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索要更多的錢,女方不同意通過協議離婚 5

發布 社會 2024-05-02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看完你的簡介,我覺得你現在想實現兩個目標:第一,離婚; 其次,公平或盡可能多地分配財產。 沒有孩子的離婚案件無非就是這兩個目標。 如果談判不成功,就必須走上訴訟之路。

    首先,你是第乙個目標。 看看你提出離婚的原因:沒有感情。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離婚一般不會是第一次決定,財產分割是不可能的。 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您不得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你在六個月後再次提及它,你通常會離婚。

    所以如果你下定決心要離婚,這個目標還是可以實現的。

    其次,看財產的分割。 原來這輛車是你父親的名下,你老婆怎麼能以自己的名義生活呢? 這東西有點奇怪,她沒有遺產,難不成有遺贈?

    此外,如果你有財產轉移的證據,你當然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並以此為由要求夫妻雙方的所有共同財產歸你所有。 根據《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瞞的一方, 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可以分得少量,也可以不分。 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最好做好防範工作,不要讓對方轉讓過多的財產,而轉讓部分情況要符合上述規定,如果轉讓過多,即使判決支援你,以後執行起來也會有問題。 還有什麼你不知道的嗎? 善良一點,你應該給我加分,對吧?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就夠了,所有權轉讓到自己名下不是財產轉讓,如果有財產轉讓,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天津律師李律師(離婚專業律師):

    可以單獨起訴,乙個是繼承,乙個是要求分割婚姻財產。 律師應該知道,客戶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規定,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協議承諾給女方錢,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按照約定直接起訴就足夠了,約定的欠款到期後,可以立即向丈夫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規定履行判決書、裁定書或者其他法律文書規定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被執行人應當承擔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二百五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規定履行判決、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書規定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決定離婚後,不要退縮,與男方劃清界限,一切都以法院**通知為準。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後,男方仍然向女方要錢,女方有義務給錢嗎? 我不認為有義務給男人錢來埋葬蘆葦,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既然已經離婚,就意味著夫妻之間沒有了關係,沒有挽回的餘地。 此時,女方沒有義務給男方錢。 其次,即使沒有離婚,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也不需要交錢。

    男方自己有手有腳,有工作能力,向女方要錢很尷尬。 最後,作為乙個男人,一定要有擔當和擔當,伸手向女人要錢,這不是大丈夫的作風,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面子。 乙個連自己老婆都養不活的男人就該離婚了,他不配有這麼好的老婆。

    1:女人不必給男人錢,這不是作為妻子的義務,完全可以拒絕這種無理的要求。

    如今離婚已經到了這個地步,說明夫妻之間沒有關係,沒有挽回的餘地。 此時,女方沒有義務給男方錢。

    2:協議離婚,安心等待法院判決,不再與男方有任何牽扯。

    即使沒有離婚,女方在婚姻期間也不需要付錢。 男方自己有手有腳,有工作能力,向女方要錢很尷尬。

    三:男人應該為女人遮風擋雨,而不是成為她的障礙。

    作為乙個男人,你要有責任感和責任感,伸手向女人要錢,這不是大丈夫的作風,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面子。 乙個連自己老婆都養不活的男人就該離婚了,他不配有這麼好的老婆。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後,男方仍然向女方要錢,女方有義務給錢嗎? 如果您還有什麼想新增到液體日曆中,請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如果您也同意這篇文章,請記得點讚和關注。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離婚後,各自由各自管理,各有各的生活。 不要互相打擾。 特別是在南方。

    還是要女人要錢。 這說明這小子太沒骨氣了。 用雙手掙不出錢養活自己,還要伸手去找女人要錢,他也可以笑著尋找。

    婦女沒有義務這樣做。 然後繼續給你錢花。 醒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女人沒有義務把它交給帆朋友。 因為協議離婚後,就意味著你們的婚姻關係走到了盡頭。 因此,如果不是夫妻關係,就沒有義務給他錢。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沒有義務,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那麼這個時候就應該選擇向對方投訴,這樣才能保證對方不會有這樣的不良行為,這是非常不好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沒有給予的義務。 而且兩人已經離婚了,在法律上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所以女方沒有義務給予。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沒有這樣的義務,因為兩個人已經選擇了離婚,所以這個時候,女方不必給男方錢。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好,離婚協議裡有一句話說,離婚後女方有義務給男方錢? 女方必須遵守協議的規定,如果協議中沒有義務給男方,就沒有必要給,男方一直要求你選擇報警。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沒有義務,也不是養孩子,為什麼要給對方錢。 可以拒絕。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婚姻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另一方未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支付款項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作出有利於它的判決。 然後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在靈隱山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現行國家法規規定了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一般來說,如果一男一女因關係破裂而提出離婚,則不需要賠償。 如果提出離婚的一方需要另一方的賠償,那麼它就違反了離婚自由的本質。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一方提出賠償,人民法院會予以支援。

    1. 法律中有哪些法律規定,丈夫應賠償婦女的離婚費用?

    丈夫不需要賠償婦女的離婚費用。 我國公民依法享有結婚的自由,既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男女都有提出離婚的權利。 只要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犯任何不法行為,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男方就不需要賠償女方提出離婚。

    2.女方在提出離婚時是否需要賠償男方失去的青春。

    女方在提出離婚時不需要賠償男方失去的青春。 法律沒有規定對青少年損失的賠償,青少年費用不屬於精神損害的法定賠償範圍; 因此,要求賠償青春損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此外,青春本質上不是一種權利,它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失,即使你不結婚,青春也會消失,不會停留在某個點上。

    除非配偶一方有法律規定的不法行為之一,否則另一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3.如何補償女方離婚。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婚姻是每個人的權利,因此女方不需要賠償男方的離婚,但如果在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一方有下列過錯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要求賠償。 如果要求提出離婚的一方賠償另一方,那麼它就違反了離婚自由的本質。 1、一方重婚; 2. 配偶一方與另一人同居; 3、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a) 重婚;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可以到民政部門一起辦理離婚手續解除婚姻關係,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婚姻已經登記,女方已經同居,女方不得按照習俗退還丈夫支付的彩禮。 離婚涉及財產分割的,一方的個人財產由他/她享有,婚後的共同財產一般應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對離婚有過錯,無過錯方可以在分割財產時要求另一方少分或不分財產。

    如果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夫妻雙方因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離婚後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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