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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普遍關係的基本內容和發展變化的內在動力。
其次,貫穿唯物辯證法的其他規律和範疇的對立統一法則的中心線索是理解它們的關鍵。
第三,矛盾分析是最基本的理解方法。
第四,我們不得不承認,對立矛盾的統一規律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是唯物辯證法與形上學對立的焦點和根本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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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1、從對立統一規律與關係發展的關係來看,對立統一規律是聯絡的根本內容和發展的內在動力。 聯絡構成運動和發展,而聯絡中最基本的聯絡是事物內部對立雙方的聯絡。
聯絡是對立面的統一或矛盾。 前面,我們將運動和發展的原因歸因於聯絡,通過進一步揭示聯絡,我們可以將運動發展的內在動力歸因於對立、統一或矛盾。
2.從對立統一規律與其他辯證法規律和範疇的關係來看,對立統一規律是貫穿其他規律和範疇的中心線索。 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質與量的關係,質與量的關係,否定之否定。
規律揭示了肯定與否定、曲折與進步、繼承與發展的對立統一。 辯證法成對範疇中的每一對範疇都是對立面的統一體。
3.矛盾分析是最基本的理解方法。 既然知物主要是要知道事物的內在矛盾和外在矛盾,認識。
認識事物內部的特殊矛盾,就是認識事物的本質,所以在認識事物的方法上,就實現了矛盾分析的方法。
對於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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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它揭示了普遍聯絡的基本內容和永恆發展的內在動力。
普遍聯絡,從根本上說,是相互對立、相互統一的事物之間的關係; 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和內在動力,在於事物的內在矛盾運動。
2.它是貫穿唯物辯證法的另外兩大規律和基本範疇的中心線,質與量、質變與量變、肯定與否定、否定與否定、因果、本質與現象、內容與形式、偶然與必然、可能性與現實都是對立的、統一的。
3.它揭示了研究問題最根本的方法——矛盾分析法,即分析矛盾,研究問題就是研究矛盾,解決問題就是解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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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統一的規律之所以是唯物辯證法體系的本質和核心,是因為:
其次,對立統一規律是貫穿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唯物辯證法基本範疇的中心線,也是理解這些規律和範疇的“鑰匙”。
第三,對立統一法則為人們認識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方法——矛盾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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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聯絡的基本內容和發展變化的根本動力。
2)對立統一的規律是貫穿唯物辯證法其他規律和範疇的中心線索。
3)矛盾分析法是最基本的理解方法。
(4)承認或不承認對立矛盾的統一規律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是唯物辯證法與形上學的根本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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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是唯物辯證法的本質和核心版本,因為:
第一種權利,即對立統一的規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聯絡的基本內容和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 唯物辯證法認為,聯絡的根本內容是矛盾雙方相互對立的聯絡; 發展的源泉和動力,是事物內部矛盾雙方的團結和鬥爭。 正是因為事物內部存在著矛盾的鬥爭和統一,事物才有了自己的運動和發展。
其次,對立統一的規律是貫穿其他規律和範疇的中心線,是理解其他規律和範疇的關鍵。 唯物辯證法的規律和範疇從各個方面揭示了事物的聯絡和發展,而對立統一的規律則則則揭示了聯絡和發展的最深層本質。 因此,對立統一的規律必須貫穿於其他規律和範疇。
第三,對立面的統一方法,即分析矛盾的方法,是理解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第四,承認矛盾,承認內部矛盾引起的變化和運動,是辯證法與形上學對立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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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不知道為什麼其他人會把這麼簡單的問題複雜化。 很簡單:對立統一的原理處理矛盾,辯證法的核心是矛盾。
如果我們再解釋一下,在唯物辯證法中,存在著矛盾普遍性的原則,矛盾就是辯證統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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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可能與辯證法的名稱有關,辯證法不一分為二,從不同方面看問題。 對立統一的矛盾理論是講一分為二,這恰好是核心。
就我個人而言,我對哲學問題比較務實,對哪個是核心,哪個是關鍵,哪個是本質,哪個是基礎之類的文學形容詞不太感興趣。
至於馬克思主義,其實還是要尊重權威的,要照教科書上說的,沒有必要討論對立面的統一是否是本質之類的問題。
如果你知道對立面的統一意味著什麼,你可以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問題,但至於它是否是本質和核心,以及為什麼它是本質和核心,這並不重要,這真的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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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立統一規律是貫穿量變和質變規律、否定否定規律、唯物辯證法基本範疇的中心線,也是理解這些規律和範疇的“鑰匙”。
3)對立統一法則為人們理解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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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統一規律又稱矛盾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本質和核心。
首先,對立統一的規律揭示了普遍聯絡的基本內容和事物發展的內在動力。 第二,對立統一的法則是貫穿其他法則和範疇的中心線; 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我們認識的最基本方法。
理解事物就是理解事物變化和發展的原因,而事物變化和發展的根本原因就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
馬克思主義哲學肯定了對立統一規律在唯物辯證法中的地位和作用:(1)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聯絡的本質。 辯證法是關於普通聯絡的科學,世界是普遍聯絡的統一整體,聯絡是複雜多樣的。 但無論聯絡如何,其基本內容都是相互排斥的對立面之間的相互關係,即對立和統一。
因此,聯絡就是矛盾,只有把握對立統一的規律,才能解釋事物的聯絡,理解聯絡的內容和本質。
2)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發展理念,不同於形上學。
發展理念的根本標誌。 辯證法是永恆發展的科學,只有從。
在對立面的統一中,我們可以理解力量的源泉、根本內容和發展的實際過程; 為了從根本上將其與形上學的發展概念區分開來。
3)對立統一規律是理解和把握唯物辯證法其他規律和範疇的關鍵。唯物辯證法作為一門完整而嚴謹的科學,內容豐富,由三個基本規律(性質互換規律、對立統一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和若干範疇組成。 在辯證法的所有內容中,只有對立統一的規律是核心,它貫穿於所有其他規律和範疇。
只要以它為指導,其他法律和範疇就可以得到深刻的解釋和正確的規範。
以上三個方面表明:對立面的統一。
規律對唯物辯證法具有根本意義。
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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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本質和核心”是中國哲學界的一句名言,它起源於***的一段話:
事物矛盾規律,即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最根本的規律。 列寧說:“辯證法就其原意而言,是研究物件本身本質上的矛盾。
列寧經常把這個規律稱為辯證法的本質,也稱它為辯證法的核心。 因此,當我們研究這個規律時,我們必須觸及廣泛的方面,我們必須觸及許多哲學問題。 如果我們把這些問題都弄清楚了,我們就能從根本上理解唯物辯證法。
《選集》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