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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愛情是兩個人,也和兩個大人有關,有的真的是為了父母的意願分開,有的不聽父母堅持在一起,如果兩個人足夠愛對方,誰也談不上分手,如果兩個人不相愛, 他們會分道揚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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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他的行為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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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也沒關係,既然你是成年人,你可以自由地自主地愛和結婚。 你可以去居委會舉報你繼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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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人非常相愛。 他們可以無視他們干涉婚姻、破壞婚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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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結婚了,你有執照。 只有這兩個人彼此相愛。 沒有人能把你撕裂。 你們結合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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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你自己的心該走哪條路,是想和老公在一起還是聽繼父的話,都要看你自己決定,如果你還愛著你的丈夫,繼父強逼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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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無權要求兩對已婚夫婦分居,什麼是結婚證? 這是在法律層面上對夫妻雙方的一種保護,女方不能聽繼父的話,不管是什麼原因,只要你們兩個還相愛,還想住在一起,那麼就算是你最親近的人也無權讓你們分開, 除非你不能自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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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男女自由平等,別人不能干涉,時代變了,現行婚姻法在父母,包括繼父在內,是無權干涉兩人的婚姻,兩個人的婚姻是由雙方的意圖決定的,如果女方想堅決再和你決定, 不管用什麼手段都不能清洗你,如果過分了,你可以報警處理,警察會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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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頌結婚證,這是法律承認的,所以女方繼父強行分居是完全不合理的,做法也不對,如果強迫繼父分手,可以用法律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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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有結婚證了,如果女方的繼父逼我分居怎麼辦? 已經結婚了,然後有一張結婚證通過法律,就是被迫分居,還有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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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登記了,就是合法的夫妻,只要女方不想分居,繼父逼迫她是沒有用的,不和他交往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如果得不到女人,有結婚證也沒用。 建議先去找你的妻子,以達到統一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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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要打擾他,他不就是個繼父嗎? 不,找人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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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自主結婚的權利,女方的繼父以這種方式干涉是犯罪。 你可以忽略它,如果太多了,就和他攤開,說他沒有干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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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了,但你們已經是夫妻了,感情不會因為分居而中斷。
只要女人堅持,我想你們就形影不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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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繼父的態度是一回事,關鍵是女人的態度,只要女人心狠手辣,別說是繼父了,親生父親和你都離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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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拿到了證明,如果被迫分居,就分開,不用擔心他,只要你們倆願意在一起,反正是你們兩個人住了,跟她繼父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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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拿到了結婚證,那就是國家承認的婚姻,更何況養父母是親生的,他們無權阻止你。 你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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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只要沒有血緣關係,就可以拿到結婚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禁止三代以內與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結婚,沒有血緣關係和親生子女的繼子女可以結婚,因為血親結婚沒有障礙。 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禁止直系親屬或者旁系血親三代以內通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3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關係。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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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異地辦理結婚證後有什麼影響嗎?
國家沒有放寬異地婚姻的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只能在男女一方擁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 >>>More
逃犯自首,先要了結婚證,還給妻子起了個名字,說明他是乙個有責任感的男人,雖然參與過集體犯罪,但他不是那種改變不了的人,女方想給他乙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畢竟,他們還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