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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具體說一下嗎? 網路管理員拿了錢就走了? 你是逃跑了(再也沒有回來或不想工作),還是在錢離開後的第二天回來工作???
如果這件事情由你負責,那麼你的責任就是工作不利,你是收銀員,錢應該由你來管理,網路管理員沒有資格碰錢,網路管理員的責任是對上網的客戶負責,這件事情就看你老闆的意思了, 因為誰來承擔這個責任,你的老闆有乙個決定性的因素。
比如你的老闆是個吝嗇的人,他肯定不會吃虧,那你一定是運氣不好,他找不到網路管理員,只能要求你賠償,因為你確實有責任。
如果你的老闆是乙個比較好的人,那麼他應該不介意這筆錢,而是以後應該更相信你,因為你從來沒有想過賺錢的想法,但網路管理員有賺錢拿錢的想法。 而且你會覺得自己有點單純,沒有防備,錢本身就在你管理之下,你還是相信別人讓別人拿錢。
你說的主要內容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只能這樣說,你應該具體一點,網路管理員拿錢的時候你是站在一邊的嗎? 當他拿錢時,他告訴了你什麼? 你好嗎? 你有沒有質疑過他拿錢?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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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很清楚,應該是監護權的問題吧? 至於財產的保管,只要你不是看守和偷竊自己,並且你負責保管,你就不負責,但你必須證明你已經履行了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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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網咖收銀員,但是上廁所的時候會鎖上櫃檯,很難解釋錢,所以要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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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錄影是最有利的證據,它一定能追回你這次損失的錢。
但是,如果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以前被盜過什麼,而且您不知道您到底是什麼時候賠錢的,那就很難說了。 除非你能找到她偷錢一年多的視訊或其他目擊者。
首先,你需要知道你少了多少錢,找到盡可能多的證據,然後問她是否承認並願意還你。 如果你拒絕改變,你可以報警並提交證據,但報警後,很多處理也是基於你能提供的證據。
如果盜竊金額很大,可能會被判處監禁。 盜竊罪的認定取決於數額,該數額的起點根據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國家規定為500 2000,已經構成盜竊罪。
此外,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然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犯罪處罰。 "
1、16周歲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
2. 歸還所有贓物或進行賠償;
3.自願投案自首的;
4、被脅迫參與盜竊活動,不分享贓物或者少收贓物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
建議歸還所有贓物並進行賠償。
她今天就要走了,所以你趕緊把這件事情跟老闆說清楚,為了保證你的老闆不會做出對你不利的事情,你最好找個朋友跟你老闆談談,如果可以的話,老闆會幫忙處理的,監控錄影很重要, 保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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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的金額比較大,您可能會被找到並詢問您的同胞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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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應該報警,如果你的賬戶被蓋章取款,你的賬戶每次取款都會被銀行查驗,如果因為銀行人員的失誤沒有查到你的賬戶取款的印章,那麼銀行將全權負責,會先支付你的資金, 然後等待案件處理;如果銀行檢查但沒有找到它,那麼在公安部門核實之前,它可能不會向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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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概不負責。
既然知道是哪位員工幹的,就得先報案,再通過公安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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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的錢在酒店是怎麼丟的,如果你把它放在你住的房間裡,如果丟了,酒店就要賠償了,如果你把它放在身上然後酒店就輸了,一般酒店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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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定義,誰看到你帶著錢進去。 人們仍然認為你是個騙子,你現在不能向酒店索要賠償。 一般來說,都會有乙個視訊,你可以要求乙個視訊來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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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酒店比較難,如果門鎖了,錢丟了,找酒店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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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向房東提出以下求助請求:
房東的朋友和不法行為者都應該承擔責任。
房東的朋友對自己的QQ號碼負有合理的注意義務,因個人疏忽和管理不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屬於違反注意義務,應承擔部分責任;
不法行為人的欺詐行為與受害人的財產損失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應由其承擔主要責任。
因此,正如房東所提到的,本案中受傷人員的損失應由房東的朋友和偷號碼的人承擔,偷號碼的人承擔主要責任,房東的朋友承擔次要責任。 但是,賠償金額應根據受傷人員的實際損失。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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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號賊的責任 只要你的朋友對QQ管理沒有問題,就沒有責任 你說了什麼 如果你沒有管理好你的QQ號,你也應該負責 這個管理只需要一般的例行保管義務 因為根據實際情況,他不會告訴你QQ號感染病毒的時候你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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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了多少,看看它是否屬於被欺詐的金額。 罪魁禍首應該是偷號碼的人,你的朋友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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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偷號碼的人的責任,即使那個人是以你朋友的名義借錢的。
但歸根結底,這是那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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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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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應該是竊取號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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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盜竊500元以上的,是刑事責任的。 發達地區將超過400家。 舊車被盜只有在價格委員會估算後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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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物品**超過800元可構成刑事案件 舊車的價值只有在鑑定中心鑑定後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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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起點是 500 到 2,000。 但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標準因經濟發展和公共安全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江蘇從一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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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但小偷應該對此負責。
但是,公司可以對你的過錯進行處罰,每月不超過你工資的20%,如果你被公司領導安排去包廂幫忙,那就沒有過錯了,公司不應該懲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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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過法律,非常同情你! 如果領導沒有讓你去包廂幫忙,那你擅自離職,你應該負全部責任,這是冤枉! 學會在未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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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們,你有沒有說過是委託給別人的,如果有監護合同,誰來補償你,如果沒有,那是你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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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無緣無故地離開。
你應該全權負責。
畢竟,朋友。 你直接打電話給他,告訴他你現在缺錢,問他能不能還給你。 談論變得更窮,看看你是否能把它找回來。 如果沒有,請購買課程。 下次你借錢給某人時,你必須看看那個人是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