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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讓進城打工的農民享受市民待遇,或者出台相應的規定,凡進城工作幾年以上的農民,都可以解決戶籍問題。 事實上,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我國就曾有過這方面的嘗試,五十年代工業化初期的工人大多是從農民轉化而來的。
其次,針對目前農民工無辦法追索的局面,應允許農民自行建立工會組織,以維護自身利益,並推動一些一流部門利用法律手段對涉及農民工的問題進行公正仲裁。
3.城市人要改善對農民工的態度。 如今,大多數城市人對農民工非常反感,並將他們視為預防物件。 這使得許多農民工對這座城市懷有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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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聽他們真正的需求和想法。 你不知道他們的狀況,你不知道他們需要什麼,你不知道貨物是否在他們手中,你能保護他們什麼? 你的努力得到了回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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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根本的是改變人們的想法。
比如城裡人看不起農村人,怎麼能立法,平等只是幾個方面,完全平等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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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多了也沒用,都是徒勞的。 如果是人,為什麼9億人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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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了很久,但是一直沒有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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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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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寶豐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賠償。 沒有侵權人,侵權人已經逃脫或者不能承擔民事責任,被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賠償。
第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排除障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百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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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受到不公平待遇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積極維護其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造成損害的,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賠償。 沒有侵權人或者森倫侵權人逃脫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要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賠償。
第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清除障礙物、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百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有時候,你覺得自己那麼好,別人卻看不到你的好,覺得沒有人理解你。 如果你認為一切都是別人造成的,你會感到不平衡。 這樣一來,你就會被別人的思想所控制,徒勞地給自己添麻煩。 >>>More
農民養老的方法如下:
1、農民應憑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社保局辦理人身保險,或每年按時繳納農村養老保險。 退休後,農民可以領取養老金。 洞告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