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週六上班算不算加班?

發布 職場 2024-05-04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因此,只要保證一周內休息一天,那麼週六上班就不算加班。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加班是指超過上述範圍的情況,如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安排法定節假日工作,安排休息日工作。

    如今,許多公司在週六工作,因此在實踐中得到了認可。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

    《勞動法》第38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員工工作時間規定》 每天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 根據上述規定,中國實行兩天假期制度,每週工作5天。 週六上班是延長工作時間的做法,應算加班。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好,這種情況取決於貴公司的規定。 如果它是個別的幾次,那麼它就不算數。 如果很長一段時間。 那就不是加班了。 此外,加班費是當天工資的三倍。 這就是它應該的樣子。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週六工作不一定算加班。 原因如下:

    1、對實行每週五天、每天八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單位,周一至周五上班,週六週日休息,不是國家統一規定。 具體工作時間視單位安排而定,只要符合每週不超過五天、每天不超過八小時的工作制度即可。 例如:

    如崗位為周二至週六,週日、周一按單位正常安排休市,週六不加班; 如果星期六是休息日,則視為加班,雇主應支付加班工資。 2、如果是實行綜合工時制的崗位,週六上班不屬於加班,只要在綜合工時考核週期內實際總工時不超過法定標準總工時,就是合法的; 對於超額的,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 雇主應按月以貨幣形式全額支付雇員的工資,只要工資是按月支付的,即使延遲幾天。

    用人單位未按月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通知用人單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工時制,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計件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施其他勞動休息措施。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員工週六上班並不一定意味著加班,中國法律也沒有規定週六不能上班,只要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即可。 根據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標準工時制度的實施必須滿足以下三項法定要求: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 每週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 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因此,如果超過以上三個條件,則不能算作加班。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勞動法》第38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如果算上加班,可以申請第一班的工資。 如果合同上寫著周瑞堂會正常工作,就不能算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職工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校正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週六和週日週日休息,這是加班。 正常加班加班加倍,法定節假日加班3次。 公司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不能隨意占用。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除符合法定情形或者完全合理外,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通知勞動者並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不同意的,原則上不能強制加班。

    週六工作要貴幾倍。

    週六、週日加班工資標準 週六、週日加班,屬於休息日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加班工資的200%。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數、次數;

    週末和週末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數的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月薪和加班時間的3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三十六條 國家對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人實行寬大制度。 工人必須有一定的休息時間。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要保持休息時間,不要過度消耗工人的休息時間。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如果指派員工在週六、週日加班,並安排員工工作時間較長,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如果工人被分配到休息日工作,並且不能安排補償性休息,則應向他支付不低於其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計件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工作時間為每週 40 小時,如果超過,則被視為加班。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不一定。

    一種觀點認為,值班和加班的區別在於工作內容與平日工作內容是否存在差異,“值班是指用人單位臨時負責應答、看守、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的目的, 等,並安排單位相關人員在夜間、節假日、法定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輪流值班,不加班完成生產任務。因此,根據勞動法,他們不能享受雙倍工資; 另一種觀點認為,加班和加班本質上沒有區別,兩者都犧牲了工人的休息時間,延長了工人的工資時間。 因此,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節假日值班,並以此為藉口逃避加班工資是不對的,應按照《勞動法》關於加班雙倍工資的規定執行。

    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的,計算方法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永生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如果在工作日之外,每週工作六天還存在延長工作時間的問題,則計算應符合《勞動法》第44條第1款的規定

    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百分之十五十的工資和報酬。 ”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答案是肯定的。。。。。。但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在您的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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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 這就是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