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從老闆那裡拿回我的薪水?

發布 社會 2024-05-09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要求公司支付。

    1. 投訴。 1、投訴的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

    第二條 企業和工商戶個體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督,適用本條例。

    第九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勞動安全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3)雇主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特殊勞動保護規定;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的規定;

    (六)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職業介紹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符合國家關於就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考核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督事項。

    2、投訴法律檔案:勞動監察投訴。

    被投訴人:(在被投訴單位營業執照上寫上註冊名稱)。

    法定代表人職位:聯絡人**。

    投訴。

    清楚地寫下誰在抱怨,你想抱怨什麼,以及你想抱怨什麼。 投訴應清晰具體。 投訴要求有若干要··以示。 )

    事實和理由。

    說明僱傭關係的建立時間、投訴的時間、過程和結果。 投訴內容中有要求支付工資的,應當列明數額和計算方法。 )

    真誠地。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人:YYYYYYYYYYYYYYYYYYYYYYY

    二、仲裁。 1、仲裁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仲裁法律檔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申請書。

    事實和理由。

    真誠地。 勞動和人事糾紛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年、月、日。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

    2.證據清單和相關證據材料。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您應該在與雇主終止僱傭合同的當天索取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薪水明明是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知為何,它卻像性一樣成為了乙個秘密話題。

    我們不好意思和我們的領導說話,我們不好意思和我們的父母說話,我們不好意思和我們交往的人說話。

    翻開賬單,工作三年,工資漲不上! 同樣的工作,不同的報酬!

    那麼,我們如何優雅地與領導者談判,以獲得我們期望的薪水甚至更高呢?

    這裡有 7 個技巧可以增加您的加薪機會!

    1.在你談判薪水之前,衡量你的能力並評估你的同事。

    在談論加薪之前,你必須首先確保你因為你的能力而做得很好。 也要了解和評估同行的收入、地位和工作量,不管是低還是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可以談談; 如果沒有,則說明你對這個職位的了解不夠,需要進一步培養自己的技能。

    2.找合適的時間談薪。

    談判薪資的最佳時機是當你完成了乙個大專案或對公司做出了一些突出的貢獻時; 其次,公司的發展需要乙個人負責乙個燙手山芋專案,而你正好適合用人的時候; 更糟糕的是,當你在年底與你的績效溝通時,領導問你是否還有什麼要說的。

    從本質上講,加薪是對你能力提高的認可。 加薪不是對過去的認可,而是對未來的肯定。 如果以後再不能保持同樣的產出水平,加薪的事情就不談了。

    因此,當證明未來有潛力時,就是談判薪水的最佳時機。

    聰明的最佳時機是團隊流動性最強的時候。 那真是無異於掉進井裡,就算加薪,也難免會掉進一輩子都抹去不了的汙點。

    3.在談判薪水時表達忠誠。

    首先,讓我們明確一點:你只是想談論加薪,而不是放棄。 所以無論下一次談判成功與否,你都要含蓄地表達你對公司的忠誠。 即使你沒有說服你的老闆給你加薪,他也會記住你承諾的忠誠。

    忠誠的員工對企業的成功非常重要。 如果你談論帶有威脅的加薪,只剩下兩種方式,要麼加薪,要麼滾蛋。 即使你不出去,領導也會對你的粗魯行為留下不好的印象,這不是我們想要看到的結果。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建議:1.打電話**催促他,一天乙個,直到他被送走。

    2.您是否與該單位簽訂了合同? 雇主給你買了保險嗎? 如果沒有,並且您覺得自己做得不好,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答案 你好朋友 1既然是辭職,辭職信就交乙個月了。 工資通常在離職時或下乙個發薪日結算。 不用問老闆。

    2 3 辭職就是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施暴或威脅強迫勞動者,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根據勞動者自身選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繳納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在問話之前,他說他會在離開時付給我們一些工資,然後明天就要離開,此刻沒有任何聲音。

    我想問他,但不知道該怎麼說話。

    首先,你可以告訴我,最近找工作很困難,房租也快到期了,所以你可以說你很慘,並要求老闆及時支付。 你也可以向公司提一下建議和意見,到最後實在沒辦法,建議你還是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舉報應該上報。

    問乙個問題,問我們什麼時候離開,什麼時候能拿到工資,我怎樣才能更好地告訴她。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動局不值法,各種理由都耽誤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支付。 當月可以交上月工資,但跨月是違法的;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將額外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雇主有義務支付雇員的工資,無論是否委婉。

    1. 如果您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可以要求工資:

    1.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方法很簡單,可以自己去,不用請律師。 缺點:勞動監察可能不是很可執行,不能要求雙倍工資和補償等。

    2、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補償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比勞動監察更可靠;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 如果是針對個人的,則不被視為僱傭關係。 您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別老闆,要求支付勞動賠償金。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要向老闆要自己的工資,那你就要更加自信,而且一定要積極主動,如果你不主動,那麼老闆肯定不會給自己,並且會忽略這件事情,如果不行,那我們也可以去一些相關部門維權, 這也是非常有效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1.向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投訴,要求行政部門處理工資索賠。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

    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勞動安全監督:

    (六)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勞動管理部門有權力和義務處理此事。

    2.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5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拖欠勞動報酬的,屬於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範圍,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工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當你向老闆索要工資回報時,不要太尷尬,也不要感到羞恥。 多提你的困難,說實話,而不是為了拿回你的工資而撒謊,這會讓他覺得他償還你是一件好事。 畢竟,不是每個老闆都會拖欠。

    因為畢竟他已經是大領導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得先看看老闆,你為什麼不發工資? 是因為你自己沒有達到標準,還是其他原因? 如果我在這方面做得不好,沒有得到我應得的薪水,我會想辦法幫助自己,如果沒有得到相應的獎勵,我一定會想盡一切辦法把它拿回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為什麼拖欠工資? 首先,可以主動和老闆溝通,了解拖欠工資的原因,如果得不到結果,可以用法律手段維權,也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通過合法手段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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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您做得不好,請了解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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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即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不予排除。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換算為: 日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