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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針對公司的規定,國家沒有明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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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情況結算工資,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 所謂突然辭職,不是法律上的定義,通常是指立即終止合同或在短時間內終止合同。
合法與非法是有區別的,應當分開對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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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扣除半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 雇員正常辭職和雇主扣除工資是違法的。 辭職不需要雇主的同意。
填寫公司的辭職信也不是強制性的。 1.正常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提前31日提出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而離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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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辭職,用人單位無故扣減半個月工資是違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為用人單位工作,要求支付工資的方式有兩種: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行勞動監察; 優點:
這很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勞動關係因拖欠工資而終止,勞動者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
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可以最終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如果是個人的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一)無故剋扣、拖延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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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後,按員工正常出勤天數和加班小時數計算工資,實際月薪=月薪和實際出勤天數,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小時數的倍數; 週末和週末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數的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
月工資:加班時數的3倍。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如果工人被分配到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3)如果工人在法定節假日被分配工作,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關於計算員工平均月工作時間(包括燃燒噪音和工資轉換)問題的通知 II.日薪和小時工資的換算 根據《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即在換算日薪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換算為: 日工資:
月薪收入 每月帶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8 天)。 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天。
木製手鐲盤怎麼玩:
小葉紫檀、海黃和較多的黃色手鐲由於木材細膩,含油量高,不易變形和開裂。 你不需要在盤子上放任何油。 >>>More
民營企業扣除職工工資是違法的,但因職工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扣除30元不得超過職工月薪的20%。 這並不違法,如果扣除員工工資的30%,則是非法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