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條件, 申請美國移民條件

發布 財經 2024-05-03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 獲得永久居留權後必須在美國連續居住 5 年。 這是獲得入籍所需的最低居住年限。 在5年內,您不能連續離開美國超過半年,如果您離開超過半年,您必須提供證明您無意放棄美國居留權。

    因此,申請入籍的時間應相應延長,並應重新計算在美國的逗留時間。 在美國實際居住至少3年,至少為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國移民局提交入籍申請。

    2.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公民必須保持婚姻關係兩年,然後夫妻雙方都可以向移民局申請入籍。 新移民法規定,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因結婚而獲得美國永久居民的外國公民,在符合申請美國公民身份的條件後,應盡快申請入籍,以便盡快成為美國公民,享受美國公民的權利。完全的美國公民。但是,前提條件必須是有持續兩年以上的婚姻。

    3. 入籍時,申請人必須連續5年在美國居住過最後6個月,並在當地州或城市居住過至少6個月。

    4. 入籍申請人必須年滿 18 歲。 未滿 16 歲的外國人如果已經有資格在美國獲得永久居留權,並且其父母已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則自動有資格與父母一起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但是,16至18歲的兒童必須獨立申請公民身份。

    如果孩子未滿 18 歲,並且他或她的父母一方是美國公民,另一方是外國公民,則美國公民可以在孩子年滿 18 歲之前代表孩子申請入籍。

    5. 必須具備英語讀、聽、說、寫的能力。 入籍申請人應有一定的英語理解水平,有一定的英語能力,在審查入籍資格時,移民局工作人員會進行口試,入籍申請人應運用有關美國歷史和美國**的英語知識。 這用於測試申請人用英語表達自己的能力。

    這些問題在美國印刷和出版。 如果申請人第一次口試不及格,申請人可以在一年內再嘗試兩次重新參加考試。 如果申請人年滿50歲,並在美國居住超過20年,他或她可以免於英語考試,並可以用他或她自己的中文代替。

    美國移民還豁免55歲以上且在美國居住超過15年的申請人在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後,用自己的中文代替。

    6. 必須在美國保持良好信譽 5 年。 美國《移民法》規定,與他人通姦或重婚,或不履行贍養義務,以及酗酒等,都是不良行為,不能入籍。

    7. 必須對美國歷史、憲法和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 主要是對美國歷史上的重要事件、人物、組織和權利的理解,以及對美國憲法原則和重要修正案內容的理解。

    8. 申請公民身份的申請人必須放棄原來的國籍,如果仍想保留原來的國籍,就不能成為美國公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申請美國移民的條件。

    1. 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

    2. 申請人不必具有任何學歷、商業或工作背景。

    3.申請人必須有50萬美元的資產證明(不需要申請人自己積累,還有贈與、繼承等,但必須從合法、正當的渠道獲取。 )

    4. 申請人必須已投資或正在積極投資指定的投資金額。

    5. 這項投資將間接為費城區域中心創造十個工作崗位。

    6、投資資金說明必須證明投資資金來源於合法資金,可包括房地產銷售、債券**、公司盈餘、企業銷售、贈與繼承等。

    7.主申請人前五年所得稅報表(英文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 居住在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美國的簽證政策非常複雜,移民簽證主要分為4類,家庭型、就業型、彩票型移民和難民型移民。

    家庭簽證包括:

    F0 類別:公民身份持有人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F1:公民身份持有人的 21 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2 類別:永久居民的配偶和 21 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永久居民的 21 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3 類別:公民身份持有人的已婚子女。

    F4 類別:公民身份持有人的兄弟姐妹。

    就業簽證包括:

    EB-1 第一優先(每年 40,000 名):國際商業和管理人才、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以及在科學、藝術或商業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外國人。

    EB-2 第二優先(每年限額 40,000 + 第一優先餘額):在科學、藝術或商業方面具有獨特能力的個人,以及尖端技術專業人士。

    EB-3第三優先(每年40,000 + 第二優先餘額):學士學位技術工人、技術工人(至少有 2 年的培訓和經驗)和不符合第二優先類別的非技術工人。

    EB-4 第四優先(每年 10,000):牧師、牧師、宗教從業者,至少兩年的非營利性工作經驗。

    EB-5第五優先(10,000年度上限):投資移民投資者。

    EB-5投資移民計畫於1990年推出,旨在吸引外國移民投資者在美國投資並創造就業機會。 每年有 10,000 個此類簽證名額。 根據該計畫,如果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國投資以建立對美國經濟有利的商業企業並創造 10 個全職美國工人工作崗位,則可以獲得為期兩年的有條件移民簽證。

    兩年期滿前90天,如果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然存在,申請人可以申請"有條件刪除"並成為永久居民。

相關回答
4個回答2024-05-03

只需去 txt 電子書庫,那裡有它。

17個回答2024-05-03

以下是對K簽證的描述,不知道在美國能不能開,我覺得可以開。 >>>More

11個回答2024-05-03

如果你是移民,你應該先帶一些中國藝術品。 在中國的乙個攤位上買的,在這裡被稱為藝術。 沒有什麼可以隨身攜帶的。 >>>More

8個回答2024-05-03

你好! 僑鑫移民為您提供答案。 美國移民資格: >>>More

25個回答2024-05-03

這類調查一般是在調查、背景調查或關係調查中完成的,具體時間從3-6個月不等,三個月後再無訊息,可以寫郵件或傳真催促。 傳真和寫電子郵件就像樓上的任弟兄所描述的那樣。