也是我進步的動力。 >>>More

27個回答2024-05-12

其實他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如果他真的打算繼續下去,他不會說這種話,但是表達出來的人,主動的人就是他,乙個經常被動的男孩子,說自己對你沒有感情是不行的,但他可能不喜歡被束縛, 或者他還想繼續被誘惑,也許他同時在看其他女人,不想馬上確定關係。現在到底要不要結束,就看你覺得他值得你等,或者他有什麼好處,如果最後他不值得,或者真的不適合你,你不需要繼續主動或等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